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章 中介合同糾紛(四)(2 / 2)

廖宗虹說:“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朱淩薇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民事案件庭審結束之後有一個調解的流程,薑海藍自然是在庭前就問過原告公司負責人願不願意接受調解。

但現在看著被告廖宗虹的態度……

果然,廖宗虹說:“我不同意調解。”

朱淩薇點了下頭,“因被告不同意調解,本院不當庭作調解工作。現在休庭,雙方當事人確認筆錄無誤後簽字。”

她拿起法槌敲了一下。

——

裴世矩笑道,“其實,我覺得這個被告說的也有道理,中介公司的人隻是為他介紹了房子出售的消息,帶他去看了房,並沒有幫他把房子買下來。那要他來支付這個中介費,他肯定覺得吃虧了。”

賀若弼頷首,“你要這麼說的話,也有道理。”

“但是情報和信息何其重要?”劉方道,“若是你們找了牙行買牛馬,買了牛馬卻不付牙行錢,牙行非跟你算賬不可。”

“就是,”韋雲起道,“所謂中介,就是買中間情報的,哪有利用了人家的情報,卻不給人家錢的道理?”

蘇威語氣平靜地說道,“他們的律法裡可是有一條規定,跳單的應當支付中介費。”

崔仲方默默念了一遍:“……民、法、典。”

老實說,他還真想翻一翻那本《民法典》,看看天幕上那個國家的法律規定。

可惜,薑海藍沒有給大家念法條的習慣。

劉方覺得有意思,他道,“法官開完庭,還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他們之前是看過薑海藍到法院調解案件的。

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如果能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則雙方錄調解視頻,在調解筆錄上簽字,法院再下調解書。

聽這位朱法官的意思,劉方想,明明已經開完庭了,還可以再調解再下調解書嗎?

……感覺很浪費時間。

蘇威道,“說起來,調解書我們看過了,判決書還沒有看過。”

崔仲方暗道不錯,似乎民事和刑事的判決書都還沒有看到過。

高熲則琢磨並比較著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審案方式,以及法官們在庭審中所發揮的作用。

……那自然是主導作用!

民事也好,刑事也好,因為全程是法官在引導原告、被告或者公訴人、被告人、律師發言,那麼,就算案件參與人什麼都不懂,也能順利地開完庭。

不過從薑海藍的話中也能知道,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是需要自行舉證的。

如果原告或被告不懂,某些關鍵性證據沒有出示,“要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高熲想,舉證這一塊,法官在這其中又發揮了什麼作用?

他們會不會去調取證據?

還是說有些事情他們就算清楚,也不會提點原告或者被告?

——

等待書記員打印筆錄要花費一

段時間。

薑海藍把原件材料給了付凱,把其他的材料,起訴狀、代理詞、證據目錄、庭審筆錄等一起裝進了檔案袋裡。

她拿著檔案袋去法庭外麵找兩位證人。

“開庭的情況我給你們老板打電話和他說。”薑海藍說。

陳小瑜問,“薑律師,我們可以走了嗎?”

薑海藍回答,“你們也要在法院的庭審筆錄上簽字,簽完字我們就可以走了。”

馮宇浩問,“那這個案子……”

薑海藍說:“這案子後邊法院直接下判決書,等法院通知就行。”

對接好兩位證人,薑海藍掏出手機,看了一眼未接來電,有一個B區執行庭唐法官打來的電話。

薑海藍不由得好笑,已經連著兩次了,這位唐法官給她打電話時她在開庭。

她立即回撥。

“唐法官您好,我是行知所律師薑海藍,請問你剛剛找我是有什麼事嗎?”薑海藍溫聲問道。

唐法官問,“去年你代理的那個執行案件,孫光華執行李榮,你還記得嗎?”

薑海藍說:“我記得,那個案件怎麼了嗎?”

那個案件不是因為沒有從被執行人處執行到財產,已經終結執行了嗎?

怎麼突然又提到了?

手機那端的唐法官說:“你抽時間到執行庭來一趟,我們給孫光華搞一個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你來幫他填一下申請表。”

薑海藍:“???”

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那是什麼???!,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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