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羅傑疑案(2 / 2)

大偵探抽絲剝繭最後指出真正的殺人凶手——就是‘我’!

作為醫生的我殺死了彆墅主人羅傑,也是一年來一直敲詐寡婦的神秘人!

而我,也是整個故事的主視角。

“詭敘,敘述性詭計的開山之作。”水戶月回想著這部作品對推理曆史產生的重大影響。

在《羅傑疑案》麵世後,這種敘事性軌跡的方法被無數人所使用,同類的作品隻有第一次在時才會產生巨大的震撼感,但這絲毫不妨礙羅傑疑案在推理曆史上的偉大地位。

即使整部的案情其實隻能說是中等水準,但最後的揭幕時刻卻讓作品瞬間升華。

這種主視角是殺人凶手的敘述方法,毫無疑問是對傳統本格推理的一種背叛。

作為一個有著豐沛寫作經驗的水戶月很清楚,一本書的主視角、或者說是‘焦點人物’,是給讀者提供感覺的傳遞途徑,在漫漫的故事海洋中,讀者唯有通過焦點人物才能知道在故事旅行中發生了什麼。

畢竟從本質上來說,一切故事都是主觀而非客觀的,既然是主觀的則需要像人一樣具有強烈方向性,推理更是如此,作為故事視野的焦點人物給讀者製造了感覺,激起了讀者或憤怒的批判或感同身受的悲喜。

《羅傑疑案》的我即是凶手的結局,是背叛、是革新,

在了柯學世界大量的名家作品後,水戶月發現這方世界依然有著柯南道爾、江戶川亂步、阿加莎的名作,但在這些名作中,《羅傑疑案》卻詭異的消失了。

或許是這種敘述性詭計和柯學世界的本格、新本格世界觀相互衝突,就像科學和魔法的對立一樣。

但既然這個世界的阿加莎遺漏了這本名作,水戶月不介意將其重新展示給世人。

不過作品的背景、人設等等都需要修改,還有整個案情……

畢竟這裡是即將邁進二十一世紀的日本,不是二十世紀初的英國。

“名字不能再叫《羅傑疑案》了,就叫……《米花疑案》吧,被殺死的是一個姓氏米花的富豪。”

水戶月時而咬著筆尖,時而用橡皮擦一擦鉛字,稿紙上不時還有著各種各樣的注釋和換位,現在使用的並不是電子辦公,這些都是難免的事情,要是看到那些大作家的稿紙,就更是會讓人心生雜亂了,上麵經常會出現大塊的黑色雜亂的刪改。

好在水戶月的字體多多少少是彌補了修改所產生的淩亂感,不過能夠用稿紙寫作然後供給出版社的人,應該沒有幾個是寫字差的。

一個晚上的努力,水戶月硬是寫出來了二十八頁。

以一頁四百格來算,他的寫作速度可以說是快的驚人了,畢竟這是手寫,而不是鍵盤或者打字機。

“寫完十分之一了,以這個速度來算的話,白天在學校時也繼續寫,不出一個星期就能寫完。”

揉了揉自己的手指,骨骼間劈啪作響。

水戶月檢查了一下寫出來的二十八頁,發現沒有什麼語法錯誤後滿意的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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