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宮的除夕夜宴還算平和,如果沒有高履行的母親被劍姬誤傷這件事的話,可以被稱作祥和喜樂。
因為有太醫署的官員在皇城值守,所以高履行的母親文氏沒有死,隻是被那一劍斬開了鼻梁,斬瞎了一隻眼睛,並留下一條從額頭直到下巴的恐怖的傷疤。
剛剛被縫合完畢之後的模樣還算不得醜,等傷疤愈合之後,因為這一劍破壞了臉部的肌肉,到時候五官就會移位,會自由生長……
在宴會上,雲初一直沒有理會李慎,甚至沒有往他身邊走的意思,他知道,這個時候的李慎已經非常害怕了,隻要雲初多看他一眼,都會覺得自己的生命馬上就要終結了。
作為好友,雲初這個時候不理睬他,離他遠遠地,就是對李慎這個朋友最大的溫柔。
已經托付雲初親自殺他的李慎,也能從雲初的行為中判斷出自己是不是就要死了。
李氏皇朝一向以仁孝為立國的基礎,所以,兄友弟恭是必然的一件事。
李治今晚喝了很多酒,這不是他願意喝這麼多的酒,而是在座的所有人都希望能夠跟皇帝喝一杯,順便表達一下自己的忠誠之心。
以前這種場麵會讓雲初感覺不自在,今天不一樣了,在強大的壓力之下,為了保命,或者保住家裡那點榮華富貴,多麼無恥的話,多麼卑微的行為他們都能乾的出來。
雲初一致認為親吻彆人腳背,是胡人才能乾的出來的事情,在今晚,親吻腳背被這些人當成了基礎操作。
看著那些人的胡須蹭在地上,嘴唇如同豬嘴一般在替皇帝擦拭鞋麵,雲初就把李弘的腦袋轉向自己這邊。
「等我登基之後,他們是不是也會用胡須擦地,用嘴來舔我的鞋子?」很明顯,李弘顯得有些興奮。
「擦地該用抹布,刷鞋子的時候就用刷子,胡須擦不乾淨地麵,嘴巴上的口水隻會弄臟你的鞋子。」
「可是,我父皇看起來很是享受啊。」
「沒錯,那是因為你父皇是最強大的一個人,如果那一天不再是最強大的了,那些人今天有多卑微,以後就會有多猖狂。」
「是這個道理,要不我到我父皇那邊去,看看他們會不會舔我的鞋子……放心,離開這裡我就把鞋子丟掉。」
「錯,你現在應該等那些人親吻完你父皇的鞋子之後,就舉杯感謝他對你父皇的忠誠。」
「不是吧,我要跟那些剛剛舔完我父皇鞋子的嘴巴,一起喝酒,這豈不是說我也舔了我父皇的鞋子?」
「我記得有人曾經在成年之後還伏在高祖皇帝懷中吃乳,你記得這個人是誰嗎?」
李弘瞅著雲初道:「那叫‘跪而吮上乳’,你以後最好把這事忘記,我父皇要是聽到了,一定會砍掉你的腦袋,而我現在就想砍你的腦袋。
太羞恥了。」
「我在問你這樣做的效果好不好,沒打算揭開你李氏的傷疤,你父皇現在至高無上,你是不是應該過去平息一下那些人的怨恨之心。
我不知道彆人舔舐了鞋子之後的感覺是啥樣,我是不打算活了。」
李弘點頭道:「我也不打算活。」
「那就好歹安慰他們一下,把舔鞋子這件令人羞恥的私事變成國事。」
「好吧,我拿酒壺不拿酒杯,萬一他們酒杯裡的酒撒到我的酒杯裡,這就沒辦法喝了。」
李弘過去之後,舉著酒壺跟那些剛剛表完忠心的皇族人喝醪糟。
李治見兒子如此懂事,就乾脆拉著兒子的手,由他來接受皇族們的崇拜,再由兒子來安撫那些的情緒。
偌大的一個太極殿中,除過雲初這十一個人安坐如山之外,就隻剩下一個不動如山的人。
這個人就是駙馬都尉長孫衝。
他這一刻顯得非常孤獨,不過,自斟自飲的顯得極為自在,看的出來,他將自己與這座太極殿做了一個很好的隔離,白衣如雪的坐在那裡,真的很像是一個仙人。
長孫衝本來就是以才學,風度,氣質冠絕大唐貴公子的,也就是因為有這些條件,太宗皇帝才會把最寵愛的嫡長女長樂公主李麗質嫁給長孫衝。
雲初很期待看不到李治跟長孫衝的交鋒,可惜皇帝沒有去長孫衝那邊,長孫衝也沒有撲上來舔舐李治的鞋子。
宴會上的曲子變得激昂起來,金媃筎的舞蹈動作也變得劇烈起來,不論是甩袖,還是踢腿,亦或是旋轉,統統都顯得剛勁有力,看樣子,剛才這個鬼女人表現出來的嬌弱不堪的模樣,又是裝的。
百騎司的老大左春走進大殿,在李治耳邊輕聲說了一句話,李治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輕輕敲擊一下金鐘,然後就走了,走的非常的乾脆,似乎剛才熱鬨的宴會不過是一場空虛的夢。
金猱笳的身體隨著金鐘的響動,頹然倒地,樂師們的曲子,也戛然而止。
長孫衝端起麵前的酒杯,一飲而儘之後,就踉踉蹌蹌的離開了太極殿,今天他居然把自己喝高了。
不過,就算是喝醉了,長孫衝依舊表現出來了極高的素質,此時的他看不出有半點頹唐之色,白色的衣衫大袖飄飄的,如同一隻酒醉的白蝴蝶。
李弘把嗑了一半的雞腿從嘴裡拉出來丟在矮幾上,眼看著雲初躡手躡腳的來到發愣的李慎身邊,將雙手按在李慎的肩膀上。
李弘立刻捂住了耳朵,然後,李慎淒厲而高亢的慘叫聲就在太極殿中回蕩。百\./度\./搜\./索\.7\./4\./文\./學\./網\./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