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6 巨人之誌(1 / 2)

劉備的日常 熏香如風 3984 字 3個月前

事實上,將“神滅無鬼”引入薊國。乃薊王深思熟慮。舉重若輕之舉。然若僅是讓王充弟子,入太學壇,傳道授業。孤掌難鳴,久必為儒家所滅。故劉備新建“方技館”,令其容身。如薊國將作館、國醫館,於實踐中不斷發揚光大。茁壯成長。

所謂學以致用。實踐乃檢驗真理之唯一標準。又說存在即是真理。薊國機關之利,深入人心。老農一人,日種一頃。如此便利,如何能輕易舍棄。若方技館,能有將作館之利國利民,即便再有閒而無事者,百般挑剔,亦當啞口無言。

趨利避害,人之常情。所謂“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無故奪人之利,智者不為。

若能令天下,皆曉以利害。方技館,自當穩如泰山。

五日小朝,緊隨十日大朝。

百官列席,薊王就位。

此時。薊王欲立“方技館”之事,與會官員,多已悉知:主公為製妖言惑眾,故將方技收歸己用。

此亦是薊王有意為之。且看群臣如何反應。薊王才好適時應對。

見百官肅穆,正襟危坐。

薊王環視群臣,娓娓道來:“少時,孤與母,居樓桑。一年雪大,有太平道徒數人亂入村中。施雕蟲小技,欲妖言惑眾。被孤當麵揭破,掩麵遁走(甯姐姐:哦?)。從此往後,樓桑妖人絕跡。後北地皆信太平。然十裡樓桑,卻無人信。何也?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方術一途,虛無縹緲。登仙之旅,無跡可尋。然,方技卻不同。若不為升仙,利國可乎,利民可乎?”

見百官齊看。上庠令鄭玄,心平氣和,起身奏對:“主公明以照奸。若方技為國所用,當大有裨益。”

鄭玄乃薊國文壇泰鬥。鄭學被薊王引為治國之術。足見一斑。

今,話出其口。百官皆暗鬆一口氣。

劉備欣然點頭:“所謂‘尺有所短,寸有所長’。自武帝以來,大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統一思想,功在千秋。然,‘工善其事,必利其器’。又曰:‘得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方技館網羅天下‘經方’,為國所用。試想,若曆代經方所錄之‘奇術’,薊國上下,皆見慣不怪。便有心懷叵測,妖言惑眾之徒,又豈能輕易得逞。”論科普的重要。

“主公明見。”百官下拜。

黃巾之亂,荼毒劇烈。薊國百官、百姓,多深受其害。將心比心,如何能不切齒生恨。今黃巾覆滅,群盜蜂起。又有巴郡妖巫張修反,號為五鬥米師,郡縣不能敵。

眼見今漢屢遭妖賊所亂,薊王豈能束手待斃。

如前所說。立一家國公敵,自當同仇敵愾。此時此刻,此情此景。還有比太平妖道,更合適的人選嗎。

麵對生死大敵,迫切的生存需求。讓薊王推出“方技館”,變得合情合理。剝離“神鬼”,更是大勢所趨。

“鄭公?”劉備居高笑問:“若立方技館,主令一職,當取何名?”

“主公立方技館,網羅天下經方,乃為‘解世俗之疑,辨是非之理’。此舉,與王仲任不謀而合。”鄭玄起身奏道:“王仲任有言:‘孔子不王,素王之業在《春秋》;然則桓君山不相,素丞相之跡在於《新論》者也。’今方技雖屬雜家,卻有‘大用’。何不各取一字,稱‘大素令’。”

“王仲任曾言,‘萬物之生,皆稟元氣’。‘元’者,始也。或可改‘元素令’。”劉備一錘定音。

“主公明見。”鄭玄拜服。

比起懸而未決的門下令,元素令人選,薊王卻頗為急迫:“何人可為方技館元素令,諸位可有合適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