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了點野果果腹,又在叢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們踏上了歸程。
說起來,天氣還是有些冷了,後半夜下了場霧,早上霧氣也沒有消散,能見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沒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霧氣,能見度低,代表他們被克裡人發現的幾率也低。
至於嚴寒,對眾人的影響反而不大。
他們是什麼人,皮草公司的獵人與皮匠,缺什麼都不會缺穿的。
林耀穿著一身由熊皮製成的皮衣,這是營地的工匠幫他做的,針線活可能不如城鎮裡的裁縫,用來保暖卻足夠了。
其他人也是一樣,泰勒叔侄穿著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鬥篷。
混的最差的無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實的河狸外套,想要凍死他們可不容易。
“停下,前麵有炊煙!”
走了一個上午,中午的時候霧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遙望著遠處的炊煙,因為距離太遠,看不清什麼。
大概能判斷出,煙霧位於十幾裡之外。
當然,望山跑死馬,這裡群山環繞,十幾裡的山路能讓人走小半天。
“應該是克裡人,隻有他們敢明目張膽的生火!”泰勒站在旁邊說了一句,隨後又道:“看克裡人的位置,格拉斯他們應該也在前麵,我們大概相距20裡山路,也就是6小時的路程!”
相比留在後麵的第二梯隊,格拉斯他們這些第一梯隊的成員,因為克裡人的追趕行軍速度更快些。
克裡人距離他們十幾裡,格拉斯他們就要在這個距離上再加幾裡。
雙方今天應該沒有碰麵,起碼林耀一行人沒有聽到槍聲。
在沒有迷霧的情況下,寂靜的山林中,槍聲少說能傳出十幾裡。
“我們得換個方向,不能再跟在他們身後了。”
林耀望著遠方的炊煙,對著坐在擔架上,由泰勒叔侄抬著的霍克說道:“霍克,幫我們選個路線,要路比較好走的。”
霍克不說話,拿著地圖認真思考。
過了半響之後,他指了指北邊的山頭,又指了指東邊的山峰:“在前麵那座山,我們向東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話,那是我們進來的路。我爸爸他們沒有選擇走這條路,應該是打算把這條路讓給我們。”
條條大路通羅馬,隻要方向不錯,怎麼都能走出保護區。
區彆是,好走一點,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嶺,走的是最危險的路線,而他們身後可沒跟著克裡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線。
“我們也休息一會,分頭去找點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則帶著弓箭出去狩獵。
他們的弓已經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樹枝削的,足以應付一些諸如兔子,麋鹿之類的中小型獵物。
至於狼群與黑熊,他們並不太擔心。
方圓數百公裡內的食肉性動物,被他們獵殺的差不多了,沒死的也成了驚弓之鳥。
相比野獸,他們更要小心折返的克裡人。
格拉斯他們身後,足足追著一百多名克裡族戰士,外加幾名克裡族勇士。
誰也不敢肯定,他們是否會一直追下去。
萬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選擇返回,他們這群跟在後麵的老弱病殘就危險了,這也是林耀希望更換路線的原因。
“收獲不錯,獵到了一隻山雞,我都不知道這裡有山雞的!”
半小時後,林耀返回臨時營地:“你們找到了什麼?”
“一些野蘑菇,這東西在樹林裡有很多。”泰勒回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雞燉蘑菇再撒上點野菜,簡直是人間一絕。”威廉百無聊賴的說著。
“想也彆想,濃煙會引來克裡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