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淮每次在夢裡看見北郊一號彆墅,也就是寧虞現在的住處,他就知道,自己又要見到那個人了。
同樣的事件,不同的場景、不同的人設、不同的前因後果,平行世界一樣,演繹又再創造著他的生活。
“黎淮”昨晚睡得很晚。
確切地說,是睡著得很晚。
跟他一樣,做了一整宿夢。
窗外的光亮照進房間,寧虞赤著精壯的上身,側身撐肘,問夢到了什麼。
“他”慵懶把臉埋進被子:“忘了。”
但寧虞再伸手,“他”藏在被子裡的左手已經被套上戒指。
“黎淮”這才把臉挪出來:“莫比烏斯?什麼時候買的。”
寧虞一同抬起手給“他”看:“應酬路過,覺得適合你就買了。”
“黎淮”笑吟吟在他套在一起的婚戒上摸了一下:
“也適合你。”
春捂秋凍,天氣還沒徹底回暖。
現實裡的寧虞多寵他,夢裡的寧虞就多寵“他”。
寧虞把人從床上哄起來,幫著挑了件中領白衫,衣擺紮進同色高腰褲裡,還想讓多披件外套。
“黎淮”不肯,洗漱完,眼鏡也不戴就赤腳踩著拖鞋出門了,慢悠悠走在過道上。
牆壁兩旁鑲嵌著大理石板,造型不似一般法式繁瑣,混合現代極簡風格。
“他”一路走,一路觀賞這些每天都能看見的東西。
這幢彆墅黎淮很熟,但那人比他更熟。
因為“他”沒有工作室,所有的工作都能在一號彆墅完成——自然職業也就不同。
黎淮夢裡的“自己”,是個代筆。
沒事不出門,沒熟人的引薦不露麵。
隻賣故事,不署名。一個劇本的要價,比買主自己賣出去還貴,純願者上鉤。
但很快黎淮就看到“他”在拐角,被一個小跑急轉的傭人撞了滿懷。
“嚴叔催這麼急嗎。”他不甚在意在人胳膊上扶了一下。
小姑娘卻嚇得不輕,像怕他怕得不行,疊在身前的一雙手都在抖:“先、先生早上好,客人已經在會客廳了,管家讓您儘快過去……”
黎淮看著她靜了幾秒:“新來的嗎。”
“是!您怎麼知道……”
黎淮猛一睜眼就醒了。
他被那一撞吸進那人的身體——最後傭人怕他的片段是真的,真實發生過。
嚴叔是一號彆墅裡的管家,他跟寧虞在一起了多久,就受嚴叔照顧了多久。
他早跟嚴叔打過招呼,雖然家裡雇傭那些人的錢從他賬上出,但沒必要告知傭人他的名字……
黎淮默不吭聲躺在床上,盯臥室的天花板——這是他們最大的不同。
雖然那個人也隱姓埋名,但那是為職業自願的。
而不是因為他的過去。
黎淮從床上起來到書桌,呆坐了一會,聽房間裡寂靜無聲,慢吞吞伸手從上鎖的抽屜,拿出一個皮殼龜裂的筆記本。
那筆記本普通A5大小,一簇簇脆黃的頁麵從側麵參差不齊地往外戳,翻開字體幼稚,扉頁寫著大大四個字:
-“讀書筆記”
黎淮自己從沒寫過讀書筆記,日記、周記也沒,因為黎堂覺得這些東西無聊,是隻會擠占他時間的垃圾字。
他8歲,三年級,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詩集;
12歲,初一,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短篇故事合集;
15歲,初三,擁有了自己的暢銷代表作。
除了考試,沒一個老師會要求他完成任何寫作相關的練習。
所有人都覺得他的腦子應該用來寫更有價值的東西。
他曾經是譽滿天下的天才少年,世人皆讚虎父無犬子。
但其實他的童年厭惡寫作,厭惡一切跟表達掛鉤的東西。
並且這種厭惡,持續了很久,久到黎堂去世。
這本讀書筆記不是他的,但裡麵讀的書全是他的,本本不落。
黎淮對這裡每一個字爛熟於心,也依舊小心仔細地用翻書杖一頁一頁往後。
筆記本的小主人很認真。
一天一頁,每天都會堅持,標題、頁碼記抬頭,日期、落款寫文末,時間儼然已經是十五年前。
每一頁內容不多,短短幾行字,像讀書筆記,也像心情日記。
黎淮看到最多的四個字就是“心情不好”。
有時會寫“心情不好,讀完又好了^ ^”,有時會寫“心情不好,讀不完了”,有時又隻寫“心情不好”,或者光一個“閱”。
距離《鳳冠》劇本會結束過去一個禮拜,這是寧予年發現黎淮的房間總在半夜透出光的第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