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第 106 章(2 / 2)

懷璧其罪 廿小萌 6946 字 8個月前

他今天晚飯就坐黎淮邊上,對劇組大家此刻的心情很能感同身受。

“回頭慢慢拆吧,大多都是一些他們自己喜歡的書和碟片。”

白修齊在傭人加在鐘亦身邊的空位落座,鐘亦始終撐著臉,劃在手機屏幕上的手指就沒停過。

除開剛剛時夏概括的現狀,幾人講話的工夫,他已經看出症結所在:“這個事發的時間節點也很巧,被人買了熱搜。”

畢竟是圈層文化的一種,圈子大小有限,抄襲這種事不到一定規模很難衝上熱搜。

更彆說現在還是熱搜高位,直接爆了。

鐘亦:“今天晚上有一個容易引起男女對立的社會新聞在壓熱度,還有一個人設崩塌,被扒出來**的小明星,兩邊都在找東西擋槍,正好撞上了。”

天時地利人和。

再加詞條名本身也取得很有話題度:#懸障抄襲#

《懸障》在此之前,幾乎已經被吹捧成了“優質劇”的衡量標尺。

寧予年大概看了一下各方的觀點:“《懸障》抄的是漫畫,不像文字抄文字那麼容易做對比。然後這本漫畫是國外的,本身就挺小眾,沒多少人看過,現在做的調色盤基本是劇情邏輯鏈,一般對知識產權沒概念的網友根本不具備辨識能力。當然最主要還是《懸障》國民度高,不少人覺得是碰瓷。”

說來說去,還是老生常談那一套。

要麼質疑之前沒火的時候怎麼沒人說,要麼覺得法院不判就不算抄,要麼乾脆書劇分離,覺得不能白費劇組那麼多人的努力。

“沒意思。”

黎淮大概掃了兩眼就把手機塞回兜裡,這種事扯不清是他從最開始就知道的結果。

他也早過了同仇敵愾的年齡,隻是拿起筷子說:“她當初如果見好就收,掙完《懸障》就繼續回去寫她的現代都市,至少還有錢可掙,但她現在因為風格水平被質疑,騎虎難下,基本沒有以後了。”

時夏附議:“如果不賣筆名,不找代筆,應該就得封筆,或者另開一個誰都不知道的新馬甲。”

除非再來找黎淮。

但黎淮肯定不接待。

“所以你是留了什麼後手嗎?”

鐘亦從剛剛就一直狐疑觀察著對麵沒事人一樣的王滄:“這個IP價格破了千萬,不便宜,劇方肯定不會讓他砸在手裡,怎麼都會想辦法繼續做的。”

他能理解王滄為了掙錢願意冒險,畢竟抄襲這種事多半也不會有什麼下文後續。

但這人現在毫不顧慮的程度明顯也不對勁。

鐘亦:“而且我記得你們簽去合作的演員咖位都不小。”

王滄這才舍得從跟鄧臣曆說話的百忙之中,抽出一點空抬頭看他,嘴角似笑非笑的嘲諷就差沒把“我像是願意吃啞巴虧的人嗎”直接寫在臉上。

鄧臣曆幫他解釋:“簽附加合同的時候多塞了一個條款,如果劇方或者原著方在合作過程中,存在損害項目名譽的情況出現,經紀公司可以提出賠償。”

就跟很多廣告對代言明星提出的要求是一個道理,需要多加一道保險杠。

鐘亦登時樂了:“損害名譽就很妙,都不需要法院判定抄襲也能構成損害名譽,你這是訛人啊。”

明知道人家抄襲,還專門搞這麼個條款。

“他們可以不簽啊。”王滄不置可否。

他現在身上傷口還沒好利索,作為全場唯一一個被下了禁酒令的人,杯子裡隻能裝白水:“公司法務怎麼告他們賠償的材料已經準備一半了。希望公關再堅持一下,最好等劇拍完播完,我底下的演員把演技獎項跟熱度都拿到手再翻車。”

一石好幾鳥。

演出費拿了,熱度也拿了,盆滿缽滿最後還能起訴,再拿一筆賠償。

“就衝合同上擬定的賠償金額,我肯定也得添柴加火讓這個作者死透,起碼得達到我‘損害名譽’的條件吧。”

王滄說得輕描淡寫,陳密坐在黎淮邊上一時竟還有些看呆了。

這段時間的住院生活似乎讓王滄也有什麼地方變了,瘋倒是還瘋著,但氣質比以前沉靜內斂了不少。

至少不開口說話的時候,能像是個正常人了。

王滄幾乎立刻點了陳密的名:“你這麼看著我是什麼意思?”

陳密“啊”了一聲,毫無心理負擔答:“沒有,隻是我以前一直以為你就是個瘋批二傻子,沒想到也挺聰明的,不是腦子裡完全不裝東西。”

鐘亦等後來才認識陳密的人紛紛望向黎淮:這小孩從之前就這麼敢說?又不怕王滄了?

黎淮已經樂得笑出聲,若無其事舉杯邀請大家碰一個:“小密一直這樣啊。”

·

等到晚餐後,陳密趁大家跟黎淮聊天準備散場的空隙,磨嘰到了嚴管家身邊。

他今天猶豫了一整天,終於還是下定決心來問問嚴司的下落。

畢竟拿人手短,收了人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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