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étoi|es(1 / 2)

小班納特“先生” 僅溯 12155 字 3個月前

“恭喜你,班納特。”

克莉絲臨出門前, 正在翻講義的希臘史教授突然抬頭道。

因為那篇國會法論文, 最近實在被打探客套太多次, 克莉絲已經習慣了“是我”“多謝”“告辭”三連,這次直接跳到第二階段,給她省了不少解釋, 忍不住鬆了一口氣。

她停下腳步, 向一起走的同學點頭道彆, 折回來, “謝謝, 埃弗雷特先生。”

歐文頓了頓沒多說, 把放在一邊的《希臘波斯戰爭史》遞給她,“上次聊天說到的版本, 剛好我有位戰友家裡有。”

克莉絲有些意外, 再次道謝接過, 乾脆等他收拾好東西一起出去, 兩個人聊起課程上的問題, 離開喬治亞風的建築,穿過草坪時, 歐文向她打聽起了哈洛德。

這位好兄弟最近確實有些鬼鬼祟祟,克莉絲直覺又和女人有關,打算之後再和他談談, 所以替哈洛德打掩護說:“那天晚上我們在一塊。”

對方看上去信了, 點了點頭, 又問:“快要聖誕了,你會在倫敦過嗎?”

“或許吧。”

克莉絲已經收到了師母的信,信裡邀請她在倫敦一起過聖誕,察覺到這是一個信號,所以她對外都沒有把話說死,也不接受任何邀約。

“我希望你可以常常來找哈洛德,”做兄長的毫不留情說,“他所有朋友裡,也隻有你靠譜一些。其餘都是些縱情聲色、低級趣味的跟班,在一起也都是喧鬨搗亂。”

克莉絲正要解釋那些人其實也沒那麼糟,隻是鬨騰了一點,突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驚訝道:“班納特先生。”

“弗倫奇先生?”

克莉絲也吃驚看向前行長,觀察了一番這位一直都不太擅長掩飾的老實人,發現那副意外不是作假,顯然隻是來這裡遊覽,所以他們恰巧遇上了。

不必等弗倫奇開口,克莉絲先出言邀請,“好久不見,上次在羅馬有您儘地主之誼,這麼巧在這裡碰見,不如讓我帶您逛一下吧?”

弗倫奇自然欣喜點頭,道:“我雇了一艘小船,之後您要回去,我也能載您一程。”

遠處劍河岸邊果然停著一艘小船,她向身邊的教授告辭,等歐文點頭致禮,便抱著書同弗倫奇走了過去。

船夫在一邊撐船,兩個人默契換用意大利語交流起來。

並不知道頂頭老板就在英國,甚至和麵前的人在一個屋簷下呆了一陣,弗倫奇有意為他美言幾句:“我來英國前曾經遇到過伯爵,他很記掛您,還說在倫敦如果遇到您,托我向您問好。”

“看來現在我得托您代為向他問好了。”

克莉絲故作擔憂說:“我們這半年裡一直有通信,可是他最近已經有很久沒有回過我的信了,我連續兩封都石沉大海啦。”

以老板對英國事務的重視程度,其中應該不會出疏漏,弗倫奇不由驚訝問:“您確定地址沒有寫錯嗎?”

克莉絲查過愛德蒙留下的地址,那裡明麵上就屬於“基督山伯爵”,眼前這位行長又是他的手下,也沒什麼好遮掩的,如實報出了地址。

弗倫奇時不時也要把消息傳回老板手裡,所以知道私人驛站的事,很明白一封信在英意之間,就是往返也隻需要半個月的功夫,而且老板近期都有正常批複文件,如果看到了班納特少爺的信,不可能不回。

可能自己所發的文件重要級比較高,而信件被那些不懂事的仆役發去基督山島了,弗倫奇隻好寬慰年輕人道:“您也知道,伯爵熱愛旅行,可能又開始了一次長途跋涉,所以沒收到您的信件。”

確定伯爵和行長之間還保持著聯係,所以那個人也一定收到了信,隻是出於什麼原因不回,大學生麵上的笑意變深了。

她看向遠處,似乎在思索,一邊隨口向行長介紹沿岸的建築,食指輕扣著船舷,遠遠見到歎息橋時,才問:“您什麼時候回羅馬?”

都已經開始在倫敦附近遊覽,看來這位先生已經把出差事務辦完了。

弗倫奇果然說:“聖誕節前我就要離開了。”

克莉絲道:“能麻煩您留下客店的地址嗎,我明天再來拜訪您,等我回去寫一封信,我想拜托您親手交給伯爵。”

弗倫奇爽快應了。

其實他也不知道老板在哪,不過他可以交給管家貝爾圖喬。

幾天後,貝爾圖喬拿到手裡,看著班納特這個名字,終於回憶起了為了這位“貴客”布置基督山島,接連跑了十幾趟裡窩那的恐懼來,深知其中重要性,想法子把信交給了阿裡。

阿裡雖然隻聽得懂阿拉伯語,也不識字,但是班納特這個詞他還是認識的,乾脆趁夜親自跑了一趟威爾莫勳爵的府邸,披著鬥篷敲響了後門。

這封信就這樣靠著可靠的人手傳遞,連一個郵戳也沒蓋,直接遞送到了愛德蒙的手裡。

收到信的人坐在書桌後,看著那封信,然後從抽屜裡拿出了沒有拆封、卻被摩挲過無數次的兩封信來。

他挫敗撐住頭,又悶悶低笑著歎了一聲,隻有經曆和感情都複雜到一定程度,才能發出這種愁苦而甜蜜的歎息。

無可奈何,如同望見宿命。

愛德蒙再也抑製不住,對他自己低語起來,“我本以為自己的靈魂已經被不幸摧毀破碎了,結果這些天的感情,不,懺悔衝擊下來,我才知道——”

