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公開的審判!無罪判決背後的真相】
【……就在昨日,國家安保局公布了923事件的調查結果,這起極度惡劣的殺人事件將被作為懸案列入《國家機密檔案》之中……嫌疑犯李銘被判決無罪,由於審判全程私密,小編也無法得到內部消息……國家安保局局長楊蘇棣在一次采訪中透露了李銘被判無罪的理由……】
【距楊局長所說,李銘並未在案發現場殘留指紋、凶器等證據,不在場證明也成立……故而被判無罪釋放……時至今日,嫌疑人李銘都沒有正麵回應,他拒絕了任何采訪,這其中是否另有隱情我們不得而知……】
【從923事件可以看出,我國現有司法體製是否仍存在漏洞,若沒有足夠的證據,是否就一定無法定罪,讓犯人逍遙法外呢?小編依舊會對923事件進行跟蹤調查。】
報紙被一手扣在桌麵上,媒體總是能捕風捉影地明諷暗諷,仿佛他們手中的才是真相。楊蘇棣正對著報紙沉思,忽有一人推開他辦公室的門。
“爺爺,這是怎麼回事!”身著軍裝的少年人一把將報告書拍上辦公桌。他長著與楊蘇棣相似的眉眼,小麥色的皮膚令他整個人顯得格外朝氣。
“進我辦公室打申請了嗎?”
少年人心虛地脖頸後縮,又很快理直氣壯起來,“我這是家屬的看望!看望!”
“就算是家屬進我辦公室也需要申請。”楊蘇棣鐵麵無私地拿起座機話筒,被他的孫子楊懷朔按住手。
“我知道了……回去就補上。而且現在重點不在這兒!”楊懷朔急道,“李銘就這麼被無罪釋放了?怎麼回事?那場通篇‘我不知道’的狡辯也能被受理?”
果然是為了李銘的事。楊蘇棣心裡歎了口氣,他對自己的孫子再了解不過。“你想怎麼審判?”
“我……”楊懷朔眼神四散,“我會延後審訊,等找到了足夠的證物再開庭。”
“如果找不到判罪的證物呢?”楊蘇棣將楊懷朔帶來的報告書翻到一頁,指著說,“裡麵寫得很清楚,沒有找到任何判決有罪的證物。”
“沒有證明他有罪的證據,難道就有證明他無罪的證據嗎?”楊懷朔反駁道。
“有罪才需要證明,無罪則不需要。”楊蘇棣說,“而且那晚他擁有不在場證明。千花場館的案件發生時,李銘已經回到酒店。街上的攝像頭已經提供了他無罪的證據。”
“這根本算不上不在場證明。”楊懷朔眉頭一擰,“隻要他有同夥,就可以做到。李銘的同夥在場館殺人,他自己則負責千花酒店的部分。”
“一個人要怎麼無聲無息地殺死幾百人?”
“在晚餐裡或者酒店的水庫裡下安眠藥。”
“屍檢報告裡可沒有寫發現安眠藥的成分。”
“那就是團夥作案,一部分人聯合起來殺害另一些人。比如說住在同一間房裡的人就有機會趁彆人睡覺的時候動手。酒店又沒有被封鎖,他們完全可以殺人之後立刻從後門溜出去。”
“大多數人死於失血過多。他們的四肢是被扭斷的。你覺得要多少人才能在一晚上扭斷幾百人的脖子和四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