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南宋巨諜(1 / 2)

中央與地方的稅賦分成怎麼製定,這實際上還牽扯到了一個蛋糕有多大的問題。六寸的小蛋糕和十六寸的大蛋糕,同樣是一半一半,那重量能一樣嗎?

趙構打算把攤派的錢糧變成光明正大的正稅,給之定下章程,這本身就做大了蛋糕。

要是精心的算一算就能知道,照趙構的法子來治理天下,隻一縣之地就需要有品官員三四十人,下屬胥吏更多達數百人,較之往日之官吏數目可高出十倍來。

那所需俸祿自也當如此。

要知道,趙宋是高薪養官,地方官員如大縣縣令每月俸錢為20貫,小縣縣令12貫,且每月還有祿粟五至三石,地方官員還配有職田。而除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喂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夥食費等,數量與具體官職掛鉤。

通通折算成製錢的話,可以說大小縣令,每個月隻正當收益便不下三五十貫錢,縣尉、縣丞、主薄等也能有個十幾貫到二十貫之間,底下的胥吏,就是俸祿再低,也要有五六貫錢財吧?要知道就是尋常城池中為鄉鄰紡緝、漧濯、縫補、炊爨、掃除的雜役,也能日獲數十百錢。

張耒的詩《感春》中更是寫道:“山民為生最易足,一身生計資山木。負薪人市得百錢,歸守妻兒蒸鬥粟。”

砍柴做工的都能有一天百十錢,那一個月就有四貫(北宋以七百七十陌為一貫)。

胥吏就是地位再低,那也是朝廷的人,何況現在官吏一體,胥吏的地位也不低了。你明麵上至少也要有五六貫才是啊?

如此,一縣之官吏,趙構叫之儘數折錢,僅是俸祿月耗便不下五千貫,及至公署衙門所耗,一縣之地十萬貫都是往少裡說的。

這個數字一被報紙給公開道出來,跟往日裡宋室一縣所需錢糧做個對比,可不就惹得整座汴梁城都沸反盈天了?

趙構也不著急,自己依舊窩在‘家裡’審閱著試卷,想找一找裡麵會不會有滄海遺珠。

而‘朝堂’和市井之間卻已經為稅賦分成吵得不可開交。

本來那矛頭都是指向趙構的新政的,但發酵了數日之後,新出的報紙上刊登來一連串數據詳實的雜派費稅,比如各路轉運司有“拋樁明耗”,各州縣有“暗樁暗耗”,各倉庫受納時,又令百姓輸“頭子錢,等等。如此雜派彙總計算,那一縣之地要耗費十萬錢糧,似乎這數字也不那麼巨大了。

當下便就有無數張口去咒罵地方官貪腐,可有叫罵的就有喊冤的。地方官又何嘗不知道苛刻太甚有礙民生,但他們手中沒錢,錢糧都被上頭收取,他們可不就隻能想方設法的從百姓身上撈取錢糧了?

這涉及到了一個地方經費不足,一個中央財政持續擠壓造成地方財政經常不足的問題。這話題一轉,就又回到中央地方稅賦分成的問題上了。

究竟地方稅賦要上交中央對少,地方上自己又要留多少,整個汴梁城喧嘩一片,至今也沒得出個確切的結論來。

“唉,百姓多艱啊。燕王前著才廢除許多的科稅,收攬人心,現在又要將雜派變正稅,新瓶裝舊酒也,也就是偏一偏那些無知草民罷了。”

汴梁城中,依舊賓客如雲的樊樓上,作為趙桓特使,前來汴梁的王雲端著酒盞還沒喝上幾口,人似乎就已經有些暈乎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