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三十六章 分類體係(2 / 2)

“怎麼文化遺產,還被你分了物質的和非物質的?”

雖然周至不願意承認,但是也不得不說,這個方麵,如今的島國人是走在了全世界前列的。

文化遺產其實很好理解,就是曆史留給人類的文化財富。

不過最早將這個概念明確下來,然後將之分出有形和無形兩大類的,是島國五十年代所建立的法律——《文化財保護法》。

簡單來講,島國將文化遺產,也就是日語的文化財,製定了法律加以保護,法律中規定了島國保護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所建立的標準,規定了對島國文化遺產認定與管理、保護的方法。還對島國的文化遺產進行劃分與界定。

大體來說,它將文化財富分做了三類,除了涵蓋了文化、曆史、學術等人文領域的有形文化財和無形文化財,還包含了動物、植物、景觀等“自然遺產”。

其中有形文化財包括了建築和工藝美術品等,工藝美術品品類又包括繪畫、雕刻、工藝品、書跡和典籍、古代文件、考古資料、曆史資料等,按重要程度分為重要文物、國寶、登記文物三類。

這些都讓國人覺得很好理解,建築就對標國內的地麵不可移動文物;重要文物和國寶就對標國內一二三等文物;登記文物就對標具有文物價值的古玩等。

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國人來說就是一個相當新奇的門類。

島國的無形文化財,主要是指戲劇、音樂、工藝技術等無形文化中,具有較高藝術和曆史價值的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這其中特彆重要的部分,是無形文化財的保持者或保持團體,島國官方授予其極高的稱號,“人間國寶”。

這是一個從1950年就開始的係統項目,為挽救島國大量的無形文化財,發揮了絕大的作用。

這個門類對標到中國,應該就是書法,國畫,戲劇,古典音樂等諸多藝術和美術。

還有一個分類叫做民俗文化財,與民間風俗的關係更近,離藝術美學的關係稍遠,包括風俗習慣、民俗藝術、民俗工藝和相關日常用品等,涉及服飾、飲食、住宅、職業、信仰、節慶等方麵。

這個也分了有形和無形,比如蜀大博物館裡民俗館裡的服飾、戲裝、大花轎等,都算有形民俗文化財;而周至在夾川采集的民間婚禮、宴禮、喪禮等民俗資料,就是無形民俗文化財。

這就較為科學地定義出了一個人類文化遺產的分類體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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