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詭談社(21)(1 / 2)

陳嘉盼跟著學姐回家了。

然而,陳嘉禾反而進入失聯狀態。

為了告訴他這個好消息,第二天,詭談社先是去了高一段‘大本營’所在地,接著去班級找人。都沒找到。

聽說有人看到他在校門口,他們又火急火燎趕過去,果然在校門之外不到兩百米的地方找到陳嘉禾本人。

——怪了,他正跟他爸媽有說有笑地往回家方向走呢。

“嘉禾!”

社長大嗓子吼了一聲。

本著‘臉至厚,則無敵’的人生真理,他快步上前,硬是無視掉陳家爸媽陰沉可怖的眼神,將陳嘉禾拉到一邊。

“你怎麼回事啊兄弟,手機一直打不通,□□不上線。彆是昨晚撕破臉皮,鬨出什麼大事吧?不過看著也不像。”

社長一旦開口,語速快如連珠炮,叫人怎麼都插不進嘴:“對了,你猜後來我們在學校找到什麼了?你姐!!我們好說歹說,她總算答應今晚來學校最後見你一麵了!嘿嘿,怎麼樣?是不是非常激動?!”

說這話時,他的語氣裡大抵存著三分歡喜,三分驕傲,還有四分對陳嘉禾反應的期待。

誰讓這些天相處下來,陳嘉禾對他姐的執著,大家有目共睹呢?就在來的路上,他還說,要是讓陳嘉禾知道他們姐弟倆有機會見麵,不高興瘋了才怪!

然而現實卻是。

“我……姐?”

陳嘉禾一臉茫然,聲音弱弱地:“呃,學姐、學長,你們可能……認錯人了?我是高一(2)的,姓陳,嘉言善行的嘉,禾苗的禾。我家裡沒有姐姐的。”

社長摸著下巴,一秒悟了:“後遺症又犯了?沒事,備忘本你還記得吧?快拿出來看看。”

陳嘉禾依然迷茫臉。

“得,備忘錄都能忘,這絕對是我親身經曆最冷的冷笑話了。”

以為對方隻是老毛病作祟,社長沒放在心上。一麵跟社員們講笑話,一麵自顧自繞到陳嘉禾背後,拉開書包拉鏈。

還有心情戲謔道:“你彆躲啊。又不是小學生,放心,我們不搶你本子!不往裡麵塞毛毛蟲!備忘本在哪來著?我記得上回就放這裡的,一個綠皮本——”

翻來覆去好一通找,居然沒找到?

不對啊!那本子裡記著陳嘉禾的夢,他視若珍寶,從不輕易離身的!

察覺事態有異,眾人臉色微變,還想仔細找一次。

偏偏陳爸卡著點兒似的走過來:“嘉禾,好了沒有?”

“好、好了!”

陳嘉禾忙不迭應聲,回頭對他們擠出一抹尷尬且生澀地笑:“學姐,學長,你們真的認錯人了。我不認識你們,也聽不懂你們在說什麼。所以能不能拜托你們把書包……”

“嘉禾!”他爸第二次催促。

“請把書包還給我可以嗎?”

“……”

陳家爸媽虎視眈眈,當事人又死不鬆口,詭談社彆無他法,隻好物歸原主。

“我們沒有認錯人。不管發生了什麼,下午四點,你必須來學校。”

交出書包時,薑意眠這麼說了一句。

祁放被掐了一把,緩緩掀起眼皮,低聲說:“爬也得爬過來哦。”

!!

陳嘉禾活像受到惡勢力威脅一般,轉身三步並作兩步跑掉。

眼看那家人肩並著肩,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如此和諧地走在一起——

“這什麼情況啊,昨晚陳嘉禾有沒有找他爸媽攤牌?怎麼挑著最重要的事情‘失憶’?那備忘本呢?該不會跟他姐的發卡一樣,被他爸媽發現,給藏起來了吧?”

社長丈二摸不著頭腦,非要追著兩位社員問他們怎麼看。

薑意眠答:“也許隻是偽裝。”

她的解釋邏輯是:陳家爸媽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在學校附近,保不準他們真的準備找老師告狀。而陳嘉禾不想牽連詭談社,因此裝失憶,裝作不認識他們。

社長:說得通,這個可以有。

祁放懶得動腦,張嘴就來:“吵完架可以和好。”

?!

