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推理小說家的傲慢(1 / 2)

() “與其說智能,不如認為它擁有意識。”

“意識?”楊懷朔驚訝地環顧劇院,“它?”

“為何如此驚訝?它擁有意識,你不是早已見識過了。”傲慢端起紅茶,“我是地獄的惡魔,不具有創造能力。所以我的紅茶,你的沙發,都是由劇院所造。我充其量隻起到了傳話的作用。”

一時之間,楊懷朔分不清該問地獄的細節,還是劇院擁有意識這種荒唐事。傲慢也沒有跟他講解的意思。“好了,繼續剛才的話題。”

“場景環境的設定服務於推理,可不是我一個人的毛病。你知道範達因二十準則嗎?”

“當然。”

“它的第一條是什麼?”

“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

“就是這位於第一條的準則,卻是大多數推理家假裝沒有看見的一條。”傲慢道,“究其原因,是因為偵探本就與相悖。你想讀者要看的究竟是什麼?是謎題嗎?是推理嗎?不是。是偵探怎麼一步一步完成推理。就像拍一部愛情片,如果導演隻拍男女主殉情,沒人願意看。可如果他將二人婚前的遭遇拍得波瀾壯闊,就會成為新一代的泰坦尼克號。推理也是如此。如果一開始就將所有的線索寫給讀者,那麼偵探的調查環節將被全部摳出來。隻剩下案件和結局。不論作為推理還是都是失敗之作。所以大多數的推理家在前半部分都不會給重要提示。關鍵性的線索和證物永遠會在後半段。當然,雙胞胎之類的橋段不在先前所說的範圍內。”

楊懷朔立刻反駁,“不對。第一條的規定是讀者擁有和偵探一樣的條件,後半句不過是對這一句的補充。它的意思是,偵探發現的線索必須全部寫清,而不是用眼前閃過什麼東西,偵探蹲下身之後黑屏的操作掩蓋。與你口中的案件發生之後的調查必須列出所有線索沒有必然聯係。”

傲慢略微搖頭,“你再好好想想。偵探真的能夠讓讀者代入嗎?他們真的處於同一地位嗎?”

由於傲慢的態度太過篤定,楊懷朔也開始重新思考起來。讀推理的本質其實就是跟隨偵探的腳步進行調查。唯一的區彆就是真凶是由偵探揭露,還是由讀者先行猜出。楊懷朔是將推理作為與作者的交鋒理解的,作者出題,讀者解題。如果讀者能先於偵探解出謎題,就是讀者勝了。如果讀者在偵探揭露真凶之後才恍然大悟,就是作家贏了。

一直看戲的李銘終於插入了話題,“大偵探,你寫過嗎?”

“沒有。”楊懷朔回答,“論文寫過不少。”

“你會怎麼寫一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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