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詭談社(21)(2 / 2)

劃重點:你是哭著跑出去的。

事後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因為我沒哭,所以他們才異口同聲地否認掉我的正確答案。不但笑著說出:“4+4肯定等於10嘛,小寶怎麼這麼聰明啊?比你姐聰明多了”這種連小學二年級生都為之不屑的謊言。

還在背地裡死命掐我的胳膊,一邊念咒語似的重複說:“你是姐姐,你是姐姐,你是姐姐。”一邊逼著我當著所有人的麵承擔錯誤,以此止住你的眼淚。

但問題的關鍵真的是眼淚嗎?

應該不是吧?

第二件事,可喜可賀,你從小學六年級畢業了,而我榮升重點高中的新生。

我從來不知道為什麼老媽喜歡把我排斥在整個家庭之外。她給你們打飯、拿筷子遞湯勺,但不給我拿;她為你們洗衣服、刷鞋子,毫無怨言,卻要把我的衣服單獨拎出來,讓我自己洗。

就好像我是小三生的,不在她的照料範圍之內,對吧?她不想替我打掃衛生,不想替我收衣服,不願意讓我占到任何便宜,否則就臟了高貴正室的手。

我確實不知道為什麼,不過,我畢竟智商正常,多少還是能感覺到一點的。

她不喜歡我。

老爸也不太喜歡我。

比起你,幾乎所有親戚都不待見我。

言歸正傳,讓我真正不得不正視這件事的起因,僅僅是因為一頓早飯。

那天,家裡沒煮粥。我六點鐘被一頓河東獅吼叫起來洗衣服,而你跟表弟睡到八點起床。

你說餓了,表弟也餓。

老媽就說給你買早飯。

你們的談話沒有經過我,當然也沒有人特地通知我。(我還在勤勞地洗衣服)等我發現老媽出門的時候,下意識想讓她給我買一份早飯。以後發現她已經走出去太遠,而且沒有帶手機。

人有的時候是有第六感的。

或者說,有點自知之明吧?

當時我就在想,不會吧,不會吧,應該不至於買份早飯都不帶我吧?

結果還真是。

多豐盛一頓早飯啊,有你的,有表弟的,有老爸的,還有老媽她自己的,偏沒有我的。

說老實話,我一般不喜歡吵架。

不過遺憾的是,我脾氣不是很好,有時候控製不住自己。所以還是吵了。

一開始其實也不算吵。

我問為什麼沒有我的早飯。

老媽說忘了。

我問為什麼忘記我。

老媽說誰知道,忘了就是忘了。

我說家裡有這麼多人,為什麼連客人(表弟)都記得,偏偏忘記的是我?為什麼你從來不反思自己,為什麼永遠這麼‘本能’地忘記我,忽略我,而不去正視行為背後的潛意識呢?

——我承認,我當時的語氣比較衝。可能做女兒的人,永遠都不該嚷嚷著讓她的爸媽反思自己。(兒子說不定能行,說不定不行,我不確定。)

然後戰爭就這麼一爆發了。

“你自己沒手還是沒腳?忘了就忘了,自己去買不行?”

“成天為這點小事斤斤計較,跟你親弟弟計較,注定是個白眼狼!”

“我真是上輩子作孽才生了你,還指望你給我養老?算了吧!指不定以後怎麼狼心狗肺!”

老媽叉著腰罵個沒完。

老爸坐在客廳裡看報紙,紋絲不動。

你跟表弟像兩隻鵪鶉垂著頭啃包子。

相同的事情我經曆挺多的,可隻有這個畫麵,我對它矯情的評價是:做夢夢到,都會哭著醒過來的程度的孤獨感。

所以不難想象,為什麼我討厭你吧?

你真的不知道嗎?沒有感覺嗎?

你生來就擁有了我這種人,就算拚命去抓、去求,可能永遠都求不到的東西啊。

你問是什麼東西?

一些大人的關注。

一種不容置疑的、絕對的正確性。

一些哭也好,笑也好,反應遲鈍也好,調皮搗蛋也罷,無論如何都被善待的人生。

還有一些優先權。

一些微妙的尊貴感,安全感。

舉例來說,兒子就算尿在老爸身上都是有誌氣、有挑戰精神的象征。

女兒的話,連無意間坐在老爸的衣服上,都被視作一種以下犯上的侮辱。

我就是因為這個討厭你的。

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積累起來,儘管我清楚,你可能確實是無辜的。但是——潛意識——我做過兩個夢。

一次夢到你從山上摔下去,一次夢到你掉進水裡。我很確定夢裡的我可以救你。然而那個我隻往前走了兩步,就猶豫著停下了,選擇冷漠地看著你死掉。

如果世界上沒有你就好了。

如果我沒有弟弟就好了。

如此一閃而過的想法就是潛意識。

所以說我根本沒有不是一個好姐姐。我自私又惡毒,你真的沒必要找我。

至於我的死因,說起來就更簡單了,完全就是‘早飯事件’的翻版。

發成績單前兩天,老爸老媽第一次、主動提出要幫我搬寢室。

我好像沒有自己想象中的酷。我沒出息,我挺高興的,坐在寢室裡一直等。

等。

等。

等。

然後打電話問他們,為什麼還沒來。

他們回我,忘記了。

下麵就不用我重複對話了吧?

