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兒媳婦王桂芝,雖說嘴不怎麼好,愛占小便宜又有些尖酸刻薄,可終究也算不得是個多壞得人,不然當年她也不會先老大一步接納侄女小芳。
當年那種情況,麵對年幼又失孤的侄女,老大尚且有些不情願,一直沉默不吭聲,她卻不忍心聽那孩子哇哇的大哭聲,將人抱回家,同吳娟養在了一起。
要知道那可是六零年,正是鬨旱災鬨饑荒最厲害的幾年,全國各地餓死了多少人,樹皮草根都快讓人扒光了,山裡更是連個小動物都見不著,誰家又樂意從自己嘴裡摳出一口來養個小娃娃。
那時候,一個剛出生幾個月瘦卻瘦的跟個貓崽子似的孩子,就是扔進後山任其自生自滅,也不會有人多說什麼。所以就衝王桂芝做的這一件事,就不能說她是個黑了心肝的。
這個家裡唯一小心思多的就屬吳娟,但以她對吳娟的了解看,吳娟能做出掐尖好強挑事兒欺負人的事兒,卻萬萬沒有害人性命的膽子。
老太太突然想到吳娟提到王寶貴及時出現,還下水救人,前後一聯係,還有什麼想不明白,心裡更是氣狠了,吳娟那個缺德玩意居然打著毀掉小芳姻緣的主意,著實可惡至極。
小
芳不好,她又能撈到什麼好?
這種事兒真不好捅開了明說,說吳娟推小芳下河,先不說吳娟會不會承認,就算她承認了,小芳如今人好好的,她頂多也就是被老大兩口子狠狠打罵一頓,然後默默地將這事兒翻篇,當做從沒發生過,畢竟家醜不可外揚。
若是她死活不承認,難道要去找王寶貴來當麵對質?家裡兩個姑娘都與他有了牽扯,到時候這事就說不清楚,隻會越描越黑,姑娘家的名聲還要不要了。
思來想去,這事兒隻能暫且按下,全當吳娟看錯了人。
“委屈你了,你先忍過這一時,娟子要是再不改改性子,往後總有她吃大苦頭的時候。那王寶貴既然存了那種齷齪心思,這次又沒能如他的願,也不知道他會不會找機會來鬨騰,你記住,以後要是遇到他就躲著點走,那樣的爛泥可千萬彆沾,沾上就甩不掉。”
千羽還無法深刻理解這時代所謂大姑娘好名聲的重要性,不過她倒不怕那王寶貴上門來鬨,直接撕她也毫不畏懼。
對於吳娟,她更不擔心,吳娟想搞事她隨時奉陪,她可不是小芳,對吳娟不會言聽計從,更不會心慈手軟,以德報怨從來不是她的風格。
心裡咋想不要緊,嘴裡卻還要寬慰一下老太太。
“奶放心,我一點也不覺得委屈。就算是為了報答大伯大伯娘的養育之恩,這次我就不和她計較,不過以後我不會再讓著她,省得她越來越過分,把我當成個泥人,想怎麼捏就怎麼捏。”
千羽覺得要讓吳娟不來招惹她,實在是有點難。
從小到大,但凡小芳有什麼好東西,全都被她收刮去了,年節時三叔給買的布料、頭繩、糖果等,也都通通被她搶去,然後再扔給小芳一堆她不要了的舊東西。
明明這些東西吳娟也有一份,可她就是見不得小芳一樣有,見不得家裡人說小芳聽話乖巧,見不得小芳在村裡的人緣比她好。在她看來,小芳的存在就是個錯,搶奪了原本屬於她的空氣和生存資源。
最讓吳娟不能忍的是,小芳居然搶奪了她意中人的注意力,這讓她如何受的了。
綜上所述,千羽敢肯定,吳娟百分百還會繼續搞事兒。不讓她疼進骨子裡,
她是記不住教訓的。
老太太微愣:“呃...你能這麼想也好,奶知道你是個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凡事心裡就數就行。”
說完拍了拍千羽的手,幽幽地長歎一聲,那歎息聲中似乎包含著無限的欣慰與惆悵。
不聾不啞不做家翁,歲數大了就喜歡多思多想,她的身份,小芳的身份,並不適合在這個家中指手畫腳說太多。想要家宅安寧,勢必要有人隱忍退讓息事寧人。
姑娘家的名聲何其重要,她既不想小芳同那王寶貴扯上一絲兒關係,也不想小芳同吳娟撕破臉鬨的外麵人儘皆知,一家子姐妹,一個名聲壞了,另一個又能好到哪兒去?她可是吃夠了壞名聲的苦。
想當年,平京淪陷,敵人的炮火讓她失去了爹娘兄嫂,也失去了家,最後隻能跟隨逃難的民眾一起,逃出了平京,開始了四處流浪的日子。
她孤零零一個年輕女人,身邊沒有親人,也沒多少錢,一路顛沛流離,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等她來到這裡,想安定下來重新開始生活時,才深刻體會到什麼是人言可畏。
她年輕的時候長得不錯,雖然逃難時的形象糟糕,麵黃肌瘦又邋遢,可收拾乾淨照樣比山裡那些長年乾農活的女人們好看。
那時候的村裡人,尤其是女人,總是對她指指點點,說什麼汙言穢語的都有,排擠她,孤立她,甚至還想將她攆出村子。
因為她們都覺得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在那個混亂的時期,竟然能從幾千裡外的地方全須全尾地來到這裡,非常的不合常理,她是怎麼做到的?要說這中間沒些肮臟不堪的交易她們誰都不信。
所以,隻是憑借著臆想,她們就給她定了罪,徹底敗壞了她的名聲,將她描述成一個人儘可夫的婊/子,到今天她也忘不掉那些男人看她那淫邪的目光。
要不吳家老爺子吳富貴幫她出了幾次頭,她在這個村裡也待不下去,當時身無分文的她也已經無路可走。
就這樣,她在生與死之間做了個選擇,嫁給了吳富貴。
這個選擇將她的一輩子都困在了這個小山村,或許也是她以後的埋骨地。
午夜夢回時,她問自己,後悔嗎?遺憾嗎?怨恨嗎?也許吧,她也說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