他才知道,原來他的心還沒有徹底被苦難摘下,原來他還可以感受愛情和信仰的雙重折磨,原來命運還能對他施與更殘酷的迫害。

如果複仇尚且是條可以計劃,而且看得到結局的路,那麼愛情則將他投入了無垠的沙漠,不知去向,又迫於乾渴,即使是甜蜜的毒|藥也隻能仰頭飲儘。

可是這份毒|藥不像那些愛德蒙在現實裡酌量飲用的毒|藥,不僅不會增強他的抗藥性,反而讓這份情毒在心裡紮根更深。

所有禱詞都是他早逝的母親教給他的,他卻拿它們去思念他最親愛的朋友,越是念及,倒是將所有過往都描摹了一番,反而使得愛意更濃烈熾熱,燒得愛人在他心中也更加耀眼,照得他更加無所遁形。

不僅違背了教義,懺悔也都因為他的走神半途而廢,愛德蒙為此負疚,不敢再在心底念及上帝。

因而,不知不覺裡,愛德蒙唐泰斯更少去想自己崇敬的存在,反而念起了他的“新神”來。

像是對著獵人槍|口好奇打著轉的小狐狸,無辜的年輕人對這一切一無所知,還在向他的覬覦者來信,他卻不敢看。

自從發現感情後,他不論做什麼都會想到克裡斯,再打開一封帶著對方口吻和筆跡的信件,幾乎可以預見會在心中掀起多大的風暴。

隻是,用了這種方法遞到他手裡,這第三封信就是最後的晚鐘,做過貼身男仆的人很明白,再逃避下去,他就要永遠失去對方了。

愛德蒙終究抵禦不住這樣的可能,按照收信順序一一打開了信,似乎火漆被剛剛被印章燙過,帶著還未完全凝固的燙手,以至於他的手在碰到後就顫抖起來。

出乎意料的是,看信時,他並沒有想很多,反而像是被撫慰了一樣,兩個月裡越灼越烈的心慢慢變得溫順起來。

第一封信明顯是對方氣惱炸毛時寫下的,言辭非常嘲諷,看來是他們在米爾頓分手後才收到他的信,已經知道一切真相,再看到他在信裡的那些話,自然就都成了拿來攻擊的把柄。

算著時間,年輕人又發出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並沒有比上一封態度溫和多少,反而更義憤填膺,拐著彎譏諷說他虛偽。

他這才打開了第三封信,卻停在了開頭。

前兩封信以英國人的少爺脾氣總結起來也很簡單,“這麼大言不慚,你想死嗎”,“居然不回信?你要死了”。

到了第三封,開場白直接是:“伯爵,我在國內認識了一位你的同胞,本想以後介紹你們認識的,他是個神職人員,年紀比你大不少。可是最近我一直聯係不上他,我懷疑他年事已高,或許已經受到感召,去侍應上帝了。”

——你死了。

出獄後就自尊心極強的愛德蒙卻不覺得氣惱,反而不自覺微笑起來,仿佛看著因為被搶走了蒲公英所以氣惱晃著耳朵、拿毛茸茸的腦袋撞自己的垂耳兔。

看到後麵,他又沉默下來。

愛德蒙收好三封信,試圖沉心讓自己去寫回信,他告訴自己不要想太多,隨心去寫,等到寫完回看,剛剛被克莉絲的來信平複的心情又驚跳起來。

因為回信中泄露出的太多蛛絲馬跡,唯恐引來教義和律法都將這種感情視為禁忌的英國人憎惡,他將這封信往一邊點燃的蠟燭上伸去。

結果剛隻碰到火舌,愛德蒙連忙收回,看著被燎出來的缺口,像是也被啃噬殘缺的心一樣,最後隻得將這封信連同心情收疊好,放進那本從不離身的特製聖經裡。

空氣中還彌漫著燒過紙張的味道,愛德蒙走到窗邊,發現天竟然已經亮了。

燃燒把信上的心思也都揮發滿屋,不願再沾染到更多的思緒,他改扮好,走出了所在的聯排彆墅。

為了製作一份藥劑,他已經很久沒出門,這個時間的攝政街車水馬龍,熱鬨非凡,愛德蒙站在路邊,才覺得回到了人間。

至少繁碌會讓他忘記一切,不會想起——

“您想要克裡斯班納特嗎?”

有個童聲清脆說。

一下被點破了心思,金發的勳爵幾乎驚跳起來,“你說什麼?”

報童被嚇到了,隻能安慰自己對方是個看著就貴氣不凡的紳士,眾目睽睽下不會不顧體麵,帶著哭腔小聲重複說:“您想要一份克裡斯班納特的論述全稿嗎,我這裡有手抄版。”

意識到自己的失態,紳士清了清嗓子,才說:“可以讓我先看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