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2 / 2)

啊[無限] 榆魚 4725 字 6個月前

不允許傷害林虞;

除林虞,進食堂先吃1t筍蛆;

避開與前兩條規則重複的字眼,林虞提筆在守則上飛速寫道:

服從班長;

可隨時奪位;

寫出二次項定理公式晉升成功;

不應則視作讓賢;

林虞還畫了個句號,至此筆墨用儘。

直播間沉默了,001也沉默了。

第三頁校園守則浮出水印,《教學樓篇》字樣的底紋圖案浮出水麵,為《非自然科學學院校園守則》的第三頁蓋了章。

林虞笑著看著手裡的守則,心滿意足地說:“看來這幾l條規則都避開了守則的更新條件,很好,不愧是我。”

四條規則,沒有一個字是重複的,甚且沒有一個詞義的含義是相同的,尤其是‘奪位’、‘晉升’與‘讓賢’三個詞,息息相關卻又無法重疊。

這四條規則是同時生效,所以糅雜成了一個規則,教室裡的猴哥兒及林虞必須服從班長的命令,但林虞和猴哥兒們可以隨時向班長發起奪位的挑戰,挑戰內容是寫下二次項定理公式,若作為班長的猴哥兒不應挑戰,那就是自動讓位。

所以林虞擒賊先擒王,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向猴王發起挑戰。猴王必須、也隻能應戰,而不能發出其他命令,不然就是讓位。

當然,猴王就算應戰了結局也隻是慘敗,林虞堅信猴子的智商不低,如果能算出幾l道數學題,他都要鼓掌叫好。

但是!

林虞設置的挑戰內容是二次項定理公式。

林虞還不信天底下有哪隻猴子能寫出二次項定理公式,齊天大聖孫悟空來了都不行。但要是這教室裡的猴哥兒真把二次項定理公式寫出來,林虞死了也就死了,他死在這種奇猴手上,也不虧。

不過林虞知道猴哥兒們寫不出來,他在寫規則的時候專門看了眼猴哥兒看的書。

——《小學一年級數學》。

林虞準備往教室裡去挑戰猴王,在這之前他開口‘嘖嘖’兩聲:“001啊001,吃了沒文化的虧吧。”

但凡001設置副本的時候讓這些猴看的書是《高等數學》,林虞就會陷入麻煩。

他走到教室門口,還歪著腦袋譏諷001:“001,你有沒有聽過一句話。”

001哼哼:“說說?”

林虞笑著說:“這句話是作者的上限決定作品的上限,看來《校園怪談》的上限就是小學一年級。……我有個建議不知道當講不當講。”

001在他腦子裡輕輕磨了下牙:“講唄,我一向聽從建議的,不然就不會問你關於032的懲罰。”

林虞道:“讀書不行的話,請個家教唄。”

001皮笑肉不笑:“好啊,有推薦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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