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動搖(1 / 2)

林寶珠回到房間裡,忍不住伏在床前小聲哭了起來。

她剛剛拿著菜刀的時候,看她臉色冷淡,其實手都是抖的。

曾經揚州府的小姐林寶珠,一定沒有想過,從小習禮沐教的她,有一天,居然敢拿起菜刀,丟掉小姐的矜持,在許多人前放聲怒喝。

她其實並不是勇敢的人,在周媽汙蔑她的時候,她又氣又憤,眼淚其實已經忍不住在眼眶裡回旋起來了。

但是林寶珠知道,若是她真的流下了眼淚,那就更加會讓人以為她心虛,更加會讓人以為她和夏老師有一腿。所以她強忍了眼淚,握著顫抖的拳頭,捏著那把菜刀,和周媽辯駁。

等到回了房,她背後已經濕了一片。

她想起這一個月遭遇的事情,眼淚像是止不住似的從臉頰邊滾落。

來到這樣一個地方,她認了;做農活被劃傷了小腿,她認了;遇上不喜歡的婚事,她認了;做飯被油星子濺到手,她認了;開始學會照顧自己很難,她也認了。但是為什麼還要處處針對她,還到處敗壞她的名聲呢?

她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傷害彆人,她已經很努力地想變成一個可以獨立生活的人,為什麼總是有人要來阻礙她呢?

她很小聲地哭著,壓著自己的聲音。她哭是哭,但是並不願意讓彆人看到她哭。她哭累了後,就倚著牆慢慢地睡著了。

***

那邊,周誌平訓練回來,去營裡找他相熟的文化兵。

彭昌是和他同時入伍的一批人,彭昌是江市師範大學的大學生,他從小敬佩軍伍,就興致勃勃地報名參軍來了。

彭昌和他並不住在一個樓區,他因為是文化兵,所以被劃到了另一塊地方。

等周誌平站在他寢室麵前的時候,他朝彭昌的舍友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彭昌的舍友基本上都認識他,隻是不熟。周誌平雖然職位不算是很高,但是他很受七連連長的喜歡。

深秋了,南方溫度並不算很高,但是他裡麵穿著背心,外麵穿著一件外套,敞著前胸,渾身陽剛正氣。他並不虎背熊腰,反而身材精壯,臂長腰窄,渾身肌肉起伏,但並不猙獰醜陋。是他們這群

文化兵羨慕嫉妒又難以達到的好身材了。

最難得的是,周誌平雖然體格不龐大,但是他力氣蠻大,私底下掰手腕就沒輸過。

彭昌把周誌平叫到文化室裡麵,這個時候大多是文化兵都已經下班了,文化室裡麵隻有一個在收拾東西準備離開的小兵。

彭昌先考了考他之前教過他的東西,驚訝地發現他居然全部正確,沒有一個錯誤。

“你居然是說真的?”

要知道,周誌平平常的工作還是很忙的。他的出隊任務和訓練任務很重,基本上很難有時間來忙彆的。更何況,他這個人對於讀書寫字是絲毫沒有興趣的,但是這次識字居然還是認真的。

他用筆敲了敲桌子,忍不住問道:“平常我說了多少次你也沒開始,這會兒你怎麼突然想著要認字了?”

周誌平手裡的筆一頓,他的腦海中自動浮現林寶珠的那句“你頭腦簡單,四肢發達,隻是個腦袋空空的兵痞子。”

思及此,難不成告訴他:“是因為老婆嫌自己不認字,是個兵痞子。”嗎,這可不行,傳出去他一個大男人臉往哪兒放。

他半天沒理他,看到彭昌疑問地看著他,周誌平惱怒道:“不許問,趕緊教我。”

等到授完課,彭昌發現他是真聰明,學東西一點也不慢,腦子也靈光,學起來還頗為認真。他滿意地點點頭,有點理解七連領導為什麼都喜歡他了。

彭昌要走,卻被周誌平拉住了。

看到彭昌扭頭詢問的眼神,他緩緩從口袋裡掏出一封信。那封信拆開了,周誌平攤開信紙,少見地有些不好意思:“這是我媳婦給我寫的信,大多數字我都不認識。七連有知識文化的不多,所以你給我念念。”

彭昌促狹地看了他一眼,心裡猜測他是因為媳婦要給他寫信,不想讓彆人知道寫了什麼,所以才要認字。

彭昌一看,好一筆小巧秀氣的簪花小楷書。他嘖嘖讚歎道:“周哥,你可以啊,嫂子字可真好看。”他仔細地看了看,又讚歎道:“這一筆漂亮的簪花小楷,肯定學了不少年吧?”

周誌平可沒有那鑒賞字體好看的功力,他最多能看得出寫得整齊與否。他確實覺得林寶珠寫字比他好看,但是他看不出來什

麼簪花不簪花。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