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利刃(2 / 2)

謫仙 九月流火 11804 字 6個月前

張燕昌聽到女皇說“身邊人”,狠狠嚇了一跳。他以為女皇發現了什麼,心臟砰砰直跳。好半天張燕昌才反應過來,女皇指的是來俊臣。

張燕昌討好地說:“聖上勿要自責,您隻是被小人蒙蔽了,誰知道來俊臣竟然是這種人呢?這並非您的錯。”

女皇臉色不變,淡淡道:“朕隻當他出身貧寒,爭強好勝,能實實在在為百姓做事。沒想到,他竟背著朕做屈打成招、魚肉百姓之事。枉費朕如此信任他。”

周圍侍從連連應是,來俊臣一下子就成了十惡不赦的佞臣。明明今天上午他們還在拚命巴結來俊臣,現在,就誰都能來踩一腳。張燕昌垂下眸子,隻覺脊背生涼。

不知道將來他被女皇舍棄的時候,女皇會給他安什麼罪名呢?

張燕昌真心覺得麵前這個女人恐怖。張燕昌知道她是女皇,但他一直沒有實感。曾經他覺得這是一個年老而有權勢的女人,貪戀年輕美麗的身體,和他以前見過的那些客人並無不同,除了她擁有更多的權力。但是現在張燕昌終於意識到,很不一樣。

女皇並不是他以為的留戀青春的老女人,相比於女人,她更是一個皇帝。

張彥之坐在燈下,正在編書。朝野上下都知道他和張燕昌是男寵,但女皇多少還要麵子,便給他們倆封了個編書官職,讓他們有正當的理由全天待在皇宮。張燕昌純粹擺個樣子,但張彥之不同,他真的在編書。

侍從進來伺候,他見這麼晚了,五郎還坐在燈下,不由勸道:“五郎,時候不早了,您該歇息了。”

張彥之應了一聲,說:“我知道,這就結束了。”

侍從去旁邊關窗,一邊檢查門窗一邊抱怨:“二郎府上那個寫字的妖怪竟然還沒抓到,寒冬臘月,怪嚇人的。”

張彥之唇邊劃過一絲諷刺的笑。他放下筆,看著外麵濃鬱漆黑的夜色,嘲弄道:“我們在皇宮,怕什麼妖怪呢。”

這裡,才潛藏著世界上最可怕的妖怪。

·

盛元公主府。

李朝歌終於抄完了一頁紙,立刻活動僵硬的手腕。她翻了下剩下的書頁,生無可戀道:“也太多了吧。”

顧明恪坐在她旁邊,手裡握著一卷書,說:“不急,慢慢來。我一直在。”

李朝歌順利扳倒了來俊臣,但她也被罰抄書。相對於成果,區區抄書根本算不得什麼,但並不妨礙她覺得抄書累。

李朝歌放下筆,慢慢活動手指:“真是麻煩。我的字還不是標準小楷,想找人來替我寫都不行。”

顧明恪聽到這裡,忍俊不禁,波光瀲灩地瞥了她一眼:“現在知道後悔了?早讓你練字,你非不聽。”

李朝歌的字醜得非常彆致,完全可以達到靠字識人的程度。除了李朝歌,還真沒人能寫出她那個彆扭不羈的勁兒。

她都被罰抄書十遍了,顧明恪竟然還說風涼話。李朝歌故意用力靠在顧明恪身上,她不舒服,顧明恪也彆想好過。

顧明恪沒在乎自己肩膀上驟然加重的重量,他伸手,輕輕將李朝歌調到她舒服的角度,問:“怎麼了?”

李朝歌捏了捏鼻梁,說:“我總覺得,這次扳倒來俊臣太順利了。我們在女皇眼裡真的有這麼大的份量嗎?”

“不是我們在女皇眼裡的份量大,而是名聲的份量大。”顧明恪說,“女皇根本不在乎來俊臣辦了多少冤案,錯害了多少人,她在乎的,從來都是皇位。”

如果不是顧明恪說出今日百姓衝上去毆打來俊臣,恐怕女皇未必會發落酷吏。見微知著,百姓能在有官員在場的情況下一起發狂,可見對來俊臣積怨之深。女皇很明白過猶不及,刀可以再找,但反噬到自己名聲就不值得了。

李朝歌沉默。過了一會,她問:“這就是帝王之術嗎?究竟怎麼樣做,才是一個好皇帝?”

