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本是她師父寫的,都是一些溫馨的生活瑣事,但在最後,她師父寫到了一件事,說是他發現了一夥兒人販子的蹤跡,打算查一查。
‘方若華’的師父平日裡總是以‘江湖人’自居,喜歡和她講古,偶爾也說一些什麼現在江湖上什麼潑皮無賴都有,大家都不講規矩了,什麼喪儘天良的事情都敢做,真不像話。
看到日記以後,她當即就心驚,猜測她師父這是藝高人膽大,做了點什麼。
不自覺,她便又懷疑起自家那場大火的起因來,會不會是師父露出了痕跡,讓對方追蹤而至,於是殺人滅口!
十三歲的少女,慘遭家變,情緒早就緊繃到了極點,發現了這件事,她反而像是找到了一個情緒的發泄口,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追蹤這夥人販子的路上。
因為她師父寫在日記裡的東西雖然不是特彆詳細,但卻也是一條很明顯的線索,她人也聰明,身手同樣很好,花了數年的時間,她一邊打工賺錢,一邊尋找各種蛛絲馬跡,運氣也好,巧合也罷,竟然讓她真的摸到了人販子的蹤跡。
‘方若華’的性子倔強的很,年紀又小,遇到事情不肯報警,竟然想到了個法子,故意引人販子綁了她,由此混入人販子群中。
因為她故意裝乖巧,又表現自己的能力,尋找一切機會討好頭目,竟然漸漸得到了一些信任,隨著時間過去,‘方若華’獲取的信任越來越多,人販子就漸漸的,稍微放鬆了警惕,有幾次沒給她吃那些讓人四肢無力的藥,還商量著要吸納她,讓她入夥。
‘方若華’熬了許久,慢慢探聽到,自己師父的死,的確是這些人販子做的。
有一天,她終於找到了機會,趁著夜色,去廚房摸出菜刀,一刀割了頭目的喉嚨。
頭目一刀斃命,但是殺其他人的時候卻並不順利,她差一年反被殺死,幸運的是喊殺聲驚動了外人,那些人販子砍了她幾刀就逃了,沒顧上看她是死是活。
這一年,方若華剛剛十八歲。
許默就是負責這件案子的警官。
他和以前很多個世界一樣,對‘方若華’動了情,可是這注定是個悲劇。
‘方若華’傷還沒好,就在醫院裡趁著警察和醫護人員不注意,撕破了衣服,上了吊。
她在牆上留下了血書,隻有寥寥幾個字——‘我身染罪孽,會下十八層地獄’。
混跡於人販子之間的那些日子,她見到了那些人的凶惡殘忍,但是她沒有救那些可憐的,被拐去的人,那裡麵甚至更多的是孩子。
方若華心下歎息,其實,她又怎麼去救呢?身為一個同樣被拐賣去的女孩子,她同樣每時每刻都受到監視。
但她當然有責任,如果她不是莽撞得自己行動,如果她不是選擇混入其中,而是報警,也許能救更多的人。
方若華此時來到這個小時空,時間不算晚,現在‘方若華’剛剛猜測師父的死因,準備去找人販子,沒想到因為想存錢,打工太多,勞累過度,竟然去了。
現在換成自己,第一件要做的,不是想什麼人販子,而是……去醫院。
這身體正發燒。
……
許默第一次看到方若華,是在一家醫院門外的噴泉池旁邊。
看起來隻有十七八歲的女孩子,長得並沒有多麼漂亮。
事實上,許默從小到大都是風雲人物。
讀書的時候他是學神,從沒有拿到過第一名以外的任何一個名次。
無論學什麼,都是一學就會,一會就精,連他的曆任老師,都在很多年以後還記得他,每每激勵他的小學弟們時,都免不了要提一提許默的名字。
至於畢業以後,這位是更了不得,成了警隊赫赫有名的刑警隊長,從業七年,辦過無數的大案要案,得過數不清的獎章,警局下到剛進門的小年輕,上到五十歲上下的老刑警,人人都對他讚譽有加。
更不要說許默還長得極好。
他有漂亮的眉眼,深邃的五官,一米八一的身高,不胖不瘦,有比模特還要順眼得多的好身材,從幼兒園到大學,再到工作,喜歡許默的人簡直能從城東排到城西去。
可許默從來沒有哪一天對任何一個女孩子有過異樣的感覺,唔,對男人也沒有,看到方若華的那一天……除外。
當看到方若華那一刻,他心裡其實沒想什麼,就是不自覺地站在石階上盯著那雙眼發呆了十分鐘。
等回過神,一本正經地下了台階去開他的車,腦子裡還閃過一個淺淺的意識——那女孩兒的眼睛裡有詩。
反正他看到那雙眼睛,全身僅剩下的文藝細胞都活泛起來。
勝如西子妖繞,更比太真澹濘。
態濃意遠淑且真。
等等。
古今中外無數形容美人的句子在他腦海中回響,然後他就帶著這點驚豔的亢奮上了車,踩下一腳油門,灰溜溜走了。
要不然他還能如何?
搭訕美人的事,他到是在腦子裡想了想,但他在這方麵實在沒有經驗,膽子也小。
再說,那是個少女,看起來十七八歲,還不知道成年沒成年呢,他要是敢去搭訕,他自己先饒不過他自己。
不過,許默還是忍不住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甚至都沒敢拍正影。
從那之後,許默麵上不顯,可他有好幾回都自覺不自覺地還去那一家看起來人可羅雀的醫院門前晃,下了班要去一去,上班之前也要去一去,放了假要去一去,不放假還是要擠時間去一去。
隻可惜,佳人不複見。
僅僅見過一麵,也沒有說過話,到不可能有多麼難過,但惆悵和遺憾,總歸還是有的。
一年多以後,許默惹了點事,領導也是為了保護他,把他暫時下放到派出所當民警,離那醫院遠了,上班也忙,他才漸漸斷了這習慣。,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