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利之策(上)(2 / 2)

執行更強的國營經濟政策勢必需要更龐大的官僚體係,龐大的官僚體係又會產生更大的貪汙和損耗,就需要更多的民脂民膏來填補。

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史記》中有記載:

“諸官益雜置多,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

這句話是說:各種官署機構日益混亂增多,那些沒收來做各種事情的罪徒奴婢也很多,而每年經由黃河水運來的糧食增加到四百萬石,還需要各官署自己去采購糧食才能滿足需要。

國營經濟政策的弊端可見一斑。

那麼,不實行國有經濟政策可以嗎?

似乎也不可以。

說得不好聽一點,實行國有經濟政策是死緩,但不實行國有經濟政策就是死刑立刻執行了。

大漢朝要沒錢啦!】

元朔元年,此時經過文景二帝休整後的國庫尚且有餘,還沒到需要實行興利政策貼補國庫的程度。

但是,大漢最中央的君臣早已發現,為了維持對外作戰和帝王的生活,國庫連年入不敷出。

他們也曾多次討論過解決國庫問題的措施,最終得到的結果,正是天幕上所說的那些。甚至有些措施尚且是一個模糊的想法,並沒有落上紙麵。

這些政策不可行嗎?

按照天幕的說法,這樣的措施是一種“死緩”,死緩死緩,顧名思義,等一段時間後再死。這些聰明人都知道這個詞的含義。

他們一時間竟有些灰心喪氣了。天幕將他們苦思冥想出來的得意手段棄如敝屣,更可悲的是,那些不足之處還都是事實!

有一位老臣實在是不忿得厲害,竟失去了一直以來對天幕的敬畏,猛地抬起頭來,大聲怒罵:“鹽鐵專營自管子濫觴,唯官山海為可耳……唯官山海為可耳!百倍歸於上,人無以避此者②……爾懂什麼是數③麼!”

他旁邊的人駭然,急忙連滾帶爬地離開他身邊:“瘋了!瘋了!那是天人說的,還能有錯嗎!”

老臣伏地嚎啕:“那就告訴我們什麼是對啊……什麼才是對啊!”

他蒼老淒厲的哭聲縈繞在廣闊的未央宮前廣場上,仿佛鴞鳥一般。

“什麼才是對的啊……”

【事實上,國有經濟政策裡最重要的鹽鐵官營是一項極其優越的製度,自管仲“官山海”政策以降,曆代統治者或用或否,斷斷續續數千年依舊沒有完全脫離這項製度,鹽鐵專賣給每個用策的政權都帶來了可觀的收益。

在後世,鐵的大量開采和武器的多樣化使得其不再被作為主要的專賣貨物,但是鹽,一直是曆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專賣商品,專賣鹽的收入也成為曆代政權的重要財源。

政策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的是對政策的補充和執行政策的人。

那麼,當時的統治者該怎麼做呢?

要討論這點,我們要先理清當時的民眾麵臨什麼樣的問題。

首先,官府生產的食鹽苦澀而價高,勞動人民隻能不食或少食;生產的鐵器質量低劣,民眾幾乎不能使用。但是這樣低劣的產品依舊被強買強賣。

其次,稅項繁雜、稅目繁多,在層層盤剝之下,底層群眾交稅之後幾乎無法正常生活。

最後,不可忽視的人性問題。

鹽鐵官營是由鹽鐵使、鹽政之類官員控製的。在當時缺乏監督、又沒有權力製衡的情況下,官員們的野心越來越大,出現了“野火燒不儘,春風吹又生”的貪汙與腐敗。

對於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法,我們並非當朝當事人,無法理直氣壯地說出指導教育的話,但是有一個故事或許可以帶來一些啟示:

在大漢的風采褪去的千年以後,一個異域的國家,統治者同樣遇到了需要采用國營經濟政策才能度過的難關。為了防止國營經濟政策導致的社會動蕩,這位統治者采用了“損有餘”、“補不足”的政策。

“補不足”是為受到影響的平民提供的大規模就業,適當彌補他們的生產因此受到的損失。

而“損有餘”呢,則是按收入和資產的多寡而征稅。比如說,對每年能掙30金的人,就收他三十稅一;對每年能掙300金的人,就收他十稅一。

同時,為了避免政策實行過程中的腐敗,他給出了三個措施:

首先,對給平民補償的發放權限進行嚴格的界定,儘量從中央政府直接劃撥。增加中央政府話語權,減少地方官員自由裁量的權力;

其次,通過建立規則和程序,對補償金和補償物的使用權嚴格限製,落實到每個家庭甚至每個人;

最後,建立專門用於投訴腐敗的渠道,便於及時發現和受理救濟平民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腐敗事件。

也許,這個事例能對當下經濟政策的改良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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