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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讀博,會脫單 Llosa 4501 字 4個月前

、買點心,甚至連衣服都幫著洗了。在一個秋日的夜晚,何文軒拖著傷愈的腿,和他一起穿過校園。昏黃光照,影影綽綽,令人發沉。走到香樟樹的陰影下,聞笛突然停下來,鼓起勇氣,說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對方愣了一瞬,隨即笑著說,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還以為你永遠不打算說了呢。

聞笛迷迷糊糊的,腦子亂成一鍋粥。他小心翼翼地問:這算答應了嗎?

男生揉了揉他的頭發說:當然。

何文軒的父親是企業家,博信光學的總裁。他小學就去海外交換,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調,開口就是時事新聞,中外名家,周圍也都是法官、研究員、工程師的孩子。聞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總覺得自己像水果攤上一隻帶泥的芋頭。

他對何文軒,喜歡裡帶了點崇拜。他覺得,像這樣家境優渥、見多識廣的天之驕子,肯定有自己的規劃和打算,每次選擇也帶著他看不見的權衡。

等他慢慢長大,見到更廣闊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後,才驀然醒悟。

什麼權衡,就他媽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還能若無其事、坦坦蕩蕩地打電話問好,可見這人一點都沒變。

碰上舊日餘孽,真晦氣。聞笛躺倒,閉眼,默默祈禱,今晚可千萬彆鑽進他夢裡。

還沒清靜五分鐘,手機又響起來,另一個號碼。

聞笛深吸一口氣,幸運值應該攢夠了吧,這回要不是正主……

他接通電話,熟悉的聲音傳來。“連句話都不跟我說嗎?”對麵歎了口氣,“有點傷心啊。”

聞笛翻了個白眼,這人到底有多少手機號?

大概是察覺到他又要掛斷,對麵補了一句:“美國買手機卡沒有限製。”

這群富家子弟都錢多的燒的。聞笛咬了咬牙:“想說什麼快說,我要睡了。”

對麵沉默下來,這片刻的時間空白讓聞笛火冒三丈。

“我很想你。”最後說了句。

“彆惡心人。”聞笛警告道。

“真的,”對麵說,“你在身邊的時候,我最幸福,最安穩。每次走過唐人街,看到蒸籠的熱氣,我都會想起你。還記得我扭傷的時候嗎?你幫我帶早飯,打開袋子那一瞬間的笑容,我一輩子都忘不掉……”

“我說,”聞笛不耐煩地揉著枕頭,“你不是喜歡我,是想要保姆,你那麼有錢,一萬兩萬的儘管去雇,保證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找我乾嘛?”

對麵流出一絲驚詫:“你怎麼會這麼想呢?我們是彼此的初戀啊。”

好家夥,年輕的時候被一根木頭絆倒,那木頭還把自己當成白月光了,真會往臉上貼金。

聞笛屈起膝蓋,把胳膊肘搭在腿上,讓自己舒服些,減輕心頭熊熊燃燒的怒火。“初戀是什麼雪山上的聖蓮嗎?神壇裡的佛像嗎?”聞笛說,“它就是本錯題集。你天天晃悠,就是時時刻刻提醒我之前的錯誤,真的很煩人。”

對麵沉默了一會兒,說:“那是我這輩子最美好的時光,很抱歉你不是這樣想的。你相信我,我會補償你的,我會把它變回原來五光十色的樣子。”

幾年不見,這人還是一如既往地巧舌如簧。還說什麼“補回來”,明明就是自己毀掉的。

“不用,謝謝,”聞笛說,“彆再打過來了,你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的時候,隱藏了多少罵人的實力,我勸你彆自討苦吃。”

他以為話說到這份上,天之驕子肯定憤然立場了,沒想到居然沒聽到掛斷的提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