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雞燉蘑菇,但是不現實。
濃煙會引來克裡人,所以他們彆無選擇,不管是山雞還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們是荒野獵人,吃生肉是他們的必備技能。
換成城市裡的廢青,還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這隻山雞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說讓大家全吃飽,估計也能吃個七分飽了。”
林耀將野雞拋給威廉處理,自己則坐在石頭上擦拭起了步槍,念念叨叨的嘀咕著:“我想吃烤土豆了,隻要生一堆火,將土豆丟在裡麵就行,考好之後,剝開外皮,香味能饞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頭,發現叫他的是霍克,於是問道:“有事?”
“傑拉德隊長真的和老板他們會合了?”霍克拄著拐棍,站在一旁看著他。
林耀麵色不變,反問道:“當然了,不然呢?”
霍克沒有再問,隻是總覺得林耀的說法有些敷衍。
換個正常人就知道,前麵是克裡人,想要跟第一梯隊會合,就要越過克裡人的防線,這無疑是極其危險的事。
傑拉德怎麼會這麼乾,他身為狩獵隊的隊長,很清楚克裡人的厲害。
克裡人不止有弓箭和長矛,也有火槍與獵槍作為武器。
不說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隊,單單是克裡人這關就讓人凶多吉少,傑拉德那樣的聰明人怎麼會冒險。
“不要胡思亂想,你要多休息,爭取早點好起來,我們不可能一直抬著你走。”
林耀沒讓霍克繼續想下去,與其想這個,不如想想接下來該怎麼走。
他們不可能一直過茹毛飲血的日子,所以要儘快甩開克裡人,回歸有火焰,有營地的文明社會。
休息一個小時,下午隊伍再次出發。
這一走,在停下來就是晚上了,他們用一個下午的時間,走了將近十幾裡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裡左右。
或許有人覺得這個數字並不高,比如抗戰時期,我軍行軍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裡上下,強行軍時甚至能達到單日200裡。
可那是陸地行軍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況,換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們沒有現成的道路,再加上帶上霍克這個殘疾人,五十裡山路已經是他們的極限。
林耀對眼下的速度還是比較滿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護區。
可惜,就在林耀覺得,一切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時,第一個挑戰者來了。
當夜,山裡下起了雨夾雪。
這是初冬的第一場雨夾雪,也可能是最後一場。
不管怎麼樣,這場雨夾雪來的不是時候。
林耀一行人卷縮在一顆大樹下,儘可能的抱團取暖。
可這並沒有什麼用,秋天的樹葉已經掉光了,光禿禿的樹乾無法阻擋雨雪。
實在沒辦法了,他們隻能縮在大衣裡,像蟲繭一樣藏在裡麵。
就是這樣,也擋不住雨水的倒灌,這一夜真是折磨人。
後半夜,遲遲沒有睡意的林耀,緊了緊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禦寒,都覺得這一晚難熬。
其他人沒有他這樣的條件,估計會更覺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麼樣了?
他隻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時候足夠保暖,在這種時候恐怕不夠啊。
說實話,他們還是考慮不周,離開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帶幾張皮子。
如果每人帶著幾張皮毛,晚上睡覺的時候鋪一塊,蓋一塊,或許就不用擔心雨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