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裡,嘉世仿佛心中已有個大概,這才將手中的記錄展開,迅速掃過一眼,對卿明道:“論勘驗之術,刑部比咱們更專業。相關的證詞,也與我們所審無出入。展侍郎親自督辦,謹慎嚴密,沒有疏漏,和咱們判斷是一致的。現在,我們要儘快推敲出凶手的特征。”
卿明道:“大哥,我有幾個問題。”
李嘉世示意高瞻將嫌疑二人帶下樓去,對卿明道:“你講來。”
卿明沉吟:“王晉是三品大員,欽差大臣,來去西北,一路都有衛隊護送,所到之處,前有報備,後有記錄。他肩扛大任,回京後第一時間應該是麵見陛下,而非車馬停在金都城外,一身布衣混入故裡市井。”
李嘉世點頭道:“我也想到了。勢必是有個極重要的事情,讓他擅自更改了入京的行程。”
李卿明接著道:“這麼大的雨,他渾身乾淨,並未濕透。這隻能證明,他是坐車來的,多半是賃車,且此客棧就是最終目的地。那麼我推測,他不是臨時避雨,而是前來赴約的。”
李卿明又指著桌子上還未潤開的毛筆:“他進門第一件事,是看有無筆墨,自然他們約定好的事情,是批閱一件什麼東西。”
李嘉世點頭:“什麼東西非要在這偏遠的荒郊客棧中批閱?”
李卿明道:“我想,東西是什麼暫時倒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會麵的事情並不想讓彆人知道。或許,在京中認識他們的人太多了。”
李嘉世接著說:“又或許,這地方是那凶手最熟悉之所在。且這裡來往人流雜亂,也方便他遁逃。”
李卿明又道:“凶手一刀就精準命中王晉的命脈,這說明,凶手會用刀甚至擅用刀。按刀口的形狀來看,凶手比王晉矮大約三寸。但凶手顯然也並不是專業殺手,這一刀下去,他便倉促逃出,竟忘了驗證王晉是否已死。這給王晉留下了時間,寫下了遺言。”
李嘉世總結了一句:“凶手認識王晉,常居通縣,個子不高會用刀。”
李卿明又補上一句:“識字,甚至有和王晉共同批閱文字的身份和見識。”
李嘉世跟著問:“王晉彌留之際,既然有時間,為何不留下凶手的名字,卻寫上那兩個字。為何不將遺言寫在地上,那裡明明更方便。他扒開衣服,用指甲刻在胸前有什麼意義?”
李卿明沉思一陣,道:“通縣的公差進門後,一眼就在血泊中認出了王晉,沒有再動過現場。故此展青書進來時,王晉沒有任何被移動的痕跡。也許王晉認為,寫在地上有可能會被擦除,而刻在皮膚上,才會引起更大重視。”
李嘉世道:“他為什麼覺得凶手會回來擦地?”
李卿明道:“他暫存的意識不會讓他去做選擇。我想,他篤定凶手一定會回來。”
李嘉世道:“凶手殺人在酉時二刻至三刻之間。小二發現命案是在戌初掌燈時。戌時一刻,通縣就已經來了兩名衙役及一名縣丞。戌末,刑部到場。你的意思是……他篤定來人是……通縣的公差!”
李嘉世猛地一震:“那縣丞有問題!高瞻,速派兩個人前去,將縣丞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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