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噠噠噠噠噠...
視頻中,一夥手持ak的悍匪,從一輛藍色集裝箱貨車上跳下來,衝進了珠寶行。
他們一共有六個人,進去之後,對著天花板就是一陣掃射。
伴隨著尖叫聲,顧客與店員紛紛趴倒在地。
負責看店的兩名持槍保安,一個想要反抗被子彈打翻在地,另一個丟下武器放棄了抵抗。
整起搶劫案續了三分十七秒,行動過程中這些人兩兩一隊,配合密切。
行動之迅速,合作之緊密,明顯受過特殊訓練,絕不是臨時起意的普通人。
“停!”
畫麵播放到眾人搶劫成功,正準備撤離的時候。
一名搶匪居然抱起ak,對著大街開始了掃射。
他的動作很奇特,彆人打ak都是托著打,而他是一手扣動扳機,另一隻手壓在槍身上。
這樣的習慣,林耀隻在一個人身上見過...葉國歡!!
“葉國歡啊!”
林耀目光微眯,嘴角帶著笑意。
哈哈哈哈...
人生何處不相逢,搶他地盤上金店的家夥,居然是跟他們失散已久的葉國歡。
好久沒聽過他的消息了,這家夥不是逃回老家去了嗎,什麼時候又來的港島,還在他的地盤上打起了他的主意。
“耀哥,您認識他?”
陳永仁沒和葉國歡打過交道,不知道他最經典的動作就是壓槍。
更何況葉國歡戴著頭套,不是和他特彆熟悉的人,真沒法一眼將他辨認出來,要不然警署懸賞的也不會是蒙麵悍匪了,葉國歡的通緝令可一直沒撤下過。
“認識,認識...”
林耀叼著雪茄,轉頭看向一旁的刀仔:“算起來,這家夥還是我們的債主呢!”
他們跟隨豺狼,從運鈔車上搶走的兩百萬美金中,有一部分是屬於葉國歡的。
隻可惜葉國歡命不好,先是被豺狼當做棄子留在了案發現場,隨後又在警方的追逐下逃進了九龍城寨。
一來二去,始終沒有和他們會合過。
一晃過去這麼久了,看他的樣子還是在顛沛流離,腦袋彆在褲腰帶上,做一些上不得台麵的小生意。
同人不同命啊,林耀這邊都有上千馬仔了,葉國歡卻還在吃百家飯。
說起來也不怪他,講真,葉國歡沒什麼腦子,隻知道逞凶鬥狠,根本不明白想要吃飽終究要靠頭腦,靠力氣吃飯是不長久的。
林耀自己都非常好奇,葉國歡對未來有過規劃嗎?
還是說,沒錢了乾一票,有錢了繼續瀟灑,過一天算一天的瞎折騰。
後者居多吧?
“耀哥,葉國歡在旺角人生地不熟,他怎麼回來這邊作案?”
看著屏幕中的葉國歡,刀仔問出了自己的疑惑。
林耀一想還真是這樣,看葉國歡一行人的動作,明顯對金店內非常熟悉。
再聯想到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從旺角逃了個無影無蹤,連影子都沒給警方留下,要說沒人接應是不可能的。
動手的人不用問了,肯定是葉國歡。
幕後的人呢?
是誰給出了這家金店的位置,並為他們提供了撤退方案,這個人恐怕對旺角很熟悉啊。
“不好查啊!”
林耀捏了捏眉心,旺角是繁華區域,熟悉旺角的人太多了。
隨隨便便,這種人就能說出百八十個來,總不能全帶回來問一遍吧。
為幾百萬不值得不說,真這麼做還會讓人家笑話。
“放風出去,誰能提供金店劫案的線索,我們群星社私人獎勵五十萬,並保證消息不會泄露。”
林耀萬般無奈,隻能用了個不是辦法的辦法。
他懷疑作案的是兩幫人。
一幫藏在幕後,遙控指揮,負責行動的葉國歡幾個隻是工具人。
畢竟,葉國歡沒有銷售渠道,要是他出手的話,搶回來的黃金總不能自己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