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大拇指還在便可以走路(1 / 2)

買活 禦井烹香 5775 字 5個月前

放足手術, 對於如今的天下來說,毋庸置疑是個新詞兒,放足且不說了,手術二字, 望文生義, 若是說它是‘雙手結印、施展術法’的意思,恐怕讀者也不會懷疑, 唐翩翩等諸伎自己出錢買報紙, 還是後頭的事, 前頭一些報紙沒有都看到,第一次看到手術時,便不解其意, 彼此議論,款待豪客談起此事時, 幾乎鬨出笑話來。直到被那青頭賊處來, 甚至自己也剃了青頭的豪客指點,方才知道原來所謂的手術, 按照買活軍的意思,是由雙手在病人身上完成的一種處置,這裡的術,是如柳枝接骨術,這個術字的意思。

以骨科來說, 至少在姑蘇城內, 也是頗有一些妙手回春的醫者在的, 時常為因為種種原因跌損了骨骼的患者過去求治, 眾人隻是不把這個叫作手術而已。如今說通了便還是能理解其中的含義, 而放足手術這四個字, 最早也不是出現在這篇報道上,而是由買活周報上,反對纏足的一篇文章提出。當時文中所說,纏長足者,放足後需要定做矯正鞋,而折骨纏者則往往需要做矯正手術。

不過,當時關於矯正手術的話題,便是如此一帶而過,翩翩想要多看些都沒有談到,隻是連篇累牘地說著寫纏足的危害,氣得她幾乎把報紙給撕了——說這些無用的話,是要做什麼?談談纏足手術啊!儘管她大概是不會去做的,而且也絕不會對於做手術的人表示理解,但也不妨礙她感到好奇。

直到這篇報道,方才是詳儘地談起了一個纏足者手術的始末,並且交代得非常仔細,教人看就知道絕不是胡編亂造。文章伊始,先介紹了郝君書的來曆——本是揚州瘦馬,後被贈給大官為外室,大官去世之後,流落民間,幾經波折,嫁予百姓為妻。後隨其子來到買活軍這裡,因為年紀大了以後,越發感到纏足的痛苦,便去尋醫。

這段文字,簡潔明麗,沒有一絲多餘的廢話,立刻就叫翩翩完全沉浸到了其中去——她和金娥最好的後果,也不過是被豪客收為外室,玩個幾年,若能生個一兒半女的,那或許還算是有了個結果,若是沒有,色衰愛弛,男人逐漸冷落,那便隻能再找下家,如此待到年老色衰時,若還僥幸不死,那多是收養女兒,憑著自己從前在風月場的一點關係,自己也做起鴇母來了。

郝君書的歸宿,則算是較次等的,從大官那裡出來之後,便再尋不到肥羊了,隻能嫁到販夫走卒家中,過著三餐不繼的日子,不過到底也算是見過些世麵,機會一到,她也敢於去拚搏,譬如竟敢於和其子一起去投奔買活軍,翩翩心裡,有些說不出的嫉妒,不知是因為郝君書其子居然還算是孝順,離家謀生也肯把母親帶著走,還是因為她是說走就能走的自由身。不像是她們這些苦命人,命運全都在鴇母的手心裡,若沒有肯出銀子的豪客,哪裡能脫身出去呢?

翩翩已經十六歲,算是老伎了,再怎麼樣,熬個兩三年,說不得便要被轉到她極看不起的瓦子裡去,她平日裡雖然笑話瓦舍最是刻薄,但也不是傻子,心中哪能沒有一點擔憂?此時光看了郝君書的身世,心中便是一顫,也不敢再往下想,隻強著往下看去。

下文就說到,郝君書來到買活軍的放足科之後,先是得了一些護理足部的傳授,這要點和翩翩所知道的倒是一樣,但同時也被告知,折骨纏的人,若是當年解開腳,或許還能恢複如初,但她這樣陳年的傷患,骨頭已經完全斷裂,不能再自行吻合,要恢複到能跑能跳的地步,唯獨的辦法就是手術。

在仙界,可將原本折斷的骨頭翻回正位,然後打入鋼釘,把腳趾釘死回原本的位置——如同把骨頭再折斷一次一般,隨後打上石膏,固定在床上,等到骨頭長好之後,慢慢的重新下地行走,過了兩三年,再把鋼釘取出。