結局就是他們掛斷我的電話,直接關機。而我再次失控,突然決定要留在寢室裡,直到他們來接我為止。

是我躲過了宿管查寢;

是我對除他們之外的所有人隱瞞了自己的去向;

也是我,熱得迷迷糊糊,有過一瞬間想給他們打電話,卻又不願低頭認輸。

整件事情都是意外。

無論誰問我,誰是罪魁禍首?我都會報出我自己的名字。因為人本來就應該為自己的生命負責,不必牽扯他人。

但你要問我究竟問題出在哪裡。

我會說不知道。

我不知道做女兒,女孩,女生,女人到底錯在哪裡,差在哪裡;

我不知道區區一個做女兒到底有沒有權利要求爸媽不要重男輕女;

我不知道做女兒是不是在認清真相後就放棄對親情的渴望,否則落得不好的下場,就等同自取其辱,活該。

我什麼都不知道。

事實證明,我也什麼都沒做好。

得知你在找我的時候,我覺得生氣,鬱悶,無法理解;

得知你不來見我的時候,我覺得輕鬆,解放,卻又有那麼一點點失落。

你看,人就是這麼矛盾的生物。

既不屑又夢想;

既討厭又期待;

我真的討厭你嗎?

你真的有那麼惹人討厭嗎?

在瀕臨消失之前,麵對這封告彆信,我最後一次問自己,得到的答案是:

我不討厭你。

我隻是討厭做你的姐姐。

真的,真的,太討厭了。

所以再見,陳嘉禾。

謝謝你來找我。

也謝謝,你最後沒來見我。

落款:一個死人,陳嘉盼。

*

信紙像落葉一樣從手中飄落。

陳嘉禾視線模糊,揉了好幾次眼睛才看清第二張紙條。

您好,委托人陳嘉禾:

依照您的委托內容,我們展開調查後得出結論:您確實曾經有過一個姐姐。

她叫陳嘉盼,身高168cm,體重55kg

她最喜歡的顏色是嫩綠、鵝黃,最喜歡的食物是草莓,討厭榴蓮跟苦瓜。

去世三年間,她一直滯留在校園之內,然而並沒有化為厲鬼。因此我們合理猜想,她之所以久久不散的原因,或許是天性活潑,尚未厭倦校園生活。又或許,她一直在等待著家人前來尋找。

——因為她心裡很清楚,那個人不會是彆人,隻會是她‘膽小但固執’的弟弟。

三年前,她去世前,曾經為您準備過一份禮物。

很遺憾,我們未能找到完全相同的禮物,隻能以她的名義送上相似品,希望您能接收。

另外:您經常夢到的那串數字,正是陳嘉盼生前最愛用的密碼,而後延伸為家庭常用密碼。

2月12日是您的生日。

7月23日是您姐姐的生日。

請將它們牢牢記住,不要再忘記。

謹此。

您的委托已結束,歡迎下次投遞。

*

禮物……三年前,姐姐,不,陳嘉盼準備送他的……禮物……

陳嘉禾捧起那個小小的鐵盒,手指顫抖著撥動數字。

2、2、3、7、1、2……

啪嗒,鎖開了。

一個款式老舊的mp3靜靜地躺裡麵。

看到它的一瞬間,所有過往、被刻意封鎖的情感,宛如海嘯般排山倒海地湧出來。

陳嘉禾立刻認出來了。那是三年前,陳嘉盼參加校園十佳歌手贏來的獎品。

是她唯一一件獨自擁有的東西。

她喜歡得不得了,下載滿自己喜歡的歌,不分白天黑夜的聽。

也是他們爸媽怎麼看都不順眼,無論怎麼明吵暗示地施壓,她死都不肯送給他的東西。

那時,所有人都說陳嘉盼長大了,變得自私自利了,居然學會‘吃獨食’了。

所有人都以為陳嘉禾永遠沒有機會碰到那個mp3一下了。包括他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

但是三年前,出事之前,陳嘉盼到底還是決定把自己最心愛、最稀有的東西送給她的弟弟,陳嘉禾了。

三年後,物是人非。

mp3終究以這樣的方式來到眼前。

而它曾經的主人,他的姐姐——

這下他的姐姐——才是真真正正的離開了——再也不可能——回來——

他錯過了最後的機會。

他永遠地失去了姐姐。

這一刻,陳嘉禾再也忍不住,抱著信紙與禮盒,在嘈雜的教室裡泣不成聲。

作者有話要說:算是親身經曆的事情吧。

弟弟角色的話,被質問的瞬,好像確實挺震撼的。

然後就稀裡糊塗延伸出這個委托,應該也不是想諷刺什麼,討論什麼或者表達什麼。下章還有一部分弟弟的視角,可能僅僅是一種回應吧。

——他知道的。

——他現在真的知道了,應該不會太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