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更(2 / 2)

胤禎已經十三周歲了,按照時下普遍的計算方法,他應當是十五歲了,到了可以下場參與圍獵的年紀。

好玩的事情就沒有不吸引他的,這又是他第一次參加圍獵,胤禎在來時的路上,就已經憧憬過很多次了。

騎著高頭大馬,拿著特製的弓箭,馬背上箭筒裡是一支支刻了名字的箭,後邊兒還跟了六個侍衛,待會兒他們要幫忙拿獵物的。

至於射箭打獵,還是他們自己的事兒,畢竟是每隔幾年才有一次的圍獵,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公平的。

不公平的地方在於區域是事先劃好的,免得所有人都擠到一處去。

這林子的疏密程度、地勢的高低,還有陽光的照射程度都會影響到獵物的分布,而且林子是提前已經被清過了,哪一處獵物多,哪一處獵物少,實際上是已經摸過底了。

因此,也不能說這次圍獵就絕對的公平。

往年拔得頭籌的都是直郡王,今年太子來了,這頭籌是誰的還真不一定。

胤禎不覺得可以比得上開了掛的人,他隻要儘力就好,既然是出來玩的,那就玩個痛快。

獵場裡邊兒跟他想的差不多,猛獸基本上是尋不到的,多是黃羊、野兔、獐子、麅子、狐狸、梅花鹿,還有野雞。

胤禎是不挑的,看見什麼就射什麼,以至於到最後回去的時候,收獲最多的就是兔子了,足足二十六隻兔子,野雞有十八隻,黃羊隻有兩隻,最能拿得出手的獵物便是那匹梅花鹿了。

胤禎回去的算比較早的,除了蒙古兩個世子外,大清這邊兒就隻有三哥和八哥回來了。

三哥獵來了五隻黃羊,外加一頭麅子。

八哥比三哥要厲害些,七隻黃羊,還有兩匹梅花鹿。

到這兒其實胤禎就已經發現問題了,在他的獵物當中,數量最多的兔子和野雞,並沒有出現在八哥和三哥的獵物。

還好隨後過來的四哥和十三哥,沒這麼誇張,獵物裡也有野雞野兔,也有體型較大的動物,不過還是以後者為主。

直郡王和太子幾乎是同時回來的,也是最後回來的兩位,一前一後,前者的侍衛背了一頭大黑熊,外加三匹梅花鹿,後者則是直接帶了一頭老虎回來,外加兩隻狐狸。

這還真有些難分勝負。

胤禎還是挺好奇的,皇阿瑪到底會判決這兩位誰是頭名。

所有的獵物都有專人負責清理、記錄,最後再把整理出來的明細交給在場的所有人。

雖然這不是用表格整理歸納的,但姓名後邊兒緊跟著就是獵物及其數量,每個人自成一排,這是寫的也就半截手指大小,還是挺容易看明白的。

“往年都是看誰的獵物最厲害,黑熊、老虎、獅子、狼,能得其一,就算贏,但今年情況特殊,在場的人裡有兩個人都列得了猛獸,倒是讓朕不知道該選誰好了。”康熙皺著眉頭,一副很是苦惱的樣子。

也不知道底下人是怎麼辦事兒的,往太子的圍場裡放了老虎,往直郡王的圍場裡放了黑熊,單就獵物而言,這兩個還真不分上下。

“無論誰更厲害,都是皇上的兒子,皇上大可不必如此苦惱。”蒙古王爺還是有會說話的,一句話雖然沒能解決問題,馬屁拍得也不精巧,但全靠同行襯托。

比如這位:“既然質量上不好區分,那不如按照數量來,數量多的即可獲勝。”

說話的這位蒙古王爺,同直郡王的交情很是不錯,畢竟皇上到草原上來一般都會帶著直郡王,一來二去的,交情也就有了。

真要是按照數量來,太子隻比直郡王少了一隻,但關鍵這並不公平,無論是速度,還是個頭,狐狸可比梅花鹿難打多了。

兩隻狐狸足可以抵得過三匹梅花鹿。

直郡王已經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太子倒是不慌不忙,“原就是應該按照數量來評判,能夠獵到猛獸,主要還是看運氣,運氣好了,就能碰到猛獸,這並非實力,還是應該看數量,哪個人獵得的獵物多,就代表了命中率高,這才是實力。”

