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和財政改革也削減了貴族的權利;
約瑟夫二世甚至拒絕召開波西米亞的地方議會,並解散了它的執行機構,於是貴族與君主平行統治的最後殘餘也消失了。
在這過程中,貴族損失了很多,但他們很快找尋到了自己的新位置,他們積極參與現代國家的建設,出任行政官員,為君主效力,從更強大也更富於的現代國家那裡獲得勝過封建時代的物質利益和資源。
現代的所謂奧地利貴族,除了以前的皇室成員之外,可以分為幾個等級:無頭銜貴族,僅有“馮”字,或有貴人(edler)稱號,這是最低等的,所以帶‘馮’字的不一定是真貴族;
再就是騎士,姓氏前有“ritter von”;
往上是男爵(freiherr),日常可稱呼baron;
伯爵(graf);
侯爵(furst)。
少數侯爵也享有公爵頭銜,就像列支敦士登侯爵同時享有特羅保和耶根多夫公爵頭銜。
現存的哈布斯堡家族成員有,也享有一些公爵頭銜,但這也隻是頭銜而已。
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在這之前就獲得貴族身份的家族常常在自己的頭銜前加一個“帝國”,如“帝國男爵”“帝國伯爵”等,以區分1806年之後獲得貴族身份的暴發戶,不過二者之間沒有法律地位上的區彆。
但新老階級的對立是與生俱來的,不是說法律平等就真的平等了,old oney永遠瞧不起ne oney,這就是貴族內部的鄙視鏈。
1400年前後獲得貴族身份的貴族,稱為原始貴族,此後通過皇帝國王等封授的詔書而獲得貴族身份的,稱為詔書貴族,奧地利和匈牙利常用的一種說法“老貴族”,包括原始貴族和一些早期的詔書貴族。
如果是神聖羅馬皇帝封授的詔書貴族,在整個帝國範圍內享有相應的身份和地位,而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還能夠以波西米亞國王、匈牙利國王、奧地利大公等身份,封授僅在這些地區得到承認的貴族。
從1757到1918年,所有出身資產階級的哈布斯堡軍官,隻要滿足一定條件,比如不間斷地服役滿三十年,就可以獲得世襲貴族身份。
哈布斯堡帝國著名的女君主瑪麗亞特蕾西亞皇後在七年戰爭期間頒布了這道法令,為的是吸引資產階級的人才為皇室所用。
後來,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茨二世又增加了一個條件,即必須親身參加過戰鬥,再後來即便沒有參加過戰鬥,隻要有特殊貢獻,也可以獲得貴族身份,這就大大降低了成為貴族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