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改編權(求訂閱,票票)(2 / 2)

好吧,萊曼也看不上。

要不是能賺錢,他肯定不會有拍劇的想法。

“你有信心就好,彆忘了,電視劇的投資也有你工作室的一份。”

《行屍走肉》的初期投資1000萬,第一季的總投資大概不會超過6000萬,其中陀螺本人加他的工作室一共占了預算1200萬,康斯坦丁影業等投資方占了1800萬左右,剩下的則是螢火蟲影業出資。

不過,分配比例並不完全按照投資比例來。

主要還是螢火蟲影業和拿到播放權的電視台共同分配大部分的收益,剩下的投資方和主創團隊能吃吃肉,小演員和幕後的一些拍攝團隊喝喝湯。

再加上劇集的本身就很有影響力,也不缺宣傳熱點,萊曼對演員陣容的要求就兩點:

一,形象合適。

二,片酬便宜。

總結一下就是,有實力但薪酬不能高,降低拍攝成本。

選角的工作萊曼已經通過各家經濟公司散布了出去,第一道門檻就是這些經紀公司內部挑選,然後才是基於各種條件,確定角色的匹配度。

最後,才是萊曼、陀螺帶著喬納森、瑞恩等人決出最後一輪,多注意演員的薪資需求,不超出拍攝的演員預算就行。

兩人一邊走著,一邊閒聊著接下來的劇組籌備工作。

萊曼這邊在取得斯蒂芬-金的首肯後,隻需要在跟他創建的文化公司正式簽約,走個程序就行;陀螺這邊,劇組的拍攝團隊一些是他工作室的人,一些是從螢火蟲影業的製作部挑選的,布景和道具的籌備工作已經開始,就等演員就位。

開車回家,先把陀螺送回他的工作室——他工作室租在螢火蟲影業隔了一處街道的商務大廈7層。

其他幾位合作導演也是類似的,平時並不待在螢火蟲影業大樓辦公。

至於工作室的行政支出以及人員薪資也都是各自負責。

這麼說吧,如果有合作項目,萊曼出大頭,承擔一部分製作業務,還要幫忙找渠道發行以及推入市場盈利;這些工作室則出人出資,協助拍攝,按照簽署的合約拿到項目收益。

有種類似福克斯探照燈、焦點影業等六大的子公司合作廠牌,分成業務的展開模式相同。

唯一的區彆就是他們體量較大,萊曼等人的體量較小。

但相同點是都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像夢工廠加入派拉蒙後,高層職位基本沒變,該咋管理還是怎麼管理。

萊曼到家後,時間已經是8點過36分。

他又和伊娃在房間裡湊在一起算了算帳,也是安排伊娃在《行屍走肉》劇組和《迷霧》劇組的時間分配。

電視劇的拍攝肯定如陀螺說的那樣,會儘快確立劇組製作。

而《迷霧》呢,或許還要一兩天才能搞定版權,在之後才是電影的前期籌備,估摸著明年二月能開機都是快的。

所以伊娃的戲份隻要集中一點拍攝,早點領便當,有利下宣發絕對能趕得上。

嗯,工具人伊娃。

而算賬的意思,是伊娃這一年對自己資產的統計,她差不多收入有4300多萬,支出2700多萬——女明星確實花銷太大,caa的經濟抽成其實不算很高。

其中廣告代言、商演跑穴占到3成,演員薪資以及票房激勵占到6成,剩下一成是caa給她安排的經紀團隊對她資產合理投資的收益。

高興的跟萊曼彙報完後,伊娃還是比較開心的。

還帶著萊曼出去逛街,說要給他買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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