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二現代番外(1 / 2)

前言:

這些信假設寫於珍二CP在大清一生結束後回到現代,在他們的再度新婚第一天的早晨,放在珍珍床頭。

—第一封—

我十歲的時候,最討厭的人叫巴赫,他的曲子不難,但是平均分割的旋律,反彈跳的按鍵,讓我覺得我是鋼琴上的機器人。

我更喜歡貝多芬的揮灑自如,更喜歡李斯特的奔放炫技,我甚至能忍受哈農的單調枯燥,唯獨巴赫,他的優美下太過克製,讓我散漫的心無所適從。

直到那天,你的眼睛伴著小步舞曲克製的旋律出現在黑白琴鍵上方,你什麼都沒說,但我卻腦補了千言萬語。

我猜你想學,我猜你喜歡,我猜你好奇,我猜——你會不會喜歡我帥氣的臉?

(珍珍此處點評:自戀,從小就自戀,哼。)

於是我繃著臉,假裝不在意地朝你一笑,問你:“你也想彈嗎?我教你。”

畢竟在醫大家屬院裡,隻有我有一架漂亮的施坦威鋼琴,醫大附小、附中和少年宮裡都還隻是施特勞斯和海倫的鋼琴,那些鋼琴的聲音有些澀,沒有我的洪亮清脆。

那時候的我,有著十歲男孩可笑的自尊和驕傲,我以為,你喜歡,你羨慕。

可你輕輕說說:“不想。”

隨著這兩個字,你的馬尾在腦後狠狠地晃了下,也讓我狠狠地不高興了一下。

我討厭你,我如是想,連施坦威鋼琴都不喜歡的人啊,得多庸俗。

哼,我真的很討厭你,至今想起你當年拒絕我的模樣,我依然極其討厭你,討厭的程度不亞於我如今愛你的程度。

於是我再也不要看你,哪怕你的眼睛像小鹿讓我心跳,哪怕你的嘴唇像桃花如春天般粉嫩,哪怕你襯衫上的蝴蝶結已經擾亂我的心房,我也不要看你。

我朗清是一個有自尊的人,我不會和你們小女子計較,但我也不要理你,如果你敢伸手摸我的琴,我一定打你的手,大聲說:“不許碰我的琴!”

我深吸一口氣,把手裡的巴赫初級鋼琴曲翻到第二十五首,彈起了《諧謔曲》。

諧謔,就是略帶滑稽的嘲弄,你一定不懂,像我這樣的“文化人”都不屑開口和你說“討厭”,我用琴鍵都能表達我的不滿。

因為生氣,一分半的曲子我竟然一分鐘多一點就彈完了,這時我媽竟然走了進屋,在我身後說:“朗清你彈這個乾什麼!小妹妹來了你要彈點好聽的呀,就彈那個,致愛麗絲,大家都聽過的!”

我隻想合上我的琴。

真的,我隻想合上我的琴。

全世界的家長啊,但凡家裡有個孩子會點個啥,家裡來客人了總是會像馬戲團一樣,讓客人們排排坐,讓孩子輪流展示。

我會彈那麼多曲子,四歲開始到十歲整整六年了,我媽隻記得那首“致愛麗絲”。

我媽走到我身邊,攬著你的肩膀向我介紹:“朗清啊,這是新搬來的同事吳叔叔家,他們的女兒曦珍妹妹,以後和你念一個學校還是一個年級呢!”

這時候我媽熱情地轉過頭向坐在客廳裡的你爸爸問:“吳主任,你家珍珍說不好還和朗清一個班呢!”

你爸爸帶著一副金絲邊框眼鏡,粗一瞧就知道至少八百度的近視,嘴唇總是緊緊地抿著,背脊永遠挺得筆直,一看就是大主任的模板。

他小小地一點頭說:“聽說朗主任家的小清在提高班念書,要是珍珍也能去肯定好,就是她讀書不太行,我和她媽媽都覺得上不了。”

“有什麼上不了的呀!醫大附小是我們醫院直屬的,吳主任是醫大特地請來的專家,女兒念個提高班怎麼了?我去和醫大附小的教導主任打個招呼,她和我還是一個病房生的孩子,我們很熟的,以後也讓她多照顧照顧你們珍珍。”

珍珍,你瞧瞧,大人的世界多現實又庸俗,一個吳主任一個朗主任,兩家平等又互相吹捧還帶點互相利用的關係昭然若揭。

可也因為這樣的關係,我和你必須得綁在一起。

在我媽的耳提麵命之下,我每天早上七點必須在醫大家屬院裡等你,哦不對,準確是說等新來醫院、以後有希望做副院長的吳主任的女兒一起上學。

我寫到這裡發現,昨天的婚禮上你先謝謝了我媽真是非常正確,要不是我媽,我才不會天天跟著你。

畢竟你看我彈“致愛麗絲”的時候,眼裡半點崇拜都沒有。

彆以為你跟在你爸爸吳主任後麵,裝模作樣誇句“哥哥真厲害”我就信了,你明明聽的時候就已經在走神了。

唉,我明明彈的超級好。

—第二封—

看第一封的時候你笑了沒有?又或者你是不是翻了個很多個白眼,想起了那個又臭屁又自戀的我?

補充一句,如果你的記憶有點模糊(畢竟對我們來說已經不是十五年前的事,而是七十五年前的事啊),我要提醒你,我小學的時候正是謝霆鋒和周傑倫當紅的時候。

那時候的男孩子,頭發一定要有個劉海,憂鬱又淡漠地遮住半隻眼睛,雙手一定要插著褲兜,褲腳一定要蓋過球鞋,看人一定要低著頭,眼睛透過劉海半睜著,隻有人喊到自己名字的時候才會有點不耐又不屑地掀一掀上眼簾。

反正我第一天等你上學的時候就是這個造型,我允許你對著信大笑五秒,嘲笑我當年的樣子。

但我也要嘲笑你,在我等你的時候,我瞧見你乖巧地跟在你爸媽身後從門洞裡走出來,馬尾還是那麼高高梳在腦袋後一絲不苟,連運動服的拉鏈都拉到脖子下最規矩的位置。

你靦腆地對我喊了句:“朗清哥哥。”接著又老實地朝父母揮手說:“爸爸媽媽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