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郡去兵的同時,他規定大郡設置武吏一百人,小郡設置武吏五十人,以維持地方治安。但在當時,這一舉措就遭到了尚書右仆射山濤、交州刺史陶璜的反對110
。到八王之亂後,州郡根本無力控製局麵。後人更是批評廢除州郡武備的措施,對“永寧以後,盜賊群起,州郡無備,不能禽製,天下遂大亂”結果的出現,負有一定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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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製定戶調式,頒布品官占田蔭客製
平吳之後,司馬炎在全國範圍內頒行占田和課田、戶調的製度。其頒布的法令首先對人口年齡進行了分組:男女十六歲至六十歲為正丁;十三歲至十五歲、六十一歲至六十五歲為次丁;十二歲以下為小,六十六歲以上為老。然後規定:丁男一人占田七十畝,丁女占田三十畝。每個丁男要繳給國家五十畝稅,計四斛;丁女繳二十畝稅;次丁男繳二十五畝稅,次丁女免稅。邊遠郡縣隻交戶調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少數民族不課田,每戶交三斛,再遠的交五鬥,名為“義米”;極遠的交錢二十八文叫作“算錢”。戶調則為賽布一匹,遠地可減至一丈。上述規定隻是個平均數,實際征收時還要按照貧富分為九等,根據戶等收稅,即所謂“九品相通”。139
司馬炎實施這一製度有兩個目的,一是通過限定最高占田數目,以阻止私人大量兼並土地。二是通過規定課田的最低限額,占田農民根據固定的課田數而交納固定的課田租稅,又使國家的租稅收入得以保證。但這一製度給農民帶來沉重的負擔。當時,占田數是農民向政府辦理土地登記時的最高限額,至於農民是否能夠占有規定的足額土地,政府並不過問,而政府卻要求農民必須按足額的課田提供田租。西晉的田租比曹魏時期的畝稅額加重一倍,戶調則增加了二分之一。這就使得一部分農民因不堪政府剝削,而流入私門,成為豪強士族的依附民。89
在頒行上述製度的同時,司馬炎又規定了官僚士族按官品占田、蔭客和蔭親屬的種種特權:一品官可以占田五十頃,以下按官品遞減五頃,直到九品官占田為十頃;並按官品的高低蔭及親屬,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六品官以上占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占二人,第九品占一人;第一第二品官占佃客五十戶,第三品十戶,第四品七戶,第五品五戶,第六品三戶,第七品二戶,第八第九品一戶。“宗室、國賓、先賢之後及士人子孫亦如之”139
。這些被蔭占的人口,隻附屬於大戶私人的家籍,不在政府注籍,也不擔負國家的租稅賦役,隻同主人保有著強烈的人身依附關係,受著主人的剝削和奴役。89
這一規定保證官僚士族得以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勞動力,特彆是那些占田和蔭客尚未達到規定數額的人可以借此補足,既是政府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肯定官僚士族蔭占人口的權力,也是對官僚士族任意侵占人口和土地的限製,它反映了西晉政府同士族地主之間的激烈爭奪。但是士族官僚們並不把司馬炎的限令放在眼裡,在合法占有之外,還往往通過兼並和私自侵奪攫取更多的土地和勞動力。如重臣王戎廣收園田,水碓周遍天下140
;強弩將軍龐宗有田二百餘頃141
;曆任方鎮的石崇有水碓三十餘區,倉頭八百餘人,田宅無數,僅某一處的田莊就占地十頃142
;宗室司馬睦霸占官府稻田,在封國招誘逃亡人口,私占人口高達七百餘戶143
。89
勸課農桑,興修水利
司馬炎即位後,繼續推行屯田製。如羊祜鎮守襄陽時,分其所統領部隊的一半進行屯田800多頃,一年後,收獲的糧食夠軍隊十年吃用,大享其利。為增加屯田勞動力,司馬炎還免去鄴城奚官奴婢的身份,使他們變為屯田兵,在新城屯田種稻。162
為了擴大耕地麵積,安置流民,增加租稅收入,發展農業生產,為滅吳、平定江南準備充足的物質條件,“朝廷勵精於稼穡”。為此,司馬炎於即位初連續下詔,勸課農桑。為獎勵勸農不倦的郡縣長吏、守相、他還賜他們每人一匹馬。接著又下詔各級地方官,要求他們“務儘地利,禁遊食商販”。司馬炎還親耕藉田,積極鼓勵發展農業。泰始四年(268年),司馬炎還設立“常平倉”18
,以穩定糧價,維持人民的正常生活。他也曾下詔責令郡縣官吏,要“省徭務本”,打擊投機倒把、囤積居奇19
