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 66 章(2 / 2)

懷璧其罪 廿小萌 13174 字 8個月前

“三千多塊在那個時候算巨款了。”他停下筆和身邊人對視。

其實這個故事他們反複講過很多次,但好像怎麼都講不膩。

一個能一口氣從錢包拿出三千多塊、並且承諾供一個路人出國讀書的人,後代能輪得上彆人幫忙?

春棠當時不愛看報,也沒聽過天才文曲星黎淮的名頭。

隻覺得這人有錢,多半拿他當消遣,說也就說了。

反正在他看來,他那點私生子的故事連黎堂現場給的三千都值不上。

結果黎堂聽完,很堅持帶他去了沿江大道的燒烤攤,要了幾聽啤酒,嚴肅問他:“你愛你媽媽嗎?如果你愛她愛到她做什麼你都能原諒,我就告訴你這個故事值回本價的關鍵。”

春棠說他當然愛。

女人短短幾年的一蹶不振,抵消不了前麵持續十多年的養育之恩。

畢竟那幾年難過的不隻有他。

他隻是生活拮據點,至少不像春煜有生命危險。

所以春棠真沒覺得自己作為“私生子”在這個世界出生,有什麼可怨。

“如果當時是你,你聽完我的故事能發現嗎?”

春棠以前就問過黎淮這個問題。

黎淮每次都搖頭,這次也不例外:“我那個時候還在心裡怨我媽攔不住黎堂,不懂為人母的分量。”

或者再說嚴重點,他不懂女性的力量。

那天在沿江大道。

春棠第一次被告知了他很可能不是他媽媽親生的。

黎堂說他不是私生子,春煜才是。

“你哥哥應該也知道這件事,所以那天才會給你們送錢讓你們走。”

“你們兄弟兩個,你才是‘哥哥’,他其實是‘弟弟’,一直以來留在家裡的人也應該是你。”

“當年難產死的那個,才是你生母。”

春棠記得他當時聽完直接蒙了。

和燒烤攤一欄杆之隔的江麵,仿佛掀起百丈驚濤,直直向下朝他猛撲過來:“你說我不是我媽媽的孩子……嗎?”

所以女人從前對他好,隻是因為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換去享受榮華富貴,對他覺得虧欠。

現在明明安全了卻又一蹶不振,也是因為擔心春煜的死活……

“你其實心裡有數我說的是真的。”

黎堂盯著他的神情說:“她是愛你的。她大可以在你們父親去世的時候把真相說出來,自己帶著親生骨血逃命,讓你再重新回家,但她沒有。”

春棠徹底陷入茫然:“那我哥哥他……”

不對,現在已經不能叫哥哥,應該是弟弟。

春煜明明知道自己其實能活,卻還是讓他跟媽媽走了……

黎堂:“你現在還覺得自己不值錢嗎?”

“沒有東西是不值錢的。”

