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喋血(2 / 2)

他滿意於這份饋贈,無論來自於天神還是魔鬼。

路加的視線反複流連在自己雙腿上,他擺出不同的姿勢,如同孩子得到了夢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著使用方法。

直到臥室的門被突然打開。

兩名男仆押著蘭斯闖入,從他們身後疾步走出一位五十歲左右、管家模樣的老者,老者衣冠潔淨齊整,發絲與胡須梳理得有條不紊。

“殿下身體可還安好?聽聞晨後您見過此人之後站立不穩,疑似被下了巫術,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話音戛然而止。

展現在他們麵前的,是渾身不著寸縷的小王子。

這個時代的人們無論貴賤都喜穿連體長袍,又沒有內衣。為了方便觀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腳邊,蒼白的胴|體上隻留下了琳琅珠寶製成的首飾。

此時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銀鏡前——簡直像個十足的變態自戀狂。

室內落針可聞。

“……”

路加挑了挑眉。

無法解釋,不過也沒必要解釋。

他一一掃過闖入者的臉,詫異、驚豔、貪婪、輕蔑……以及蘭斯臉上的平靜。

在眾目睽睽之下,路加沒有一絲拘束感。他袒露著身體轉過身,隨著他的動作,佩戴在他鎖骨與前胸的紅寶石項鏈隨之輕搖,折射出血紅的光澤。

“刺客?用玫瑰花刺嗎?”他嘲道,“不要大驚小怪了。滾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來扮演這個壞脾氣小王子幾乎不需費力,畢竟他本身就脾氣不佳。

男仆應聲退下,老管家卻沒有動身:“請讓我來服侍您……”

“不必了。園丁留下來。”路加從容地彎腰撿拾衣袍,“是的,就是他——蘭斯。”

被叫到名字,那雙慣於掩藏心緒的綠眼睛微微一動,再次將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見麵太倉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話對你說,蘭斯。”

*

出於安全考量,管家貼心地縛起了蘭斯的手腳,綁在床柱上,用的還是小王子鐘愛的紅繩。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觀賞未來的神王。

姿態溫順而不卑微,即便在這種情景下,蘭斯仍像個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試圖在他臉上尋找畏懼或是蔑視,都以失敗告終。

管家還準備了皮鞭——考慮到小王子惡劣的聲名,這位管家一定頗為了解他“懲罰”下人的手段,並樂於狼狽為奸。

路加掂量著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劍。

劍刃脫離鑲滿華貴寶石的鞘,露出急於品嘗鮮血的刃。

路加滿意於劍刃的鋒利,這樣的劍插|進任何凡人的胸膛裡,都會瞬間奪走對方的性命。

從他確認自己穿書的那一刻,路加心裡就一直盤旋著一個念頭。

——隻要殺了搶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無憂了,不是嗎?

他臉上浮起豔麗的笑容,玩弄著手中的劍,走向蘭斯。

作者有話要說:開文啦。如無意外日更。每日晚上六點準時更新,請不要養肥我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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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魚霜絳年穿成了修無情道的炮灰病美人,他日日在仙府蹭吃蹭喝,過段時間就死遁跑路。

某次裝死在棺材裡睡過了頭,醒來後卻發現自己被獻給了大妖當祭品。

據說大妖非美人不食。

“大妖”趾高氣昂地瞪著他。

霜絳年低頭俯視它。

……怎麼是隻禿毛鵪鶉?

*

極端顏控的孔雀妖被人修圈養起來拔禿了毛,他發誓要滅儘天下人修。

某日天上掉了個臭人修,還叫他“禿毛鵪鶉”。

奇恥大辱。

留著不殺,等哪天長出尾翎閃瞎這人修的狗眼。

誰料病秧子活不久,隻有雙修能救。

日久,孔雀妖發現病秧子好像有億點點好看。

想開屏,沒……沒毛可開。

*

得了幾次雙修的好處,霜絳年才知道和他雙修的禿鵪鶉是書裡的主角,狂炫酷霸拽的孔雀大美人,日後見一個人修殺一個,尤愛殺無情道修士。

在逃無情宗宗主霜絳年望了望處於少年期的小哭包主角。

惹不起,溜了溜了。

*

孔雀妖重回自由,卻丟了道侶。

成了妖王,道侶又不肯認他。

他逃,他追,他們都插翅難飛。

道侶沒翅膀?

那更飛不了。

*

後來霜絳年被孔雀妖一爪子按在地上,他以為自己會像原書裡一樣身死道隕。

直到兩顆燙乎乎的眼淚砸到了他臉上。

孔雀妖抖開滿尾華麗的羽翎,凶巴巴地哭了。

“為什麼跑?是我的尾巴不夠好看嗎?”

*

霜絳年以為主角拿的是複仇升級劇本。

沒想到主角其實拿的是吃醋戀愛劇本。

他隻好天天看自家道侶炫耀長尾巴,聽道侶酸溜溜地說:

“我與城北孔雀孰美?”

隻有在受麵前才變成極致醋精奶狗的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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