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寧秀文死於產後抑鬱,並且沈家當時也請了醫生為其治療,隻是治療效果不理想。
沈宜山因沒和寧秀文領過結婚證,在法律上不是夫妻,自然也不存在重婚一說。
而對沈秋的虐待也由黃嬸一人承擔下所有罪責,與沈家無關。
在沈家人拿出的充分的證據後,派出所無法立案。
寧洪福和寧誠當然不服,天天跑去派出所找警察理論。
警察同誌對於這一家人也很同情,但在證據麵前他們也是無可奈何。
此事在海市的商界鬨得挺大,要不是沈家人各方打點,恐怕連報紙的頭版頭條都能出現關於沈家的醜聞。
為了儘快將事情平息下去,沈家人願意出錢給予寧洪福一家補償。
“我不要錢!我要我的女兒!!”寧洪福手裡死死的捏著調解書,老淚縱橫。
一旁的警察同誌勸解到。“對方是沈家,而且手裡有充足的證據。你們就算上法庭告他們,結果也不會變。到時他們說不定還會反告你們,私闖民宅,打傷他們家的保安,甚至告你們誹謗汙蔑。到時補償得不到不說,恐怕還得讓你們賠錢。”
老漢悔恨的用拳頭砸著自己的胸口,“都怪我,都怪我啊!!當初哪怕賣房賣地,也得讓孩子去縣裡辦了結婚證!!當初要是能找點來找女兒,說不定她也不會……都怪我啊!!!”
“爹!彆這樣!!這不怪你!是我!我是沒本事,賺不到錢!!沒幫上妹妹,爹!”
“外公,不要打自己……外公不是壞人,外公沒有錯。壞人是爸爸,錯的是他們。”
看到外公這樣沈秋很心疼,斟字酌句的用孩子的思路表達自己的意思。
警察同誌看著這一幕心裡不好受,“你看你這外孫女多懂事,你得多為她想想,孩子還那麼小。”
寧洪福停下動作,含淚看著麵前的外孫女。
“秋兒啊,外公對不住你,外公沒本事為你娘討回公道。”
沈秋搖頭,“外公,我們回家吧,我不想留在這裡了,我想見見外婆。”
寧洪福抱住沈秋,摸著她的腦袋。“好,咱們回家,回去見你外婆。”
第二天,沈秋在外公和舅舅的陪同下,與沈宜山脫離了父女關係,並把名字改成了寧秋。
沈秋……哦不,現在改稱呼寧秋了。
其實她還挺喜歡這個新名字的,‘秋’是母親取得名,而那個‘沈’姓就像把枷鎖,現在她終於可以卸下了。
臨走時於怡月狠狠的瞪了眼寧秋,手下意識去摸貼著膏藥的後脖頸。
之後的幾天她又把整件事反反複複的想了好幾遍,越想越覺得這個孩子不對勁。
先不論是誰教孩子用電擊對付黃嬸,就說這孩子推自己的那下。
在外人眼中,隻是孩子鬨騰,無意中推了她。
但隻有她自己知道,那一下有多刁鑽。
她從醫生那裡了解到,如果是個成年人用全力出手,這個動作可能致命。還好對方隻是個孩子,又是無心之舉。
於怡月當時就覺得一陣心悸,那孩子真是無心之舉嗎?
不管這孩子是不是故意的,這個仇她記下了。
就算她離開沈家離開海市又如何,她還是有辦法將她摁在泥裡,永世都翻不了身。
外孫女改成了寧姓,稍稍安慰了寧洪福。
“秋兒啊,你現在就是寧家的孩子了。”
寧秋咧著嘴笑,“我喜歡這個名字。”
“以後啊,就叫爺爺奶奶,不喊外公外婆了,知道嗎?”
“嗯,那我還叫舅舅嗎?”
寧誠蹲在寧秋麵前,“以後就叫我大伯,來叫一聲聽聽。”
“大伯。”
“唉!”
辦完手續,寧洪福從警察手裡接過一大筆賠償款,加上一次性給予寧秋得贍養費,一共六千五百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