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莉下定了決心。
“我想做這件事,爸爸,喬治,”她抬起頭,麵對爸爸的鼓勵眼神,“我也不反感成為女子組合成員,聽上去挺有意思的。”
“我也會拿到我的高中學曆。”卡莉最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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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的日程卡得很緊,沒過幾天,卡莉就在爸爸的陪同下坐上了飛往洛杉磯的飛機。
這麼麻煩本就忙碌的父親,卡莉非常歉疚,但她目前的正式身份還是一個十五歲的未成年女孩兒,簽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三人組合的集體合同也已經由RCA提前寄給了卡莉,密密麻麻的幾十頁,從合約期限(並不是嚴格的年份,而是以一共發行幾張唱片來衡量)到版稅分成計算等等等等……卡莉自然看不出門道,確切地說,她看了兩頁就看不下去了。
爸爸高價請了一個紐約當地的娛樂業律師,瀏覽了一遍合同,律師說合約是沒有任何法律問題的,隻是,經濟上的分成太少——並不違法,隻是在合法範圍內儘可能地壓縮了三個女孩兒的利益。
“算下來,即使你們有一首銷量在一千萬份的單曲,你們也隻能拿到三萬美元左右。屆時再扣掉唱片公司製作專輯的預付款,以及支付一些給經理人、公關等,你們幾乎賺不到錢。”律師如是說。
銷量一千萬?據卡莉所知,這是dy gaga 《poker face》級彆熱度的歌曲銷量了……
律師建議卡莉她們和公司再就合約條款再談判,“不能給你什麼你就簽什麼,對吧?”但他也對結果不抱樂觀期待,年輕的、剛起步的藝人都是這麼被公司壓榨過來的。
父親說到時候在洛杉磯當地再請一個律師,協助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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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RCA和Dr.Luke在洛杉磯的工作室,卡莉發現,自己並不是唯一帶著律師來參加簽約的人。
Chloe,因為才16歲,也帶著自己的父親。
而Kat Graham,除了律師,還帶了另外一位西裝革履的中年人。
而經過握手時的自我介紹,卡莉得知,他是Kat的經理人。
也從紐約飛來的羅賓森女士一聽到他是經理人,臉色馬上就嚴肅了起來。
Dr.Luke本人並沒有參與,羅賓森女士說他太忙。
而這位經理人也在所有人入座後,第一時間證明了自己不是省油的燈。
“我們不同意的條款,第一條就是人員安排——目前三名成員中,隻有Kat有表演經驗,我們上過節目,”他雙手握起,放在談判桌上,“所以,主唱必須是Kat。”
作者有話要說: *後麵會有Dr.Luke現實中的黑料,不止性侵kesha,還有很多業務方麵的,全部來自網絡,真實性不可考,我又不認識他(滑稽),他就是本文前期的反麵人物啦咩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