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證人在法警攙扶下拄著拐杖進入庭審現場,他眼眶內凹,身體消瘦,好像是剛剛生過一場大病。
這是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不過他行動之間更像是一個五六十歲的老人,走路顫顫巍巍,拄著拐杖還需要人攙扶。
等他進入證人席位後,苟長正拿起手中的文件:“原告的第一份證據是證人於賓,外號阿賓,證明高健曾在11日夜進入江龍彆墅,他是現場目擊者之一,也是受害者之一。”
我抬頭看去,這個年輕人我有些印象,當初江龍讓他上樓去看看動靜,結果正好和破壞完電閘的我相遇。
當時命鬼就站在我身後,他看到了命鬼的本體,那無數黑發糾纏形成的鬼物將他嚇傻了。
後來我讓命鬼掠奪了他部分生機,並沒有取他性命。
此時於賓站在證人席位,他身體還沒有完全恢複,哆哆嗦嗦不敢抬頭,直到法官對他進行詢問,他才說出自己的名字。
但是在指認我時,現場又出現了突發狀況,於賓和我對視後,情緒失控,仿佛想
到了什麼極為恐懼的東西,那好不容易才遺忘的記憶再次湧上心頭。
“鬼!有鬼!”他指著我大喊,精神恍惚:“那鬼就在他背後!我看到它了!我看到它了!”
“肅靜!”陳海義敲動法槌,可是於賓的反應更加激烈,他抓著身邊的法警:“快放我出去!有鬼!有鬼啊!”
旁聽席上的人不明所以,議論紛紛,我也有些納悶:“他能看見鬼?不過命鬼已經替命而死,這人所說的鬼是什麼意思?”
於賓狀態不穩,根本無法出庭作證,無奈之下陳海義隻好讓法警將他帶下去。
苟長正的臉色也有些尷尬,他看向我的目光變得更加不友善了。
“上來之前不是已經對好台詞了嗎?怎麼突然犯病了?”
苟長正小聲嘀咕,一旁的江辰微微低頭:“小心點,那個高健有些邪乎。”
清了下嗓子,苟長正拿出了第二份證據——警方從江龍彆墅中提取到的關於我的指紋、鞋印,還有龍騰小區外圍的監控視頻,以及當時在場混混的證言。
苟長正將這些證據擺出來,所有矛頭都指向我,他向法官和陪審還原了彆墅中當夜發生的事情,跟真相非常接近。
此人有很強的洞察力,僅憑混混的證言和證物細節就能重現案發時的場景。
“被告,你對原告所說是否持有異議?”陳海義看向我,經曆剛才證人被嚇瘋的事情過後,他看我的目光十分怪異。
“有!”我對著苟長正喊道:“他完全是瞎編亂造,是在誣陷我!”
我一邊高聲叫喊,一邊思考江龍死亡案中警方尚未掌握的線索。
“第一,你提供的視頻資料來自龍騰小區外圍,隻能證明我當夜進入了龍騰小區,具有作案時間。”
“第二,屋子內提取到了我的指紋、腳印,隻能說明我在案發當晚進入過凶殺現場,同樣不能直接證明我就是殺人凶手。”
“第三,你所有的證言都來自於江龍手下,他們的證詞完全一致,我懷疑你們是提前串通好了一切,故意想要把殺人犯的罪名嫁禍於我!”
修習妙真心法,時常念誦道經,我說話自帶一股正氣,說著說著連我自己都相信了:“剛才你提供的幾份證言中都說到了一個問題,我是孤身一人進入的江龍彆墅,並沒有同夥陪伴。江龍是什麼人,在座的應該有人清楚,二十年前他陪著江得韜打天下,那是整個北城區的扛把子,跺一跺腳,黑白兩道都要抖三抖,這樣凶名赫赫的人,帶著他的幾位小弟在自家彆墅裡會被一個外人殺害?”
我看向原告席:“你們的故事還可以編的更離奇一點嗎?”
“確實,江龍外號混江龍,人凶的很,是刀口上舔血的狂徒,想單挑殺他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