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 章 刑附民(三)(2 / 2)

人到七十古來稀,能活到六十多歲很容易嗎?

“咱們的六十多歲和他們的六十多歲可不一樣。”

那兩位老人家還能打架,身體結實得很。

“可畢竟是六十多歲……”

吳均聽著老太太那段反駁的話,迅速提取知識點。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按照那個國家的法律規定,六十多歲達到退休年齡,是沒有“誤工費”的。

但這位老人家雖然年齡達到了,看起來腿腳卻還硬朗,能乾活,她在給兒女照顧小孩,所以她認為她應當得到誤工費。

——人家說得也對,若是她不照顧,她的兒女請人來照顧,是要花錢的。

從那位法官寬慰老人家的話來看,雖然法律規定了“退休”,但在實際操作中,並不是刻板地遵守法律,也要考慮特殊情況,而給予特彆處理?

他看向那位法官。

男人看起來四十多歲的年

紀,雖是官吏,對待被告人和原告人兩位老人家卻很客氣。

不,應該說,從他能看到天幕以來,薑海藍遇到的官吏們都挺客氣的。

“人民……”

吳均下意識地念出口。

聽到自己的聲音,他被自己嚇了一跳,慌忙左右看了看。

注意到沒人聽到,他鬆了口氣。

又仰頭看向天幕。

在心中再度念了一遍:人民。

——

吳均沒想到,梁濤還能更客氣。

刑附民的辯論也沒什麼好說的,薑海藍幾乎就是重複了一遍老太太剛剛的話,表示:“原告人雖然64歲了,但一直在給兒子和女兒照顧小孩,她還能勞動,應當支付誤工費給她。”

“請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老太太和被告人都沒再說什麼。

梁濤組織了雙方進行調解。

他將薑海藍、老太太以及坐在旁聽席的老太太的子女,一起叫去了其他辦公室,問他們對賠償金的意見。

幾乎沒有法官口才不好的。

梁濤充分證實了這一點。

他先是說兩家畢竟是鄰居,希望今天以後,這件事就過去了,以後兩家不要再鬨矛盾。

也勸老太太一家往後不要和對方吵架打架,萬一對方要動手,可以直接報警找警察。

老太太和她的兒女自然不服,表示對方那家人這些年多麼多麼過分。

梁濤臉色溫和,“有了這一起案子,想來他們家以後也不敢再跟你們鬨了,我一會兒去跟他們說的時候,會提醒他們回去了不要亂說。”

他接著說:“案子怎麼判,由我們法院來決定,我們綜合全案,依法作出判決。”

“這個不是說,你們希望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判。”

“我們法院有自己的考量。”

最後就是賠償金的問題。

“你們希望對方賠多少?我去和他們家商量一下。”梁濤說:“你們這份起訴狀,如果是我們來判決的話,未必會判這麼多金額,有些是得不到支持的,比如這個精神損害撫慰金,不知道你們律師有沒有給你們講……”

他停了一下,看薑海藍,“這個是沒有的。”

薑海藍立即回答,“我和他們說過了,我們是隨便寫上去的。”開玩笑,她寫歸寫,可不能讓梁法官覺得她一個律師,不知道刑附民不賠精神損害撫慰金。

梁濤點頭,“我去和他們談的時候,先不提這個沒有,我們就直接談給多少。”

調解和判決不一樣,調解的時候,有些賠償項目,隻要雙方願意,不管法律支不支持。

——比如說強女乾罪的刑附民,大多數時候,和解比判決劃算。

聽著梁濤和老太太的兒女商量向對方提一個怎樣的金額合適。

薑海藍沒有插嘴,她在腦中給直播間的觀眾們解釋道,【其實就是,法官這邊,大概率要給被告人判緩刑。】

梁法官特地給原告人及家屬打了預防針,強調量刑是由法院來決定,不看原告人和家屬是否同意。

【所以,賠償金額相對來說,是比較好談的。因為對方肯定不願意進局子,想要爭取緩刑,比起去監獄裡待幾年,還是出一筆錢比較劃算。】

【這就有了談的餘地。】

如果原告人和被告人就刑附民部分達成和解,被告人賠償了原告人經濟損失。

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會考慮到這一點。

總不能你既想法院判得輕一點,又不用出賠償金吧?

這沒什麼不好的。

刑事部分,本來就是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

受害人如果對判決不滿意——一般來說,很少會有受害人會對判決滿意——受害人是沒有上訴權的。

雖然受害人也可以跟檢察院那邊說,但退一萬步講……改判的可能性也沒那麼大。

多拿一些賠償金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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