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7(2 / 2)

夏天的陽光總是那麼充足,這點很好,胡穀添很滿意,這意味著拍攝光線充足。

光線對於拍攝來說是絕對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元素,為什麼非洲野生動物的影片都在東非空曠大草原上,原因很簡單,大象、犀牛、長頸鹿都在明媚耀眼的陽光下漫步。*

充足的光線可以將它們細微的神態和動作展現得淋漓儘致。

想想也知道出片效果扛扛的好。

胡穀添在哨所中放好設備之後,就打算在狼群經常經過的森林之中安放紅外相機,因為數量並不多,所以每個的位置都要再三琢磨。

森林是它們覓食的場所,一般野生動物會喜歡在森林邊緣附近活動,林緣附近地形開闊,同時也具有一定的隱蔽性,遇到危險往森林裡跑活下去的機會也大。

所以森林必須放置一些。

狄遠恒本身對攝影就有些興趣,他沒接觸過紅外相機,對這個要綁在樹上的迷彩相機非常感興趣,擺弄了好一下。

胡穀添對這家夥能不能拍到素材都存疑,畢竟設備太少,拍攝的範圍也小,森林的小路多,誰知道狼群會不會聞到氣味後拐道而行。

他希望最好是在拍攝期間能取到材,但這個純粹靠運氣。

峽穀中傳來葡子江流過礁石間的淙淙聲,風吹過森林的邊緣發出的颯颯聲,狄遠赫抬頭看到了山嶺間裸露出灰撲撲的岩石。

森芒早就不知道跑哪裡去了。

其他人在附近走走觀察地形地勢,尋找著棲息在這裡的野生動物。

“胡老師,你在找什麼?”狄遠恒問。

“找狼的腳印,腳印多就意味著狼經常活動經過的路,它們一定會進森林找吃的。”胡穀添指著地上的痕跡解釋道,“這裡附近有野兔麅子和野豬。”

“想要拍到狼,相機的位置就要仔細放置,它們說不定會走得很快,不會停下來等你幾秒給你拍照。”

“所以。”胡穀添比對了樹木之間的距離和高度,終於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地點,“這棵樹粗些,就算刮風下雨也不會倒,從這個角度拍過去既能清晰地看到這片小空地上的動物,又沒有多餘的樹葉阻擋。”

“相機拍照方向要和狼的行走路徑方向一致,而不是垂直,相機放太高太低都會影響拍照想過,而且不能放得太明顯。”*

“太明顯萬一被動物弄壞了沒法找賠償,耗精力不算什麼,主要是耗經費。”

“寧願前期多費點功夫,也不要後期費錢。”

“……”狄遠恒覺得這話聽起來很有苦中作樂的意味,他擺弄著手中的紅外相機,“它怎麼設置,能拍的清晰嗎?”

“當然可以。”胡穀添很高興有對攝影感興趣的年輕人給自己來詢問自己,“國內紅外相機監測已經搞了很多年了,前一段時間還出版了影像專輯,我買了兩套回家收藏。”

“裡麵的照片拍得很棒,拍到很多珍惜少見的動物,那種放鬆的形態和背後秀美的景色是動物園裡很難拍到的。”

“有好幾張照片還印在了九州地理雜誌的內頁,哪天有空我回家帶一本給你看看。”

說著,胡穀添站起身看著地上的雜草和青苔,又抬頭看看湛藍的天空,“真希望有天我的作品能登上地理雜誌的封麵。”

狄遠恒也隨著他的視線看向天空,想起了自己放在櫃子裡的單反,自己拍攝的照片能登上出名雜誌確實是一件特彆有成就感的事情。

自己也聽過好幾節攝影培訓班的課,說難也不難,說簡單也不簡單。

“哎阿恒、阿恒!”胡穀添叫了好幾聲才把狄遠恒叫回神,“幫我按住相機,我把它固定在樹上。”

“來了!”狄遠恒趕緊把拉遠的思緒收回來,“相機參數要怎麼設置?”

