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雨霖鈴(1 / 2)

臨近正午,梁京城暴雨,皮場廟旁的申明亭上,貼出了玉霖緩刑的告示。

千人百傘,瞬時圍了上去,刑部的差役被人群擠入縮在狹窄的亭內,動彈不得。

人太多了,五城兵馬司不得不調集幾個衛所,駐於皮場廟外,以防事變。

滿城雨聲,午時將近也全然不見停下來的跡象,反而越下越大。以前這個時候,圍觀的人群早散了,可由於昨日玉霖唾人之麵,觀刑的人都等著今日看她受剮,一個個擠在申明亭下議論不休,不肯散去。

兵馬司指揮使撐傘站在雨地裡,焦慮地看著申明亭下黑壓壓的人群,兵馬司知事奔馬而來,到了申明亭也不得不下馬,狼狽地擠過人群。

“打聽了嗎?刑部怎麼說?”兵馬司指揮使高聲問道。

知事渾身已經被雨澆透了,在傘下狼狽地吐掉口中的雨水,這才應道:“刑書大人在大理寺的衙門,都察院的總憲大人也過去了。如今大理寺前堂開著,後堂緊閉,這三法司的人議案向來逐我們兵馬司在外,後堂進不去,下官隻能在前堂問了兩個司務,他們說,昨天夜裡,刑部獄出了事,那個死囚,今日殺不成了。”

“這說的他媽全是廢話!”

指揮使心裡煩躁,“告示都出了,我會不知道殺不成?”

他指著逐漸激奮的人群,“這樣下去不行。綁也給我綁一個刑部的人過來,我不管他刑部獄出什麼事,我隻管要他刑部來人張口,把這群人給我勸散了!”

此時大理寺後堂,大門緊閉。

大理寺卿毛蘅看著手裡的告狀一言不發,都察院總憲吳隴儀站在窗邊,他年事已高,久站腿顫,即便如此,依然中氣十足,聲如洪鐘。

“我同意,暫緩她的淩遲,審你刑部獄的淫案。”

趙河明看向毛蘅,毛蘅沒有出聲,卻也點了點頭。

趙河明隨即抬手作揖,“趙河明替犯官玉霖,謝二位大人。”

吳隴儀笑了笑,“你至今稱她一聲‘犯官’,可知她身為女子,並不可與我等同論。”

趙河明並沒有否認,“我明白。”

吳隴儀拍了拍趙河明的肩膀,“你們是知道的,都察院監察百官,我這個總憲從前看不得官員踏錯一步。但如今我人老了,遇事也多有不忍,想著自己也有學生,死於自身過錯的不少。雖恨他們自食其果,卻也難免憐憫。我們是過來的人,知道讀書,做官,一路十分不易。何況你那個學生,還是個年輕的姑娘。哎……”

吳隴儀歎了一口氣,示意毛蘅將玉霖的告狀遞給他,隨後接道:“這封告狀,寫的真好,敘情敘事,一看就是一個司法官的水準,全切要害,理據皆有,我不得不準狀,但我仍然覺得,本來今日受了這場淩遲,她的苦也就到頭了。如今準狀,她又上公堂,審的還是這種破她名節的案子。說實話,咱們對她,也是過於狠了些。”

趙河明低頭應道:“定下獄中淫行的刑名,增修《問刑條例》是她一直想做的事。於司法有利,她自己已經博到這個份上了,我們狠一些,也無妨。”

吳隴儀苦笑著點了點頭,“行。我們這裡準狀,人可以先押下受審,但她之前的欺君案是欽案,暫緩其死刑,需奏陛下允準。這道奏本你來寫吧。我先去內閣值房,和幾位輔臣先有個默契。事涉司禮監,陛下準不準還不好說,若準了,那便無妨,若不準,我們也有說辭,再寫奏本對上去。”

“總憲大人思慮周全。

吳隴儀擺了擺手,“我的意思,還是在大理寺審,其他的事可以放一放,先把囚犯提過來,包括那個王姓獄丞,以及司禮監的杜靈若和那個……誒?”