但這個手術,此時在這裡還是做不了的,第一,鋼釘至少要用不鏽鋼,又或者是一種從未聽說過的,叫做鈦的金屬來做,但這東西現在還不能自產,即便有原料,也沒有能打造鋼釘的模具;第二,這個手術必須麻醉,這又是一個新詞了,總之現在買活軍還沒有非常成熟的麻醉技術,隻能在緊急情況下給保守治療幾乎必死的患者做手術,譬如腸癰,又或者是受了一些必須截肢的傷,做手術時必須予以麻醉等等。

既然如此,郝君書心中是很失望的,以買活軍如今的發展,五年內這個手術也未必能做,若是要十年、二十年後,豈不是等於自己這段時日都隻能拄拐杖行走了?且她已近五十,不再年輕,二十年後便六十多歲了,那時便是再做了,也想必是體力衰減,無法再自如奔走了。

正是沮喪之時,忽又得知,其實也不是全然沒有辦法,倘若願意冒麻醉的風險,那麼還有一種較為粗暴的解決方案,那便是將三根被折斷到腿心的趾頭切除。因為這些地方,骨頭早斷了,隻有一些皮肉聯結,切除後以烙鐵止血,再在潔淨病房中修養個二三十天,便可痊愈。而且痊愈之後,即便還說不上跑跳,但走路卻是可以不必痛了,而且也不會受到太多的影響,因人走路,主要靠的是大腳趾抓地的力量,隻要大腳趾還在,走路便不會受到影響。

隻是折骨纏多數都是孩童時便開始纏足,而且自小缺少運動,腳掌發育並不完全,注定比一般人的腳要小而無力,如此即便治愈了之後,走路也要穿特製的鞋子,給腳心支撐,這樣方才能和常人一般穩當的走路,以後也不會疼痛。

因為折骨纏者,疼痛的原因主要是行走時,後幾根腳趾被壓著疼,且小腳趾往往刺入足心出血,至於她們大拇指這一塊,功用是沒有受到影響的,因此折骨纏的女娘可以自行斟酌,如果是每走一步,便鑽心疼痛的那種程度,多等一日便是多受一日的罪,且本來也沒有太多跑跳的需求,隻是希望能如常行走的,那麼在明確了解麻醉風險的情況下,也可以籌資來做這個手術。

隻是這手術收費特昂,需要三十兩銀子,而且由於這是買活軍不鼓勵的事情,必須自行籌措——寫到這裡,作者又岔開筆墨,介紹了一下買活軍的醫院,原來醫院看病不以盈利為目的,藥費有時還收不回本錢,都是衙門往裡貼錢的,因這個手術,因為風險很大,生死自擔,買活軍不鼓勵民眾去做,所以便沒有補貼,因此光做個手術就要三十兩銀子的巨款!

這個消息,顯然立刻難住了郝君書,她雖有做手術的心,但倉促間卻湊不出錢來,家裡兒孫也不是十分支持,倒不在於錢上,而在於害怕麻醉出事,好端端的人就這樣沒了。郝君書自己心裡卻立刻便堅定起來,她是一定要做手術,按她對采風使所說,纏足之後,‘日夜猶如油煎,尤其嫁入良家之後,屋舍再無下仆,一應日常均需親自籌措,雙腳踏地刹那,劇痛之下,心中常存死誌,無奈終究尚有一絲偷生之念,而有時竟不得不跪地膝行,畢生狼狽羞辱乃至不願見人之苦,難以儘訴’。

竟是被這樣日以繼夜的痛苦,折騰得想要自儘……翩翩看到這裡,麵色也不禁微變——她此時尚且還能當個‘抱小姐’,平日出門,多由健仆背負,哪怕從花舫上酒樓這幾步路,也是要人背的,鴇母也樂意縱著這些小腳伎,越是這般嬌貴作態,客人便越覺得顛倒迷人。而且如今作興飲足杯,那鞋子裡都是灑了香粉的,平日裡自然什麼事也不要她們做,免得身體出汗不雅,玷汙了鞋內的香氣不說,鞋底染塵,客人脫鞋時就不雅相了。

但將來若去了瓦子裡呢?又或是做了外室,最終淪為窮□□室呢?豈不是終有一日也要自己下地做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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