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中介合同糾紛(三)(1 / 2)

在開庭前,薑海藍就已經向法庭提交了“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以及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現在證人出庭作證,還要簽一份《證人出庭作證保證書》,承諾已知悉應當如實作證的義務和做偽證的法律後果,保證向法庭如實陳述事實,如做偽證,願意按照法律規定接受處罰。

先後出庭作證的陳小瑜和馮宇浩都在《證人出庭作證保證書》上簽字按手印。

——

薑海藍在腦子裡給直播間觀眾們大致介紹了一下保證書的內容。

諸葛亮琢磨著,因為是原告方申請出庭作證的證人,這兩位證人又是原告的店員,那麼證人發表的證言應當是必然有利於原告的吧?

否則原告為什麼要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呢?

所以天幕上那個國家的律法裡規定,證人必須向法庭承諾自己所說的話都是真實的,不是基於與原告……或者說,與申請人的關係,而張口胡說。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該案中唯一了解真相的證人是被告的親屬呢?

如果是依據現在的律法……

諸葛亮若有所思。

孔子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1]

漢宣帝以律法的形式確定了“親親得相首匿”:除犯謀反、大逆以外的罪行,親屬之間可以相互包庇隱瞞,不向官府告發,該行為依律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2]

在刑事案件中親屬都能為犯人隱瞞罪行,更不要提民事了,被告的親屬想來也不會去發表對原告有利的證言。

可是……

《保證書》的幾條內容在諸葛亮腦海中轉過來又轉過去。

他總覺得天幕上的律法規定也許會突破他的認知。

畢竟他們連皇帝都沒有給尊重,何況是家族中的……

——

陳小瑜看起來有點緊張,但講話的時候聲音很穩,“是我先認識廖老板的,廖老板說他要買房子,我按照他的要求給他介紹過好幾處房子。後來廖老板覺得梅清花園、竹香苑、菊華公館、青蘭小區這四個地方的房子比較合適,我就和他簽了合同。”

“我和房主約好了時間,帶廖老板去梅清花園、青蘭小區、菊華公館看過房子。”陳小瑜說到這裡,停了一下,“竹香苑的房子是我的同事帶他去看的,那段時間我有點忙。”

“廖老板看過房子後,看中了青蘭小區那套,我就幫他跟房主溝通房款,當時是沒談的下來,我就繼續給廖老板介紹彆的房子。”

“去年11月份的時候,廖老板和我說,他不買房子了,讓我不用給他介紹了,我們就沒再聯係了。但是12月底的時候,我看到了廖老板發的朋友圈,他搬新房子辦酒,買的新房子正好就是青蘭小區那套!”

證人陳述完畢後,朱淩薇問原、被告雙方是否要向證人發問。

薑海藍先問了,“證人陳小瑜,請問你為被告廖

宗虹介紹位於D區金華路青蘭小區3棟的606號房,是什麼時候?”

陳小瑜看著薑海藍回答道,“是去年的7月,7月初,具體哪天我不記得了。”

薑海藍看向法官,“陳小瑜和廖宗虹的VX聊天記錄上,陳小瑜第一次將青蘭小區3棟606號房的圖片和房屋情況發給廖宗虹,是在2022年7月2號。”

陳小瑜點頭,“我就記得是7月初,聊天記錄上是2號那就是2號吧。”

薑海藍接著問,“你帶廖宗虹去青蘭小區3棟606號房看房是什麼時候,你還記得嗎?”

這個問題陳小瑜記得,起訴之前她和薑海藍溝通案情的時候,特彆翻過VX聊天記錄核對。

於是她斬釘截鐵地回答,“2022年7月26號上午。”

薑海藍點了點頭,又向朱淩薇說道,“他們的VX聊天記錄上約定過看房時間,是在2022年7月26日上午十點半,當天陳小瑜給廖宗虹打了語音,還發了定位。”

朱淩薇點頭。

薑海藍說:“審判長,我這邊發問完畢。”

朱淩薇便問被告廖宗虹對證人證言有什麼意見。

廖宗虹說:“她是帶我去看過房子,但是她也說了,她當時沒有幫我把房子談成。而且我是在外麵看到了青蘭小區房主貼的賣房子的單子,不是因為他們公司買成的房子。”

書記員付凱將雙方的意見如實記錄了下來。

第二位證人馮宇浩講道,“廖老板原來是和我同事對接的,有段時間我同事不得空,就讓我加了廖老板的VX,按照他的要求為他介紹待售房屋。”

“去年8月4號的下午,我約了廖老板去竹香苑看房子,廖老板沒看中那套。”

“後來我又給廖老板介紹過兩三套,都沒有合適的。”

“11月的時候,我同事說,廖老板說不買房子了,我就沒有再給他推了。”

“但是12月底,我在朋友圈看到廖老板發消息,他要搬進青蘭小區的房子,青蘭小區的房子是我同事給廖老板介紹的,也帶廖老板去看過。”

“我同事就給廖老板打電話問這個事,廖老板承認了,隻是拒絕付我們中介費。”

證人作證完畢之後,被請離了法庭。

薑海藍說:“審判長,原告方舉證完畢。”

朱淩薇便對被告說:“請被告方出示證據,並說明證據來源和證明目的。”

——

黃蓋看著那個名為馮宇浩的年輕男人拉開法庭的門走了出去。

他回憶了一下之前兩位證人進法庭的順序,語氣頗為激動地說道,“陳小瑜和馮宇浩都是不能參加開庭的!”

同屋的其他人驚奇地望向他。

“什麼叫不能參加開庭?”一個武將大為不解,“他倆剛剛不是還出庭作證嗎?”

“就是,這姓馮的前腳剛出去。”另一個武將道。

魯肅聽明白了黃蓋的意思,他語

氣嚴肅地解釋,“先前開庭的時候,陳小瑜和馮宇浩都在外麵,薑海藍說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後,那位女法官才讓薑海藍把人叫進來。”

“不錯,”淩統回憶著證人們進出法庭的順序,“薑海藍叫陳小瑜進來時,馮宇浩沒有進來。陳小瑜說完證言之後,法官讓她退出法庭,不讓她聽接下來的庭審。”

韓當頷首,“法官叫馮宇浩進來講完證言,也沒讓他留下聽開庭,而是讓他也退出去。”

明明法庭裡下麵放了三排藍色的椅子,看著就是讓人坐著聽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