黎淮和春棠跨坐在梯|子上,異口同聲學著黎堂的口吻複讀。

黎淮其實很早就察覺了。

黎堂除了對他嚴苛,對其他任何人都是超出範疇的“隨和”。

黎堂經常在大街上散財買故事。

他把這個過程叫撿破爛,他也衷情撿破爛。

但提起說要幫襯黎淮,春棠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

後來春棠真的用他資助的錢去巴黎學了服裝設計。

但跟著他的女人沒幾年就因為心有惦念,在他二十歲的時候鬱鬱去世了。

關於他知道了自己的真實身世,春棠直到女人閉上眼睛都沒告訴她,隻是在床前儘孝。

而老天像是做出某種懲罰。

女人剛去世一個月,春煜就聯係了他,第一次有了音訊。

家族裡有人得白血病,需要骨|髓配型隻是接他回去的由頭。

在那之前,春棠和女人一度以為春煜早就跟父親一樣“意外”離世,或者乾脆不想管他們了。

結果二十歲的少年雖根基未穩,卻是年紀輕輕便已經當上家主。

也是同一年,春棠跟黎堂的聯係斷了。

黎淮十五歲,黎堂被報道在家中遭謀殺身亡。

其中最大的嫌犯,直指當年黎堂讓他幫忙照顧的寶貝兒子,黎淮。

春棠想回國,春煜不讓。

那個時候輕舉妄動,容易被人揪住尾巴,反而招致禍患。

這一拖就又是好幾年。

春棠沒法直接和黎淮見麵,卻一直緊密留心著他的動態。

黎淮在黎堂去世後遭遇的種種,他全都“看”在眼裡,卻給不了任何實質性的幫助。

大概在黎淮高考完快撐不下去的時候,他幾乎就要忍不住背著春煜,直接衝回國找人。

好在寧虞及時出現了。

所以縱使他對寧虞千萬般嫌棄,但至少在這一點上是感激的。

春煜穩固根基的過程很漫長,也很謹慎。

他清楚地知道什麼階段,能做什麼。

後來大概又過了兩年,他才第一次給春棠說,可以簡單給黎淮寄一點小禮物。

但不能見麵、不能聊天,隻能寄東西,地址他會加密處理。

春棠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第一次給黎淮寄衣服。

他沒見過黎淮本人,卻看過不少春煜弄來的視頻和照片。

這樣“窺視”另一個人的生活其實很變態,但當他第一次在傳回來的資料裡,看見黎淮穿上他設計的衣服時,他想。

黎淮是他的繆斯。

變態就變態吧。

“你當模特也會出名。”

春棠快速勾勒著牆上的彩繪,這樣評價。

黎淮聞言掏出手機給他看:“幫我拍照片的人也這麼說。”

春棠立刻再次停下手裡的筆,想看看誰這麼識貨。

黎淮手機屏幕上顯示著的,是張行止在洋房幫他拍的那組人像。

關於鐘亦的部分已經被截去。

構圖、打光各個方麵確實挑不出毛病,最關鍵是他把黎淮的線條把握得非常好。

春棠明顯有點來興趣:“這是你朋友嗎?他畫畫應該也很厲害。”

黎淮認真思索了一下自己和鐘亦、張行止的關係:“他們也送過我衣服,應該算?你如果想見,最近可以叫到家裡。”

春棠傾身在他不知何時沾上顏料的臉上,用手指擦了擦,兩人挨得極近:“這次春煜也能過來,他最近一直在國內。”

黎淮完全不知道自己其實已經見過春煜,自然應好。

他不僅沒見過春煜,連照片都沒看過,他一直為這件事覺得可惜。

因為春煜的人設在他看來也很有趣。

當年春煜把春棠接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問春棠想不想要家主的位置。

如果想,他就把自己“偷”走的東西全都物歸原主,拚儘全力也會扶他坐穩。

但春棠對商業、政治完全沒有想法。

身份錯位的事,他也早在知道十四歲那年,春煜把逃到中國的機會讓給他時釋然了。

春煜既然有當“哥哥”的天賦,那就讓他繼續當。

反正他當“私生子”已經習慣了。

當時他對春煜提出的唯一要求,隻有不限量供應家裡的禦錦織,讓他給黎淮設計衣服。

春棠從沒懷疑過自己對黎淮的“喜歡”。

他隻是覺得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可以超越“喜歡”。

他愛黎淮,但並不介意黎淮跟彆的人在一起。

隻要那個人能讓黎淮高興,有信心比他陪黎淮的時間更長久。

不然黎淮終歸還是他的。

與此同時,正在董事會接受批|鬥的寧予年,當即就是狠狠兩個噴嚏。

打得整個會議室的人都停下來看他。

寧予年不得不揉著鼻子,示意各位長輩繼續批|鬥,不用在意他。

一想二罵。

這幫老頭子嘴上往死裡說他不算夠,心裡也要跟著說。

好像一夜之間,這間屋子裡所有人都統一了戰線,他之前真犯了什麼無惡不赦的滔天大錯,才從家裡被趕出去。

隻有倪向榮拄著拐杖,沉著臉坐在旁邊唱|紅|臉。

看起來是不好直接擋住大家的嘴,其實都是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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