14.改姓(1 / 2)

沈秋和外公舅舅一起來到派出所,一位女警對沈秋進行了詢問,同時也向寧洪福了解了情況。

詢問完畢已近深夜,三人被安排在派出所邊上的一個招待所住下。

寧洪福很忐忑,他隻是地裡刨食的農民。第一次離家那麼遠,來到陌生的大城市,這裡的一切都讓他局促不安。

本想看看女兒,知道她平安無事就好。他知道自己家窮,他不會連累女兒,隻是想看一眼……

可沒想到……寧洪福用力抹了把臉,老伴知道後還不知會傷心成什麼樣。

“外公,喝口水吧。”

看著麵前乖巧的孩子,寧洪福眼眶又紅了。

“外公不渴,秋兒自己喝。”

“爸,你就喝吧,彆把身子熬垮了,媽會擔心的。”

想到老伴兒,寧洪福接過杯子。是啊,他可不能誇,家裡還有老伴等著他回去。雖然女兒沒了,不是還有個外孫女嗎?

孩子還那麼小就受了那麼多的苦,自己這個外公太糊塗了!要是當初早點找來,也許女兒就不用死,外孫女也不會遭那麼多的罪了。

哎!都怪他啊……

“誠啊,你們都吃了嗎?”

寧誠拿過桌上的饅頭,“這是警察同誌之前給我的,我們都吃過了,爸這是留給你的。”

看著父親吃了東西,寧誠才開口。“爸,你這兒還剩多少錢?真要打起官司,咱那點錢怕是不夠。”

聞言寧洪福脫下外衣,從裡麵的口袋掏出用棉布包著的錢。小心翼翼打開,裡麵放著十來張大團結和一些零錢。

“刨去回去的車費四十五,還剩一百一十塊三毛七。”

“這些……怕是不夠吧。”

“這些還不夠,那得要多少?!”

沈秋走到外公身邊,狀似天真的說道。“外公彆擔心,爸爸很有錢的。”

聽到外甥女的話,寧誠的眼睛就是一亮,“對啊!爹這錢咱不用出!”

寧洪福沒弄明白,“這錢怎麼又不用出了?”

“爹,您想啊,那姓沈的害死了我妹,還虐待我外甥女,這錢就得他來出!”

“這……成嗎?”

“怎麼不成,事兒是他乾的,就得他負責!”

寧洪福細想,覺得是這理。

“爹你放心,明天我去和警察同誌說!”

兩個大男人帶這個孩子,在招待所待了三天。三天裡,派出所那邊時不時會找父子了解情況。

沈秋也被詢問過一次,女警態度非常溫柔,旁敲側擊的問她以後想和誰過。

這還用問嗎?搞這一出的目的不就是為了離開沈家。

“可是,你爸爸能給你更好的生活,可以讓你去好的學校念書,你真的不願意和爸爸一起?”

沈秋覺得,麵前的女警很天真。

“我害怕,爸爸不喜歡我,爸爸喜歡沈欣寶,於阿姨也是。他們看我的時候我很害怕,好像大灰狼看著小白兔一樣。我喜歡外公,外公會抱我,會問我餓不餓。舅舅也很好,還給我賣糖吃,可爸爸和於阿姨從來不會。”

沒辦法,沈秋現在的身體隻有五歲。她總不能對女警說,精神上的虐待比肉體痛苦一百倍,我是沈家的汙點,他們不可能容得下我,諸如此類的話……

“好吧。那讓你和爸爸脫離關係,你願意嗎?”

沈秋歪頭看著女警,“脫離關係?”

女警一頓解釋,“就是……你不再是沈宜山的女兒,沈宜山也不是你的父親,你和沈家沒有任何關係了,成了陌生人。”

沈秋點頭如搗蒜,求之不得好嗎。

想了想又問,“那我沒有爸爸,是不是以後就沒有好的生活,不能上學念書了嗎?”

“這倒不是,你父親會給你一筆錢,讓你能好好生活,包括以後上學讀書。”

沈秋和外公舅舅又在招待所裡待了五天,事情的發展和她預料的一樣,沈宜山在被請進派出所的第二天就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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