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不利的方向(2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4667 字 4個月前

因為張山的車最近隻有慕雲坐在了副駕駛,在副駕駛一側的車門上,安城刑警支隊也提取到了慕雲的指紋,因為副駕駛門在右側,所以說當你正對著副駕駛門的時候,用右手開門是最方便的。但因為慕雲是女性,手指要比男性更加纖細的緣故,在張山的大眾SUV的門把手內側,足足提取到了慕雲右手的四枚指紋,分彆是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拇指,同樣,在副駕駛的門把手外側的尾端,他們還提取到了慕雲的大拇指指紋,在內外側的連接處還清晰的提取到了他四根手指的第二、三關節處的指紋,他們當即做了現

場的模擬還原。

最後確定,這幾枚指紋是凶手為了混淆視聽故意留在現場的,張山和慕雲二人在本案當中的確是被人陷害了。

為什麼陸羽這麼快就幫助張、慕二人洗脫嫌疑,難道他就不擔心督察會認為他徇私瀆職嗎?

原因很簡單。

為了給張山慕雲洗脫嫌疑,他們當場找來一輛門把手結構和死者秦波所使用的寶馬X5轎車類似的汽車,這車在他們支隊到處可見,因為他們的警用桑塔納轎車的門把手就是這樣的。他現場讓張山演示了自己平時開門的動作,並且親自模擬了一遍在案發現場留下指紋時需要做到的開門的動作。

他先是把三根手指給塞進門把手裡,還要保證三根手指的第二關節不能觸碰到門把手,然後手這麼筆直的往外一拽,這開門的動作怎麼看怎麼覺得古怪,並且還得使用右手。

如果說凶手要行凶,要進入駕駛位置,動作一定要快,要趁著死者坐在駕駛室上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迅速下手,很顯然,案發現場發現的指紋有著很大的問題。在模擬了現場之後,陸羽認為在現場留下這樣的

指紋十分行不通,問題隻要出現在駕駛員一側上的指紋,因為指紋留下的是右手的。張山用右手開門,當門打開之後會有一定的弧度,在拉開門之後,他要麼就選擇換一隻手從打開的車門上側把車門開合的弧度變的更大,這樣勢必就會在車門的上麵留下左手的指紋,可案發車輛上卻沒有發現這樣的指紋。

要麼,他隻能選擇使用右手強行開門,首先他要把右手三根手指筆直的塞進去,然後保證不能彎曲,在手腕保持難受的弧度的同時,強行把門拽開,這樣的話勢必會在們外側留下他的胳膊肘和車門之間摩擦的痕跡,可在車門上這樣的痕跡仍然沒有!

陸羽畢竟也是廉狄的得意門生,此時此刻的他還有一個重大的發現,在副駕駛一側的三枚指紋是“反著”的。

此話怎講呢?像我們正常開車門,一定會手心朝下,從車尾往車頭的方向依次數的順序一定是食指、中指和無名指。

可在副駕駛一側看到的指紋順序卻以此是無名指、中指和食指,這證明開門時是指尖和手心衝上開的,這樣很不符合慕雲的身高和平時的開門習慣,所以他已經確定,案發現場門把手上出現的指紋是偽造的!

其中,陸羽還考慮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在案發現場的車裡,他們的辦案人員並沒有找到張、慕兩個人的指紋。

假設說凶手真的是他們兩個,那麼他們兩個人作案的時候必定是戴了手套的和腳套的,目的就是害怕車內留下自己的指紋。可是為什麼作案時候知道戴手套,反而開門的時候不戴手套呢?這未免太匪夷所思了吧?況且,就算是開門的時候沒帶手套,那麼他開門之後沒有選擇第一時間殺人,反而是先把手套帶上,這樣顯然不合情理,因為秦波不是傻子,他不會給他們兩個人戴手套的機會的。

所以綜上所述,陸羽才算徹底的幫助二人洗脫嫌疑,但因為事關重大, 他一個人是說了不算的,所以便用辦公室的電話直接打到了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