。對那些勸農開荒、勤恤百姓而作出貢獻的地方官,司馬炎則大加獎勵。如汲郡太守王宏“撫百姓如家”,督勸該郡開荒五千餘頃,雖遇荒年而該郡無匱乏,於是司馬炎對其予以表彰,賜穀千斛,並布告天下,樹為榜樣。為加強勸農工作,司馬炎還專門指派司徒石苞“(申)明勸課”,製定“殿最之製”,每年考核一次,以勸農成績的好壞作為獎罰、升降官職的標準。此外,西晉政府還增加了管理農業的官員。儘管司馬炎的勸農政策未能全麵徹底貫徹執行,但還是起到了招撫流亡、勸農樂業的積極作用。
司馬炎在位期間,開鑿和修複的新舊渠道水利工程遍及各地,如:杜預鎮守荊州,修複西漢邵信臣所建的鉗盧陂、六門堰,引滍、淯等河水灌溉原田一萬餘頃;淮南國相劉頌修複芍陂,“百姓歌其平惠”。司馬炎還組織人力擴充整修潞河車箱渠,灌溉土地一萬餘頃,惠及四五個縣。為防患水澇,他還責令修治兗、豫二州的舊陂舊堨及私家小陂。水利工程的修建,保證了農業生產的豐收。而由於水利事業的發展,一些灌溉工具被廣泛應用,如杜預發明的“人排新器”。同時,以水力發動的農產品加工機械水碓、連機碓也遍及各地。水利灌溉事業的發展,極大促進了西晉農業的恢複與發展。162
此外,為了增殖人口,增加社會勞動力,司馬炎於泰始九年(273年)規定,民女年滿十七歲,若其父母仍未讓出嫁,則由當地官員為之擇偶。為了分化吳人勢力、開發北方荒地,滅吳後,司馬炎鼓勵吳人北上,並規定凡北上的原吳國百姓和百工均可享受免除二十年徭役的待遇。同時,對遭受災害的地區和遭鮮卑侵擾的北邊地區還實行減免賦稅等政策。以上這些措施,有助於促進西晉社會經濟的恢複與發展。162
太康元年(280年),全國共有人口1616.3863萬人,有戶,每戶人數6.57人。20
而據《隋書·地理誌》,太康統一後編戶有260餘萬戶21
,一說此為太康二年(281年)的統計結果。2
而到太康三年(282年),全國人口達377萬,較之太康元年增加了130多萬戶22
,出現了“太康繁榮”的景象。統計人口的高速增長,與司馬炎統治時期相對和平的局麵和司馬炎恢複經濟的積極舉措有關,也跟廢除屯田使得之前的非編戶人口成為編戶的政策調整有關。2
民族
解決周邊民族的政策與措施
西北邊務
自漢末以來,西北匈奴、氐、羌、鮮卑等少數民族勢力張大。有鑒於此,司馬炎在位期間,首先著力加強西北軍政建設:置護西戎校尉於長安,例兼雍州刺史,管理關中氐、羌、雜胡事務;置護匈奴中郎將,駐晉陽,管理匈奴、雜胡及北部鮮卑等族事務;置護羌校尉,駐姑臧,管理隴西、河西地區羌族、雜胡、鮮卑等族事務。又設晉昌郡,歸涼州刺史管轄。此外,置西戎校尉、護羌中郎將、護戎中郎將等,對西北各少數民族進行有效管理。對於鎮守關中、隴右這一中原政權防禦西北少數民族的核心區域的將帥人選,司馬炎很是重視,先後用宗室司馬泰、司馬駿駐守關中,以抵禦隴西鮮卑與羌人的騷擾。泰始五年(269年),新設秦州,並以重將胡烈任刺史,以威製“羌戎”。當胡烈兵敗而死後,司馬炎一度讓權臣賈充出鎮長安,想以其鎮守邊疆。此事雖未得實行,但也體現了他用重臣鎮服西北少數民族的想法。在派兵抵禦鮮卑、匈奴、氐、羌等族進攻的同時,司馬炎還比較重視政治撫納,如假授氐人首領楊飛龍為平西將軍。當時羌人在邊立功者,也能受到封侯的獎賞。155
西晉立國以來,沿襲曹魏舊製,在西域設置戊己校尉和西域長史,仍分駐高昌、海頭,負責軍事、屯田和監護西域各城郭政權。其組織機構嚴密,能快速通達晉廷政令。鹹寧初年,戊己校尉馬循曾先後擊破鄰近鮮卑部落的反亂。同時,西晉朝廷與西域各國保持了友好的關係。焉耆、龜茲、大宛、鄯善、康居等國相繼遣使入朝進貢,晉也對西域諸國多加封號。其中大宛統治者藍庾在太康六年(285年)被司馬炎冊封為王。藍庾死後,其繼承人摩之遣使進貢汗血馬。20世紀初新疆民豐縣尼雅遺址出土的“晉守侍中大都尉奉晉大侯親晉鄯善、焉耆、茲龜(龜茲)、疏勒、於闐王寫下詔書到”木簡,顯示了五國與晉的從屬關係。晉維持與西域良好關係,並實行有效的管理,拓通了中亞的商路,並促進了西北各族的往來。155
北部及東北邊務
晉北部及東北邊疆,居住著鮮卑、夫餘、挹婁、高句麗等諸多民族。其中以鮮卑勢力最強,北有拓跋鮮卑,東北有慕容鮮卑、宇文鮮卑以及段部鮮卑。為維持北部邊疆安寧,司馬炎與拓跋鮮卑首領拓跋力微和好,並善待其在洛陽作質子的長子沙漠汗。後沙漠汗請求歸國,司馬炎以厚禮相贈,征北大將軍衛瓘擔心沙漠汗回國後成為晉之禍患,疏請留下他。司馬炎不願失信於拓跋部,沒有同意。衛瓘遂以離間計誘使拓跋力微殺死沙漠汗,使拓跋部內部分離,一時難以形成對西晉的壓力。而慕容鮮卑部在魏晉之際力量逐漸壯大,其首領慕容廆頻繁襲擾北疆,屢次被晉軍擊敗,得不償失,遂於太康十年(289年)遣使降服於晉,被拜為鮮卑都督。155
針對東北邊疆形勢,司馬炎沿曹魏之製,置幽州都督區以戍邊,選派衛瓘157
、張華156
、唐彬158
等能臣乾吏進行鎮撫,維持了邊疆的穩定。此外,晉於襄平置護東夷校尉府,管理東夷各族事宜;又設護烏桓校尉,常以幽州刺史兼任。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