太子的話,直接把猛獸的特殊性給取消了,之前是從兩個人當中選頭名,現在是從所有人當中選頭名。

胤禎突然就從看戲的人變成了唱戲的人。

大清這邊的人也好,蒙古那邊的人也罷,相較於野雞、野兔,還是更傾向於大型獵物。

論質量,胤禎也就是剛剛排進前十,但是論數量,還真沒有人能比得過他,整整四十七隻獵物,比第二名的十三哥多出來一倍。

“太子的意思可是把以往的規矩全改了,直郡王覺得如何?”

直郡王當然覺得不如何了,輸給太子也就罷了,那是皇阿瑪偏心,底下人見風使舵。

輸給十四這麼個乳臭未乾的小子算怎麼回事兒。

“兒臣還是覺得該按照以往的規矩來,既然不能跟太子分出勝負,那不妨我們二人便並列第一。”直郡王不假思索的道。

說完這話,心裡頭倒是一陣火熱,這簡直是比他壓過太子一頭更爽的事兒,他又不是沒有在武學上勝過太子,但並列第一還是從未有過的事情。

一旦出現這樣的場景,其他人是不是就會覺得:皇阿瑪已經把他和太子放在一個水平線上了。

這意義簡直更深遠。

太子臉都黑了,“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既然有法子能分出勝負,又何必弄什麼並列。”

康熙並不在意這兩個兒子當場爭執,左右這也不是頭一回了,“十四怎麼想的?若是完全按照數量取勝,那你可就是這一次圍獵的頭名了。”

胤禎突然被點名,這會兒也就不好接著裝沒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場的各位想的都要簡單。

一個圍獵的頭名有個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遊戲和比賽當中拿過第一呢,早就已經不稀罕這所謂的頭名了。

“兒臣覺得皇阿瑪說了算,您覺得以哪種方式評判合適,那就用哪種方式評判,兒臣都聽皇阿瑪的。”

太子拿頭名也行,直郡王拿頭名也行,實在不行就讓兩個人並列第一,他都沒意見。

千萬彆把他扯進去,他不過是來玩兒的。

這話說的太過直白,這馬屁拍得也太過明顯,在場的蒙古王爺們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爺,這位野雞野兔帶回來一大堆的貝勒爺。

跟其他從京城過來的皇阿哥們比起來,這位給人最直觀的區彆就是:黑。

原諒蒙古的大老粗們不能找到一個更合適的形容詞,胤禎完全是正宗的小麥色。

他在豐台大營當差一年半了,風吹日曬的時候都要跟著去訓練,膚色早就不複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數情況下,都坐在房裡的哥哥弟弟們比起來,膚色絕對不是一個層次上的。

康熙原也沒打算能問得出什麼來,十四平日裡是挺傻大膽的,但又確實沒什麼進取心,否則在豐台大營也不會一味的強調什麼公平,平白得罪了不少滿蒙軍旗的將領。

就算是沒有野心的皇子,一般也是樂於與人為善的,而不是像十四這樣,豐台大營的將領得罪了得有一半。

康熙不可能判直郡王和太子並列第一,儲君到底還是要不一樣的,但也不能按照太子的說法來,就像十四說的,這評判的規矩得由他來定。

“還是按噶喇普郡王說的吧,既然太子和直郡王都獵得了猛獸,那他們二人誰獵取的數量更多,誰就獲勝。”

直郡王勝過太子,拿了此次圍獵的頭名,還得了皇阿瑪的賞賜——一匹汗血寶馬。

但本人並不高興,太子也不高興,被平白拉出來的胤禎也不高興,唯一高興的就是噶喇普郡王。

這位說起來還是康熙的親家呢,上次出巡塞外,康熙給自家十兒子定的福晉,便是噶喇普郡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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