這話是說,陳嘉盼死都死了,活人日子照樣過,於是直接握手言和??

社長打死不信陳嘉禾能乾出這種事!

薑意眠倒是沒說什麼。

畢竟萬事皆有可能。

三人邊說邊走到操場附近,恰好裡頭在準備高一段男子5000米長跑。

這可謂整場運動會的壓軸大項目,敢報名的都是勇士!

社·頭腦簡單·長當場忘卻煩惱,隔著圍欄頻頻偏頭觀看賽況,並進行直播:

“開場跑這麼快,不怕後麵脫力?”

“哇塞,那不是黎俊麼?聽說他成績穩定段裡前二十,沒想到還能跑步?”

“跑挺穩的,嘖嘖,除了找女朋友的眼光不好,這人真就臉智體全麵發展啊?”

聽他講解得津津有味,薑意眠不免跟著看了一眼。

就這一眼。

還沒回過神,砰的一聲,她已經被撞倒在地,膝蓋擦著地麵滑出去一大截。

由於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撞她的那個人,同樣捂著額頭摔坐在地上。

一頭略顯毛躁的假發連著棒球帽滑落到腿邊,瞬間暴露出對方一片禿然、宛如剝殼雞蛋般光滑的腦袋。

“李婷婷?!”

社長大驚失色,下意識擋在自家社員身前。

誰料李婷婷一骨碌爬起來,連假發都沒顧得上撿,竟然第一時間紅著臉低頭道歉:“對、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男朋友正在比賽,我不小心睡過頭了,所以才……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陪你去醫務室吧!”

“……”

乖乖,她道歉了?!

沒有小題大做,沒有哭喊打鬨,這就道歉了?!拜托!這可是李婷婷耶!那個超難搞的真人野蠻女友好麼?!

一時間,所有人都詫異非常。

似乎沒發現周圍異樣的眼神,李婷婷一副急得快要哭出來的表情,雙手合掌作懇求狀:“同學,你還好嗎?如果你不需要去醫務室的話,能不能、讓我先走?不好意思,我真的必須趕上比賽的。我是高二(7)班的李婷婷,之後有什麼問題就來找我好嗎?”

說完,她戴上帽子,匆匆而去。

全場迷之安靜。

半晌,薑意眠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膝蓋,心想還得走一趟醫務室,麻煩。

社長則摸著鼻子感慨,“我怎麼覺得,今天遇到的人都奇奇怪怪的啊?”

*

下午五點,運動會徹底落下帷幕。

社團活動室裡,陳嘉盼剛剛結束美好的一日體驗活動,正悠然自得地趴在桌上,指使社長給她翻漫畫看。

看上去心情挺好。

這畫麵,這場景。至此,這場姐弟會麵可謂萬事俱備,隻欠東風。

可惜天不如人所願。大家一直等到太陽落山,另一位當事人——陳嘉禾——始終不曾露麵。

六點半,陳嘉盼的身形開始變淡。

七點,她就像一張微粒組成的虛無圖像,四肢麵貌在他們麵前緩慢而又清晰地逐一分解、消散。

“看來他不打算來,你們白忙活了。”

陳嘉盼伸了個大大的懶腰,表情有點兒幸災樂禍:“這可怪不到我身上啊。再說,無論陳嘉禾失憶還是和好,反正他都不記得了。經曆誤會之後全家人一起過上幸福美滿好生活什麼的,老經典HE結局了。又不妨礙你們,你們乾嘛上趕著做吃力不討好的事?”