“連續3張拍照和15秒錄像。”胡穀添吹了吹相機鏡頭上的灰,“設置模式是被動式,當恒溫動物的體溫和環境溫度產生溫差,就會觸發相機拍攝。”*

“這對拍蛇是不是沒啥效果?”狄遠恒開玩笑道。

“沒錯。”胡穀添揚了揚眉頭,拍拍狄遠恒的肩膀,“冷血變溫動物暫時不在考慮範圍內。”

“毛茸茸的哺乳動物明顯更可愛,這個問題就讓研究爬行和兩棲類的人苦惱去吧。”

忽然一隻灰褐色的野兔從灌木叢蹦了出來,幾步闖進了紅外相機的拍攝範圍內,它抬頭對上了幾個人類的目光。

狄遠恒嚇了一跳之後向它吹了聲俏皮的口哨。

兔子東跑西竄想要跑回灌木叢裡差點就可以成功逃脫了,被胡穀添攔住去路,一隻手從背後提起兔子的後頸,被迫恥辱地拎到相機麵前拍下醜照。

兔子瑟瑟發抖,尖叫地掙紮了幾下,發現沒用之後停止了尖叫,屏息不動,兩隻長耳朵緊緊貼到脊背上,瞪大了眼睛四處張望。

狄遠恒能清晰地看到它小小的三瓣唇緊張地一直在抖,他忍不住拿出手機留影紀念。

“這隻兔子太年輕太魯莽了,後腿的肌肉還沒長好,很容易被捕食者吃掉,再加上現在大白天的就敢出來晃蕩,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

胡穀添惡趣味地拽拽它的短尾巴之後,笑了好幾聲後把它放回了灌木叢中,“我不吃兔肉,但是我真的喜歡抓兔子的感覺,回家找媽媽吧。”

兔子剛落地咻咻撒腿就跑沒影了。

胡穀添甩甩手中的灰塵,“一般野兔會是在黃昏或者淩晨活躍,這個時間段比較安全,大不列顛有句俗語叫三月的野兔,意思是兔子交/尾時,雄兔會忘了自己有多弱小,它們為了求/偶會用後腿踢敵人,猛一點的兔子會把敵人蹬出血。”

夏日之中,蟬還在聒噪地鳴叫著,已經一兩個星期沒有降過雨了,森林中的落葉堆了厚厚的一層。

如果說找一個展現葡瀘的動物,可以是野兔、山鷹或是狐狸,為什麼非得是才遷徙過來不久的狼群?

“胡老師。”狄遠恒問道,“為什麼拍攝的對象一定要是狼呢?”

胡穀添說,“因為狼和人特彆像,我在它們身上看到了人類自己。”

“在狼群之中,所有成員聽從經驗豐富的頭狼指揮,頭狼作為大家長以身作則承擔責任,做出有利於族群的決定,享有至高無上的尊重,同時狼群緊密協作、令行禁止、互幫互助,在草原上狼群的通力合作可以獵殺幾百斤的野牛。”

“很難想象,狼群會照顧年老或者生病的成員,直到它們康複或者死亡。”

“雖然第一眼看上去,黑猩猩比狼看上去更像人類,但是靈長目雄性不會照顧後代和年老的同類,人類和狼群是如此相似。”*

“所以人類沒有接納猴子,反而接納了狼進入我們的生活。”

溫柔熾熱的夏風吹過峽穀,狄遠恒聽見自己的心在胸腔中怦怦跳動,他回想起自己弟弟和狗的相處,心裡想,這個理由確實很充分,而且足夠浪漫。

他想起放在客廳中書本的那句話。

誰能不嫌你貧窮,不嫌你醜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誰能讓你呼之則來,揮之則去,不計較你的粗魯和無理,並無休止的遷就你呢?除了狗還有誰呢?*

狼、狗和人,他們找到了彼此,注定天生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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