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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讀博,會脫單 Llosa 4682 字 6個月前

聞笛慢慢走到一個廠房門口,白色外牆在月光下顯得慘淡,裡麵一片死寂。他把兩隻手放在嘴旁邊,深吸一口氣,朝裡麵大喊:“何文軒,你個無賴、惡棍、吃剩飯的臭蟲、下賤、驕傲、淺薄、沒有膽量、靠著勢力壓人的奴才;顧影自憐、奴顏婢膝的、塗脂抹粉的混帳東西、下流胚子;叫花子,懦夫,王八,良心還不如耳屎多的狗東西,看你一眼都會讓我的眼裡流出血膿,啐你都怕玷汙了我的唾沫!”

美妙的詞語像瀑布的水珠一樣,飛流直下,滔滔不絕。

男人眉頭緊鎖,沉靜的表情第一次出現波瀾,好像聞笛剛剛把嘔吐物糊到了他臉上。

聞笛繼續罵了三分鐘,從前男友罵到劫匪,從前男友的祖宗罵到老天爺,嗓子都喊啞了,才停下來喘了口氣。

男人真心發出疑問:“你一個學文學的,罵人怎麼這麼惡毒?”

他瞪了男人一眼:“文學難道不是為了增加罵人的詞彙量嗎?”

男人沒去管這欺師滅祖的發言,歎了口氣:“好吧,罵完了嗎?”

“差不多了,”聞笛說,“你要不要來兩句?”

男人看他的眼神好像他是個瘋子:“乾什麼?”

“你就沒什麼煩惱嗎?我們可是剛被搶了啊!喊一下試試,喊出來會爽快點,”聞笛拽著他的胳膊,“正好這兒沒什麼人,千載難逢的機會。來吧來吧。”

男人搖了搖頭。走了兩個小時路,這人怎麼還神誌不清?酒精代謝這麼慢?

“一看你平時就悶著自己,”聞笛猛拍了他一下,“喊出來吧!就算真有人聽到了,這兒誰認識你啊。”

男人抽出了胳膊,躊躇片刻,把手放到嘴邊。聞笛點點頭:“就是這樣。”

然後對方用英文喊道:“不好意思,要是有誰聽到剛才的話,不要在意。那個家夥剛剛被男人甩了,腦子不正常!”

聞笛迅速捂住了對方的嘴,火冒三丈:“你他媽亂說什麼!”

男人垂眸看著他,再開口時,聲音恢複了平常的音量,悶在聞笛的手裡,模糊不清:“我總結的不對嗎?”

聞笛意識到他和何文軒的對話全被彆人聽去了,惱羞成怒:“誰被甩了?我甩的他好不好!”

男人毫無反應,聞笛的牙都快咬碎了。如果不是那七百美元——以及他不認路,以及男人體格健碩,一看就打不過——他肯定跟男人拚個你死我活。

他什麼眼光,從酒吧烏央烏央的gay裡挑出一個最氣人的!

男人握住聞笛的手腕,把他的手拿下來:“可以走了嗎?”

聞笛仍然瞪著他,似乎是氣到極點,把喉嚨都堵住了。他就拽著聞笛的手,轉身往主街的方向走。聞笛氣糊塗了,居然沒反抗。

走了三個街區,聞笛才憤懣地說出聲:“你這個人,是不是這輩子沒遇到過什麼挫折?”

男人不知道是沒聽見還是懶得回答。

“一看就是,”聞笛說,“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我隻是不覺得喊出來能有什麼幫助。”是懶得回答。

“拉倒吧,就是沒有,”聞笛說,“就算有,能有我這麼丟人嗎?”

過了一會兒,男人才說:“不就是男朋友要結婚嗎?”

“我靠,”從彆人嘴裡說出來,殺傷力更強了,聞笛捂住胸口,“你知道我過去五年是怎麼對他的嗎?”

回程的路太漫長,足夠他從軍訓送水說起,一路講到生日驚喜。聞笛越說越覺得自己像個冤大頭,掏心掏肺了五年,在彆人眼裡就是個當情人有餘,當配偶不足的實用保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男人沒有打斷他,直到主街的霓虹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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