顧明恪無言,他第一次在人間見李朝歌時,她也問了他這個問題。那時候顧明恪有許多理論,但是現在,他詞窮了。

李朝歌等了一會,爬起來看他:“你怎麼不說話了?”

顧明恪眼眸裡如含了一汪水,無辜地和她對視:“我又沒當過皇帝,我怎麼知道什麼叫好皇帝?”

顧明恪有神識,這些話不必擔心被人聽去,故而私底下他們兩人說話都十分自在。李朝歌意外了一瞬,眼睛微微瞪大,隨後,不知是好氣還是好笑地打他:“你沒當過,那你當初敢長篇大論地教訓我?”

顧明恪乖乖由李朝歌動手,他攬著李朝歌坐好,說:“時辰不早了,再寫一頁,你該去睡覺了。”

李朝歌看著麵前密密麻麻的孝經,覺得腦殼疼。她不想動,顧明恪握著她的手,沾了墨,不疾不徐在紙上寫字。

顧明恪對模仿筆跡駕輕就熟,畢竟他小時候,最擅長的事情就是模仿彆人。

顧明恪帶著她寫字,李朝歌不必使力,手腕輕鬆很多。她懶洋洋靠在顧明恪肩膀上,看了一會,說:“你學的還挺像。以後你不在大理寺乾了,可以考慮去偽造文書。”

顧明恪輕笑,胸腔微微震動:“我還以為我做了駙馬都尉,公主的食祿總是能養我到老的。結果,竟然還需我自己謀生?”

李朝歌也笑,故意道:“那得看你表現。萬一你以後變醜、變老、變好色了,我不想養你,那你就隻能自求多福了。”

醜和好色暫且不提,顧明恪垂眸瞥李朝歌:“你就這麼歧視彆人年齡?”

“我隨便說說而已,你急什麼。”李朝歌不緊不慢瞭了他一眼,“莫非你對號入座了?”

顧明恪抿著嘴不說話,過了一會,李朝歌似笑非笑抬眼:“生氣了?”

“沒有。”

李朝歌點了下頭:“沒有就好,那我就不哄你了。”

顧明恪噎住,氣息低沉了很久。李朝歌忍著笑,從他手臂中鑽出來,攬著他脖頸,在他唇邊輕輕一啄:“好啦,和你開玩笑的。無論你以後變成什麼樣子,我都不會嫌棄你。”

瞧瞧她這個詞用的,嫌棄。顧明恪冷淡地睨了她一眼,唇邊沒忍住露出笑。

顧明恪也不知道自己不被人嫌棄,到底有什麼可高興的。

李朝歌靠回他身上,安心欣賞他的手。顧明恪手長得漂亮,腕骨也精致優美,骨肉勻亭。顧明恪將李朝歌的手捉住,重新塞到自己手心,以兩人一起握筆的姿勢寫字。李朝歌一時無語,道:“我都沒用力,你握著我的手反而更費力氣,何必呢?”

“這是你的任務,應當你親手寫完,不能作假。”

李朝歌嘖了一聲:“你倒是會鑽空子。果然啊,最懂得如何弄虛作假的必然是最了解規則的人,搞律法的人果然不可信。”

顧明恪沒說話,他寫字很快,轉眼間半張紙就寫完了。這個姿勢讓李朝歌想起自己剛學寫字的時候,她問:“你學的第一個字是什麼?”

“王。”

“為什麼是這個字?”

“不知道。”顧明恪如實回道,“我想了一輩子,也沒想懂這個字是什麼意思。”

何為君之道,何為王道?當年夔國二公子不懂,如今的顧明恪也不懂。顧明恪反問:“你學的第一個字是什麼?”

“是我的名字。”李朝歌用小拇指輕輕在他手心比劃,“朝。周老頭隻教了我這個字,我小時候還一直以為我叫朝哥呢。”

顧明恪皺眉,他心中生出絲異樣,問:“你說你記不清六歲前的回憶?”

“嗯。”李朝歌點頭,歎道,“腦子裡隱隱約約有畫麵,但是一仔細想,就什麼都想不到。”

顧明恪沒有接話,李朝歌靠在顧明恪懷中,也沒看到他眼睛中的猜疑。

既然李朝歌記不清自己走失前的事情,那周長庚為什麼知道李朝歌的名字?

作者有話要說:留言抽30個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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