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三章 案情(2 / 2)

榮凰 李飄紅樓 3247 字 4個月前

“草民賈明遠參見陛下!”

晨光打量了他一會兒,又將目光放回到包浩初臉上:

“三日了,殺害陳二丫的凶手可確定了?”

“啟稟陛下,案發前一日,江門鎮縣令蔡誌高在福運樓中徹夜飲酒聽曲,次日上午福運樓尚未營業時,陳姑娘替父親去酒樓送菜,在後院遇到了醉酒出來上茅房的蔡誌高,蔡誌高借著酒勁調戲,還說要納陳姑娘為妾,此事被福運樓中一個夥計親眼目睹。那夥計說當時陳姑娘用力掙紮,因為蔡誌高醉酒無力,陳姑娘得以逃脫。蔡誌高被推倒在地咒罵不停,夥計親耳聽到蔡誌高說要弄死陳姑娘。之後蔡誌高回到包間吃了兩杯酒,離開的時候明顯帶著怒氣,在那之後陳姑娘就死在了福運樓後巷的廢井裡。賈郎中與陳姑娘的父親交好,陳姑娘的父親因此事病重,賈郎中好不容易才央求到這件案子裡的仵作,答應背著衙門讓他去驗一回屍。那仵作告訴賈郎中,蔡縣令曾吩咐過仵作,屍首隻管放著,不必驗。賈郎中在驗屍時發現了陳姑娘手裡死死地攥著一塊布料,經酒樓夥計辨認,與當日蔡誌高的衣衫相同。臣亦派人走訪了陳家的街坊鄰居,據鄰居說,自從蔡誌高在街頭碰見幫父親販菜的陳姑娘,就一心想要納陳姑娘為妾,陳姑娘的父親認為荒唐,以陳姑娘年紀還小為由拒絕了,甚至禁止了陳姑娘出門,卻沒想到因為陳姑娘的父親病了,陳姑娘隻是替父親去送個菜的工夫,就遇害了。在陳父向縣衙報失蹤時,縣衙沒有派人尋找,陳姑娘遇害後蔡誌高也沒有尋找凶手,如此,已經可以確定殺害陳姑娘的凶手就是蔡誌高。”

聽起來還算通順,漏洞不是沒有,但因為縣衙門死了十二個人,許多可能的人證都沒有了,蔡誌高又死了,沒有嘴巴辯解,他本就不是什麼好人,且在本案中嫌疑最大,非要定案,凶手也隻能是他。

晨光沒有追問包浩初命案中的細節,她問賈明遠:

“縣衙門的十二個人是你毒死的?”

“回陛下,是草民。”賈明遠認了,不卑不亢,一點也不像是一個犯人,仿佛正義之士。

“之前為何否認?”

賈明遠並未正麵回答:“陛下,蔡縣令常年魚肉鄉裡,欺男霸女,死有餘辜。”

“他是否死有餘辜要由官府判斷,不是由你。”

“若官府斷案公正,又怎會輪到草民動手?”賈明遠雖低著頭,語氣裡卻溢出了諷刺。

“包大人來查你時距案發已有半月,你為何不銷毀證據,反而留著?”

“回陛下,江門鎮中懂醫藥的隻有草民一人,不管有無證據,草民都脫不了乾係,草民留下那些藥,是想萬一被查,此物或許是草民的生機,因為犯人犯案後第一件事就是銷毀罪證,被搜到毒物反而可以說明草民是被冤枉陷害的。”

“那後來你為何又承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