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張氏的前婆家(2 / 2)

早年林家還算富庶,花銀子給林秀才買了個衙門裡的“主薄”之位,一家子也全搬到了北安城居住。

後來林秀才病死,林家二老帶著孫子、孫女以及兒媳張氏回到了林家村。

沒多久,林家老爺子也病亡,僅剩的薄產也全花用儘,留下家徒四壁的老房子,和婦孺老幼。

為了生活,張氏隻好改嫁。

但她嫁人的唯一要求,就是要帶著張老太以及一雙兒女。

這個“帶著”也不是一家子都要搬到男方家住。

是張老太帶著張氏的一雙兒女依舊住在林家村,張氏獨自嫁過去。

但婚後男方家必須要出口糧養活祖孫三人。

張氏雖然是生過孩子二嫁,但在鄉野村鄰中,依然很是搶手。

原因就是她曾是秀才老爺的媳婦,關鍵那秀才老爺還做了“官”!

在鄉野村鄰中,他們分不清官大官小,隻知道為衙門辦事的就都是官。

能娶一個“官太太”回來做媳婦,那是全家都高興的一件事。

可等張氏改嫁的條件一放出去,原本爭先恐後的人群一下子全散了。

無他,這年頭,家家都隻能混個半飽,哪還有多餘的糧食養外人?

反正最後也不知怎麼了,她爹顧連山這個冤大頭接盤了。

自打顧棠有記憶以來,張氏都是一月回一次林家送口糧,大多都是當日去,當日回,很少有住下過夜的情況。

可最近一個月來,張氏已經回了十次林家。

每回都是同樣的借口,都說林家老婆子不行了,怕是要咽氣,想讓張氏見她最後一麵,順便再送她最後一程。

昨兒又去,該不會還是這個借口吧?

“又是林家那老太太不行了?”顧棠沒忍住問了出來。

“對!又說不行了。”顧連山也是服氣,這都第十一回了,

回回都是人不行了!

“是真不行了?還是又想著挑事?”顧棠對林家那老婆子十分厭惡。

在原主遺留的記憶裡,她見過幾次林老婆子。

那就不是個慈愛的老太太,看人的目光比馮氏還刺人,每回見到原主都把她當小丫環使。

稍有不順她的意,那老婆子就跟張氏告狀。

張氏的心一直在林家,一聽到林老婆子告狀,她二話不說就上手教訓原主。

張氏教訓原主的手段非常刁鑽,她不打原主,而是上手狠掐原主身上的皮肉。

掐的那些部位,都是一些不能示人的部位,原主就算告訴彆人,也拿不出證據來。

這些年來,原主暗裡不知道挨了張氏多少次掐,每回求饒,換來的都是變本加厲。

張氏雖然是原主的親娘,可不管是對顧梅、顧來安姐弟,還是對顧棠和顧平安,都是一視同仁的漠視、苛刻。

但她這個人又是個極其要臉的人,她不敢克扣顧梅姐弟的東西,便死命的壓榨顧棠跟顧平安。

從小到大,顧棠和顧平安但凡身邊有什麼能看上眼的,第二天保準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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