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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讀博,會脫單 Llosa 4646 字 5個月前

如果是五年前,他會猛衝出去,揪住門外的人,控訴自己被踐踏的青春。五年過去,所有的記憶、怨恨,就像衰老的恒星,朝著一個點塌陷,收縮,最後變成一個虛無的黑洞。

什麼都沒有了,除了它的存在本身。

門鈴繼續響著,於靜怡似乎被打擾了,探出頭詢問情況:“誰來了?”

“舊日冤孽。”聞笛說。

於靜怡遲疑片刻,迅速跑到門口,透過貓眼往外看。將室友罵了五年的前男友觀察完畢後,她轉頭問:“你不開門?我看他打算等在外麵。”

“你怎麼看出來的?”

“他開始抽煙了。”

聞笛罵了句臟話,火速開門。

何文軒和他想象中一樣,金絲眼鏡黑西裝,頭發往後梳,華爾街和矽穀精英的混合體。少年氣早就耗沒了,隻剩下成功人士的從容。

他媽的,聞笛想,這個人專挑他穿舊睡衣的日子來,用自己精致到頭發絲的裝束襯托他的落魄和不修邊幅,一點禮貌都沒有。

“好久不見,”看到門裡的人,何文軒說,“我回國了。”

聞笛麵無表情地把他手裡的煙抽出來,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兩腳。“誰允許你在彆人門前抽煙的?”他指著金絲眼鏡說,“你自己找死無所謂,為什麼要我吸二手煙陪你死?”

何文軒沉默了一會兒,說:“這個歡迎方式挺特彆的。”

“誰歡迎你了?”聞笛開始考慮搬家的問題,“有事就說,沒事滾蛋。”

何文軒儘量忽略他話裡話外的攻擊性:“最近有空嗎?我們在北京的高中同學打算聚一聚,人你認識,都是我們的朋友。”

“你的朋友,”聞笛糾正他,“我可不覺得背後嘲笑我的算朋友。”

“你也知道,那個年紀很容易犯蠢,你彆跟他們一般見識,”何文軒說,“我在鬆鶴樓約了位置,我記得你喜歡吃鬆鼠鱖魚。”

聞笛深吸一口氣,儘量拖長時間吐出來:“我不喜歡,是你喜歡。你沒發現我從來不吃甜的葷菜嗎?”

對麵的人沉默一瞬,說:“你經常選蘇杭餐館,我還以為……”

“算了,”聞笛擺手表示不願深談,“說這些也沒意義。”

何文軒深深歎了口氣:“看來你還沒有原諒我。”

聞笛撓了撓頭,大晚上站在門口,還是北京的冬天,實在磨人,可他不想讓這人進門。“我憑什麼要原諒你啊?”聞笛說,“你就接受我恨你的事實不好嗎?”

“挺好的,”何文軒說,“你恨我,至少我在你心裡還有一席之地。”

媽的,聞笛想,真自戀。他早該知道,這種自我中心主義,會把所有感情都歸因於自己,全世界都是繞著自己轉的。

聞笛意味深長地看著他,說:“你先在這等一會兒。”

何文軒因為這句話愣住了。聞笛轉身進門,走進客廳,拿出一個圓筒狀的噴霧,然後回到門邊,抬手,啟動。

紅棕色顆粒在空中飛舞,掀起嗆人的霧氣,落在對麵的人身上。西裝、眼鏡、發膠精心修飾的腦袋,全被刺鼻的粉末蓋住了。

何文軒被刺激得涕泗橫流,一邊咳嗽一邊抖落衣服,狼狽不堪。

“我舍友有時候晚回來,所以買了幾瓶防狼噴霧,”聞笛放下瓶子,拍了拍手,“我五年前就想乾的,可惜你沒給我機會。”

拖著鼻涕真情告白的丟人行徑,但凡有自尊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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