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順手牽羊(1 / 2)

文學說著說著,看到文才這次竟然這麼安靜的聽他說話,怕文才真的遇到什麼難事了。文學停止了指責,淡淡的問到:“借來做什麼?”

“我不是找了份事做嗎?今天去給老總交統計表的時候,不小心把他辦公室的一個古董花瓶給打碎了,人家要我陪2000,不然丟工作不說,還要把我交到派出所去。”

這文才還真是個撒謊的高手,他臨場發揮,編出了這麼一個天衣無縫的理由。

“什麼花瓶?要那麼貴,走,帶我去看看,是不是被人給坑了。”文學說著就拽著文才的胳膊,要讓他帶自己去見他們的老總。

文才這下急了,趕緊甩開文學的手,“不願意借就算了,何必找這樣的借口,人家一個國企的大老板,還會花精力來坑我這個無名之輩?”

文學覺得文才說得也不無道理,隻是他不知道,這所謂的國企根本就不存在。

他掏出了自己的錢包,把錢包裡的錢都掏給了文才,“拿好了,這可是你哥的全部家當了,你也知道,我們家的財政大權在你嫂子裡,彆說2000,就是200都要向你嫂子打報告。”

文才興奮的接過錢來數著,根本就沒有心思認真去聽文學說話。

文才數完錢,拉著個臉,顯然這錢沒達到他預想的數,“才1159啊?”

“乾嘛?還嫌少,嫌少就拿來。”文學說著,故意伸手過去奪。

文才見狀,趕緊迅速的把錢揣到兜裡。一聲謝也不說,轉身就往四合院裡去。

少就少一點吧!總比沒有強,剩下的再想彆的拌飯。我李文才這麼聰明,這點錢應該難不到我的。

還真是個白眼狼,錢一拿到手,連聲謝也不說。

文才一門心思想著湊錢的事,連看到之前狠得牙癢癢的淑梅,他見了也一點反應沒有。整個人就給丟了魂似的,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

吃完午飯,大家都和平常一樣,在客廳裡聊家常,淑梅在廚房收拾著碗筷。

平時話嘮一樣的文才,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在心裡尋思著,怎麼才能湊夠入場的錢。連老嬸子向他哥和嫂子誇讚他,他也一點反應也沒有。

連自己內急了也一直憋著,到實在憋不住了,才像夢遊一樣起身往廁所去。

老嬸子見狀,不冷不熱的問了一句,“文才,你去哪裡啊?”

“噢!上個廁所,你們繼續聊。”文才回過神來,淡淡的回到,繼續朝廁所裡走去。

進了廁所的門,洗手台上的一個大大的黃金戒指和一塊女士手表,讓他眼前一亮。

他顧不得上廁所,一個壞念頭在心裡升起,他抓起戒指和表,對著洗手台前的鏡子,露出詭異的笑容。哈哈,真是天助我也,老天爺都想幫我呀!嫂子這表可是好貨,大不了,等我賺了錢,再買一個還給嫂子唄!

他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撫摸著自己的臉,這明明就是一張不平凡的臉;一張能一鳴驚人;一張能讓所有人仰視的臉。

他親了一口手裡的表,說到:“嫂子,謝了!”把表和戒指揣進了褲兜裡,一邊撒尿,一邊哼著小調。

等他上完廁所,一開門,就看見孟麗站在門口,文才沒有心裡準備,再加上作賊心虛,嚇得身子都抽搐了一下。

“哎呦!嫂子,你不聲不響站這裡做什麼?三魂七魄都差點被你嚇飛。”

文才嚇得臉色蒼白,等看清外麵站著的是孟麗,身子才稍微放鬆,長長的舒了口氣,拍著胸口,用顫抖的聲音問孟麗。

這文才骨子裡就沒什麼男人的氣概,除了耍賴撒謊,膽子是小的可憐得,這次被逼無奈,才硬著頭皮順手牽羊的。

“瞧你德行,你嫂子我長得有那麼可怕嗎?看把你嚇得,跟見了鬼似的。”孟麗從來不會和他這個不成器的小叔子客氣,說起話來,也不會添加任何的修飾,反而是更直接,不給他留絲毫的麵子。

“不不不,嫂子你美若天仙,怎麼會可怕呢?我哥娶了你,那是上輩子修來的福分。我若是要能娶到嫂子你這麼漂亮的媳婦,睡著了都會笑醒。嫂子,你要上廁所啊!你請。”

文才讓出門來,微微躬身,伸出右手作出一副恭敬的樣子。

“呦喂!今天太陽是打西邊出來呐!第一次聽你說話這麼順耳。”孟麗笑著走進洗手間,在洗手台上翻找了一圈。

文才看到她的舉動,知道她肯定是在找表和戒指,心裡嚇得砰砰直跳。

鎮定,鎮定,現在不能亂了方寸,不能溜,要保持鎮定,不然會讓嫂子懷疑的。

文才本來打算離開的,可他想到了,此時要賊喊捉賊,才能完完全全把自己的嫌疑給摘除掉。他們不會過份到搜自己的身吧!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文才故意好奇的問:“嫂子,你這是在找東西?”

“你有沒有看到一個手表和戒指?”

“手表?戒指?沒有看見啊!”

孟麗看著空空的洗手台,撓了撓頭,自言自語到:“沒錯啊!明明記得是放在這裡的,怎麼會不見了呢?”

“嫂子,你再仔細想想,會不會你記錯了,放彆的地方了。”

“不可能,你是知道的,你嫂子我是出了名的記性好,怎麼可能記錯。若真是找不到,就是家裡出賊了,太氣人了,等我把這個賊找出來,一定不會手下留情。”孟麗說著,再把洗手台下翻找了一遍。

聽到孟麗這麼說,文才有些害怕了,看來東西放在身上並不安全。他這個嫂子,可是六親不認的家夥,他不再說什麼,輕腳輕手的溜進自己房裡,上下尋思著,該把這些東西藏哪裡呢!

床頭櫃?不行,這裡太明顯了。文才剛打開抽屜,又把抽屜關上。

枕頭下?嫂子是女人,這種地方她很容易就能想到。文才把掀起來的枕頭,又放了回去。

……

他就像一隻熱鍋上的螞蟻,在屋裡急得團團轉轉,放好了又取出來,取出來又再找地方放。最後,他終於找到一個完美的地方,那就是自己那堆臭襪子裡。

他竟然想到個這麼好笑的地方,因真是讓人不得不佩服。

沒有淑梅給洗衣服,文才的襪子堆了一大堆,穿了換下來放兩天,沒得穿得再翻出來繼續穿。就這樣反複的穿,那堆臟襪子的味,一般人是受不了的,他這個辦法還真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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