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遊戲(2 / 2)

在這場暴雨停止之前,此即為提莉亞小鎮第六日的真實。

……

“無聊。無聊。無聊。無聊。”暴雨製成的雨簾,對張帥這種非人類就不起作用了。

但是,李銘不讓開門,也不讓開窗。

隻要一開門,一開窗,那些豆大便會撲他一臉,讓他變得比落湯雞還要狼狽。所以,在開門開窗這方麵,李銘不鬆口。

不鬆口=不能開門、不能開窗=不能出去=無聊。

張帥由於太過無聊,隻能在屋裡撒潑發牢騷。

嗯……確實武力值高的人精力也比較旺盛呢。就算不用什麼實驗,得出此結論也不會是什麼舉世矚目的真理。

“你之前不是能對著雨坐一個晚上?現在才過去了十二個小時。”

“我第一天還對著樹枝玩,你看後來我看它一眼就嗎?”

“所以你是三分鐘熱度?”

“三分鐘熱度?”

“我世界裡的諺語。說一個人的熱情來得快,退得也快。”第一天張帥怎麼東摸西摸,李銘還記得很清楚。結果這家夥眨眼間就拋在後頭。那他在原世界對鬼發呆那麼久,也難怪會因沒事乾而尋死。確實,對一個活潑好動的家夥來講,安靜待著比死更可怕呢。

“你既然這麼無聊,不如我們來玩個遊戲。”李銘放下他的書,對張帥說道。

“好啊,什麼遊戲。”

“我給你出個迷題,你來猜凶手是誰。”

以往沒有人陪他玩遊戲,所以作為第一次,張帥也拿出百倍的熱情。至於他的熱情能持續多久,就看遊戲好不好玩了。

“住在某小區的住戶小a每晚都會出去跑步。今天,他在日常跑步的道路上發現了一具屍體。他立刻報了警,並被警察帶回去詢問。

警察對屍體做出檢查,得知屍體的死亡時間在下午6點35分,死因為窒息而死。他們調取的監控拍攝到三位嫌疑人。

嫌疑人1,下午5點50分時路過案發現場。自稱是趕往補習班,騎一輛腳踏車,並背著半身長的單肩包。

嫌疑人2,6點整經過。說是去菜市場買菜,身上除了零錢並沒有攜帶其他物品。

嫌疑人3,6點15分經過,他說自己剛下班回家。帶了一個公文包,並未注意到路上有沒有其他人。

嫌疑人1,晚上八點回家。嫌疑人2,6點20分回家。嫌疑人3,那晚並沒有再出門。來猜猜凶手是誰。”

“鬼。”

“……禁止超自然現象。”

“被路邊的野獸殺了。”

“……他是窒息而死,而且小區裡一般不會有野獸。”

“……發現屍體的人。”

“為什麼?”

“直覺。”

“……能關閉你的直覺嗎?”

“你為什麼不嘗試關閉你的鼻子?!話說回來!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不玩了!無聊!”

“你不是玩得挺高興的?來吧,繼續猜猜看。我的遊戲能讓你猜到明天晚上。”

因為……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凶手是誰嘛……

隨便玩,隨便猜。

反正隻是遊戲而已。

遊戲,成為不了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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