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事實證明,真正嘗過肉滋味的狼,短時間之內,的確想不了彆的,腦子裡隻有“吃飽”一個念頭。
本以為那天從下午到晚上已經差不多,沒想到,薑總寶貴的休假,一轉眼就用掉了三天。
直到第四天上午,薑糯說什麼也要出門,顧江闊才依依不舍地暫時放過他。
不是薑總多麼熱愛大自然和藍天白雲,實在是睡在酒店裡,就無法保證他的‘人身安全’,有些事淺嘗輒止是快樂的,貪多就實在吃不消。
這個道理顧江闊也懂得,可惜他和薑糯對“淺嘗輒止”和“貪多”的具體分類分歧非常大。
這天上午,薑總揉著快要斷了的腰,終於步履蹣跚地出了酒店,顧江闊依舊像個殷勤的健壯跟班,舉著遮陽傘,亦步亦趨地跟著他,“想去哪兒,坐車還是散步?”
縱.欲過度的後果就是,無論坐著還是站著,薑少爺都不大舒服,不過他還是選擇:“先走走吧,遮陽傘也撤掉。”
三天沒看見太陽了,他竟然有點想念。
吃飽喝足的顧大尾巴狼當然:“好好好,媳婦,都聽你的。”
薑糯橫了他一眼。
顧江闊立即改口:“男朋友,老板,薑總,我的大少爺,您說什麼是什麼。”
薑糯:“……昨天你不是說,這條街上有家網紅冰激淩?”
暑熱難耐,沒什麼比吃根冰激淩還解暑的了,何況,他已經喝了三天清湯寡水的餐食,嘴裡都要淡出鳥來。
“是那個冰激淩三明治嗎?”顧江闊對那種所謂網紅食品都沒什麼興趣,他隻要攝入足夠的蛋白質就能滿足,對食物的量有要求,但對質沒什麼研究。
可為了招待薑糯,卻足足提前好久就開始做攻略,因而這會兒他一問,他便能如數家珍地報出來,並且腦海裡自動繪製地圖,當即化身人肉GPS導航:“我知道在哪裡,最有名的一家就在不遠處。”
這裡是中心地段,不用走多遠就能看到各類高端場所,道路也乾淨整潔,薑糯挑著高大建築下的陰影,和顧江闊並肩走,顧江闊三番兩次想拉手摟腰,均因薑少爺嫌棄熱而失敗,最後終於在買到冰涼去暑且奶香味十足的冰激淩三明治時,才終於得逞。
“……你那些打手兄弟們知道你私底下是這樣的嗎?”薑糯無奈。
顧江闊理直氣壯地說:“你在燕林那麼久都不來看我,讓我那麼久摸不到你,這是你欠我的。”
“??”薑糯震驚,“請問你還要臉嗎?”
顧江闊嘿嘿笑,並且順勢低頭又親了他一口:“不要。”
薑糯:“……”誰能相信這個像二哈一樣蠢的大塊頭是野心勃勃、甚至已經付諸行動圖謀家族產業的大佬呢?
“……等等,”薑糯推開又試圖用胡茬蹭他的顧江闊,“那不是顧辛嗎,他怎麼又從賭場出來了?”
原來,這三天顧江闊和薑糯晝夜顛倒、不知天地為何物的同時,顧辛也沒閒著,幾乎有機會就往賭場溜。
他的本意是像顧江闊一樣,在自家產業能‘吃得開’,便按著顧江闊當初的‘曆練方式’,先痛痛快快地玩上一陣子。
不可否認,賭博這種事,真的很容易上癮,去了第一天,就想再去第二天,贏的感覺太美好了,而輸了之後就想翻盤的那種急切心情,也能極大地刺激人的腎上腺素,讓他保持興奮狀態。
可顧辛不認為自己沉迷於賭博,他還是覺得,既然顧江闊能做到,那麼他也可以,想管理一樣生意,當然要先充分了解其運作過程,他這是在做社會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