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2 / 2)

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在外人眼裡,滕宗諒所犯下的可是擅自挪用公用錢的過錯。

就如不久前柳七親曆的進奏院一案,一旦遭人告發上去,那真是可大可小了。

再聯係上狄青在信頭簡單提到的,王欽若被人歸還,不日即將抵京的消息……

算算日子,王欽若哪怕走得再慢,到汴京也有近一月功夫了罷?

陸辭深深地歎了口氣。

當年心懷鬼胎的王欽若,在去到秦州的短短月餘裡,不說將賬目摸個清楚,大概的數額想必還是有的。

如此大張旗鼓地購種散播,於當地堪稱轟動了,怎麼可能不讓王欽若起疑心?

虧滕宗諒與他共事多年,卻還是這麼粗枝大葉,竟是半點沒學到他凡事先講究請示上級、登記報備,保全自身、再作具體打算。

陸辭對友人的心大,可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哪怕真遇到緊急情況,他需得先斬後奏時,也是在應付過危急關頭後,即刻設法補救,堵上漏洞的。

絕不會大大咧咧地留這麼一個虧空,由彆人攻詰去。

無論如何,秉著儘人事,聽天命的念頭,陸辭還是無奈地提起筆來,逐條寫下給漏了小辮子還不自知的友人的補救建議。

要是能打上這個時間差的話,說不定還能以幕職官對事務不夠熟悉,而將賬本上的‘公用錢’與‘公使錢’混淆為由,及時填補上虧空,把此事蒙混過去。

公使錢與公用錢看似相似,也常被混用,名目上卻截然不同:前者為節度使等榮銜者的月俸津貼,可由使相自由支配;後者則為各路州府軍監公務經費,並不屬個人所用,隻要不是用於公務上的宴請、饋贈、補助等目的,哪怕是用之於民,也注定無法通過審計。

就看滕宗諒運氣好不好,會不會被人抓住這一把柄了。

而對狄青而言,真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若是狄青早到一些,以他謹慎的性子,說不定就能及時阻止滕宗諒做下這樁錯事——特彆是在對錯難辨的要事上,狄青向來不會輕率為之,而多半會為謹慎起見,問詢過他的看法再做決議;而公用錢的領用,是需通判與知州連輸簽字,才予以通過的。

現狄青晚到一步,因全然是滕宗諒違反規定的自作主張,按理說也難逃罪責的他,則不會受此牽連,哪怕真東窗事發,也能逃過一劫。

可惜陸辭亡羊補牢的措施,到底是因信件的幾經輾轉,加上王欽若的雷霆進擊之故,2沒能趕上。

卻說曆劫歸來的王欽若,一邊在家中療養,一邊夥同因前段時間的受挫而多少有些灰頭土臉的禦史中丞韓絳,在蓄精養銳了半個月後,就驟然上疏彈劾秦州知州滕宗諒‘枉費公用錢十六萬貫,有數萬貫不明,必是侵欺入己’。

當然,但凡曾在外地任職的官員,都清楚這話有多誇大其實,幾稱得上危言聳聽:公用錢隨州郡大小而立,每歲少則二百貫、多則五千貫。

以秦州那怎麼看也不過是一邊陲小州的架勢,一年能有個千餘貫,已是頂天了。

又沒丟到聚寶盆裡,怎麼可能在短短幾年裡,就憑空生出十六萬貫來?

但禦史的職責隻在彈劾,真正推查取證,則由官家另外派人著手。

哪怕這數字瞧著有多荒謬,卻是足夠博人關注,也把不知究裡的官家給嚇了一跳了。

跟並未設防的滕宗諒相比,王欽若顯是有備而來。

在靠一嚇人的數字來了個先聲奪人後,他不僅在奏疏中講述了親眼所見所聞,更是列出了詳儘的人證,催促官家派人前往查證。

自從在陸辭手上栽了莫大跟頭,王欽若雖對他懷恨在心,一時間卻再不會輕舉妄動了。

但不敢動聖眷正濃、風頭正盛的陸辭,卻可朝他身邊友人入手——同看似雷厲風行,實則心細如發,無懈可擊的陸辭一比,滕宗諒等人,幾稱得上破綻百出。

果然,在此彈劾一出,多少被那數額震到的趙禎雖對陸辭極為偏愛,但對滕宗諒,卻還不至於那般愛屋及烏。

既有禦史彈劾,趙禎便委派了太常博士燕度前去,公事公辦地進行調查。

調查的重中之重,當然就是那本登記公用錢使用情況的賬簿了。

此訊一出,柳七震驚之餘,匆匆忙忙地就寫下急信,將太常博士將至推鞫的消息,迅速傳遞到秦州去。

他是既知曉陸辭與王欽若的舊隙,也是清楚子京的那大方豪爽、倜儻自任的性情的:若有小饕餮盯著,那肯定出不了差錯,隻要安然等著對方偷雞不成蝕把米就是;但小饕餮離秦州已有數月,子京是否擅作主張地犯了什麼大錯來,那可就難說了。

作者有話要說:注釋:

——枉費公用錢十六萬貫,有數萬貫不明,必是侵欺入己

出自《續資治通鑒長篇》卷一四六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