他說著又拿起告狀,“這告狀裡麵,沒有寫明另外一個人犯的身份……”

吳隴儀話沒說完,就聽一個司務在門外稟道:“三位大人,宋大人請見。”

毛蘅道:“請進來。”

門打開,雨水鋪麵。

宋飲冰滿身雨氣的走進來,“尚書大人,出了件事。”

“怎麼了。”

宋飲冰看了看吳隴儀和毛蘅,“昨夜那個玷汙女囚的人犯,身份確定了。”

毛蘅問道:“是誰?”

宋飲冰垂下頭,聲音也低了下來,“是北鎮撫司指揮使,張藥”

“什麼!?”

毛蘅差點沒從座位上跳起來,“怎麼會是那個倀鬼?”

他說完這句話,發現情急失言,忙又坐下,壓低聲音道:“這個人我們三司審不了。去年他殺了陳杏林,刑部也隻能奏請陛下給他定罪,總憲大人,為了這件事,你們都察院上了幾輪書,您現在應該都還記得吧,最後落了個什麼?陛下根本不讓我們審他,也根本沒定罪!就打了一百脊杖,他皮糙肉厚,屁事沒有,還掌著鎮撫司。這是什麼?這不是陛下借法司的手,揍了一頓陛下養的狗嗎?”

宋飲冰從袖中取出一份訴卷,呈向趙河明三人,“這是張藥自己寫的訴狀,他說他可以上堂受審。”

毛蘅不可思議地看著宋飲冰手裡的訴狀,“他真是這麼說的?他發哪門子瘋啊?”

宋飲冰點了點頭,“他是上差,沒有大內的旨意,梁京諸衙都不能拘禁他。我已經命刑部獄送他離獄,但他沒有走,甚至願意戴刑部的械具,說實話,三位大人,北鎮撫司代天子問百官罪,其命也在天子殺伐之下。我如今也很擔心,恐此人在刑部生變,累及刑部。”

趙河明抬手示意宋飲冰先不要說話,接過訴狀,親自移燈,和吳隴儀共看。

張藥的字和十年寒窗讀上來的那些文官不一樣,潦草無骨,寫得很不好看,趙河明習慣了公文上的字跡,如今看張藥的字,甚至有些吃力。

毛蘅忍不住,也挪到了燈旁,三人同閱,看完之後,皆有疑色。

與其說是被告的訴狀,不如說是一封認罪書。

眾所周知,張藥不是科舉出身,文墨也隻應付公文,但是行文卻簡短精準,其間描述了王少廉逼囚為娼,杜靈若交易皮肉,以及他自己獄中□□的全部罪行。又以他自己為鏈,串起了三人的所有罪行。但是卻刻意隱去了對玉霖受辱的描述。後又用了大半的篇幅,酣暢淋漓地把他自己,從頭到尾自己罵了個體無完膚。

毛蘅讀到最後甚至忍不住想笑,“有句話,我不知道該說不該說。”

吳隴儀問道:“什麼話?”

毛蘅笑了一聲:“這看起來倒像是梁京城外,道觀裡那群‘地仙’瀆神後寫的《自罪書》。他張藥是去□□的,還是去拜神的?”

吳隴儀沒在意毛蘅這句話,轉問趙河明,“依你刑書的意思呢,你覺得這個人可以提堂嗎?”

趙河明道:“提。毛大人不是說,我們審不了鎮撫司嗎?就借這個案子,三司問訊鎮撫司指揮使,讓它能成一個‘例’。再遇到像去年陳翰林那樣的事,我們也不至於被動。今日給陛下的奏本裡,我會把張藥職名隱去,不管司禮監和鎮撫司的是否要稟告陛下,總比我們要晚一步。”

他說完,幾步走到門前,“拿我的簽,即刻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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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終於小了,似乎把積累了整整一個夏季的暑氣,一口氣全部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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