她喊陳嘉禾,一律連名帶姓,擺明不太待見。

不像陳嘉禾一口一個姐姐,做夢都依戀至極。

搞不懂他們姐弟之間的複雜糾葛。A學姐隻在乎自己被附身得值不值。因此提出:陳嘉禾不來,趁著陳嘉盼還沒有徹底消失,他們應該帶著她去找他。

其他人紛紛點頭同意。

唯獨陳嘉盼抵死不從。

人鬼爭執之間,七點半,陳嘉盼的身體已經‘消失’了大半。照目前的速度下去,要不了半個小時,她就將完完全全、徹徹底底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可她還是堅持不去陳家。

“那你留信。”

學姐退了一步,麵無表情道:“不能握筆就用我的身體,沒有力氣附身就讓他們代筆。隨便什麼方式,反正你必須跟陳嘉禾說清楚,你是怎麼死的,為什麼不願意見他。這樣才算公平。”

——公平。

她所說的公平。究竟指的是交易本身,還是費儘千辛萬苦,好不容易找到姐姐卻失之交臂的陳嘉禾呢?

沒人知道答案。

陳嘉盼收起笑臉,考慮良久。

終是再度附上學姐的身,接過紙筆,在開頭一筆一畫地寫下四個字:

致陳嘉禾。

*

周末過後,又迎來萬惡的星期一。

陳嘉禾上午請假,下午才來學校。

剛進教室,同桌便一巴掌拍在他的肩上,咬牙切齒道:“不夠意思啊你,怎麼要休學也不提前打個招呼?要不是老班上課的時候提了一嘴,我這當同桌的得猴年馬月才反應過來!”

原來這事都傳開了啊。

陳嘉禾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媽媽身體不好,我爸前兩天才下定決心辭職。他說突然發現我們一家人以前相處的機會太少,都沒有一起旅遊過,所以……”

“可以啊,休學去旅遊!怪不得星期五看你跟你爸媽還有老班在校門口聊了半天,敢情就為這事。真爽。”

同桌羨慕得不得了,又問:“下午課上完就走?你準備休多久啊?還回來麼?”

“看情況吧,還不一定。”

陳嘉禾坐下來,低頭往抽屜裡一瞥,發現裡頭放著一份淡綠色的信封。

同桌:“哦,這信啊,早上一個賊漂亮的學姐放你抽屜裡的。還有一個盒子看到沒?說什麼社團的,喂,該不會是情書吧?可惡,你小子什麼時候勾搭上女生的,居然不告訴我……”

……又是詭談社?

想起昨天那三個自說自話、還擅自翻書包的學長學姐,陳嘉禾不由得皺眉。

他對他們感官不太好。

可是手上這封信,薄薄的,邊緣一圈嫩綠包邊,正麵點綴著幾顆小巧的草莓圖案,還散發出淡淡的香氣。分明是相當小女生的花哨樣式,不知道為什麼……他鬼使神差地拆開了。

裡麵一共有兩張紙。

一張大到不可思議,光看背麵,洋洋灑灑全是字;

一張又小到不可思議,好像隻是一張便利貼。

該不會是惡作劇吧……

陳嘉禾慢慢展開大的那張。

致陳嘉禾。

首行這樣寫著。

咦。確實是他的名字,而非同音字?

他抱著疑惑看下去。

致陳嘉禾:

聽說你在找我,還忘了很多我的事。

關於前半句,我想說沒必要。

至於後半句,挺好的。

其實我根本算不上一個好姐姐,但如果你一定要搞個明白的話,好吧。

簡單明了一句話:我是你姐。

我叫陳嘉盼。

盼就是盼你,盼陳嘉禾的盼。

我不喜歡你。

有很長很長一段時間(估計比你能想到的還長)我都,非常,不喜歡你。

我想你會問我為什麼,你可能會覺得無辜,無助,甚至莫名其妙。

有關這點,我本來有一千個理由、一萬件事情可以說。不過可能因為死了太久,一部分我認為糟糕的、惡心的事情都忘得七七八八,最後絞儘腦汁能想起來的,也就以下兩件事。

——哦,對了,我死了,不好意思。開頭忘記說了,死亡原因遲點說。

第一件事發生在你四歲,我八歲的時候。大概在爭論一道數學題吧?不是加法就是減法,就當4+4=?好了。

既然我們會發生爭執,那就很明顯了,——我們有不同的答案。當時麵對幼兒園中班的你,正在上小學二年級的我當然掌握著正確答案。隻是你不服氣,一定要找大人們當裁判。

那天家裡在擺酒席,客人特彆多。大家吃得正起勁,你哭著跑出去問,4+4是不是等於10?(就當這個數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