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幼崽真好哄(1 / 2)

嘖,一顆糖豆就哄好了,真是乖得招人疼。宮明月滿意地揉揉重櫻的腦袋,輕聲問:“還要嗎?”

重櫻搖頭。

糖吃多了會蛀牙。

宮明月以手掩嘴,打了個嗬欠:“睡吧。”

宮六將重櫻劫走後,他馬不停蹄地追捕二人,又在密室裡審問丞相派來的奸細,耗費太多心神,再厲害也忍不住犯困了。

他在重櫻身邊躺倒,拽起薄被裹住重櫻的身體,屈指彈滅了蠟燭。

屋內登時陷入一片漆黑。

重櫻睜著雙眼,待眼前漸漸適應了夜色,緩緩從被子裡鑽出來,往外麵爬去。爬到一半,伸出一隻手,將她按了回去。

“睡覺。”宮明月的聲音在夜色裡響起,帶著點警告的意味。

“我去彆處睡。”

“就在這裡睡。”

“再過半個月,我就十六了。”重櫻決定提醒宮明月一句。這條蛇不懂男女感情,至少懂得世俗禮儀,在世俗裡,這麼大的女孩子,不應該和不是自己夫君的成年男人共睡一榻。

“就算長到九十六,櫻櫻依舊是為師的小姑娘。”宮明月再次拽起被子,裹住重櫻,懶洋洋地說道。

他是個三千多歲的老妖怪,人族十六歲的年紀,在他的族群裡還隻算幼崽。幼崽輕易夭折,都是被他們這些老妖怪拴在褲腰帶上,恨不得時時刻刻看護著的。

宮明月的一條手臂搭在重櫻的腰上,重櫻像條蠶似的,被包裹在被子裡,不能動彈。

她很鬱悶。

這條蛇在世俗裡生活,為什麼就不能尊重一下世俗?

宮明月察覺到她的抗拒,睜開眼睛,翻了個身:“櫻櫻以前總是半夜敲師父的門,還記得嗎?”

重櫻哪裡記得,她又不是原主。

片刻後,她想起原書裡的一些片段。原書在提及千重櫻的來曆時,用回憶的筆法介紹過,千重櫻是被宮明月和沈霽從戰場上撿回來的。

東陵大陸戰亂頻繁,千重櫻從小與族人失散,流落街頭,險些死在戰亂中,是沈霽求宮明月收她為徒,給了她容身之所。

初入國師府,她因害怕打雷,半夜跑去敲宮明月的門。重櫻猜測,宮明月那時並不知道她是能複活千重曦的容器,是真心實意拿她當自己的徒弟,將來傳承衣缽的。

千重櫻十四歲的身體,長年吃不飽穿不暖,營養不良,瘦弱如十歲的稚童,在宮明月的眼底,分明就是可憐巴巴的幼崽。

幼崽害怕,當然要好好哄著,不能受了驚。

他將千重櫻抱進自己的屋裡,裹著小被子,哄她入睡。

千重櫻僅隻這一次,半夜敲過宮明月的門,第二天宮明月就將她安排進了朱園。

此後每次打雷,她都是去找沈霽的。

她也敏銳地感知到,宮明月並非表麵上那麼好招惹。

“我現在不怕打雷了。”

宮明月笑了,用揶揄的語氣道:“嗯,櫻櫻膽子變大了。”

重櫻懶得搭理他,背過身去。既然跑不掉,就認命吧,她來來回回折騰了大半夜,也累了。

心口處一縮一縮的疼,疼痛不是很明顯,像是錯覺。

重櫻按住心口。宮六往她的身體裡塞了一隻金蠶蠱,宮明月靈力高強,肯定有辦法取出金蠶蠱,但金蠶蠱不知走到了哪裡,取出來豈不是要光溜溜地躺在他麵前。

重櫻喉中一哽。

那樣這條不通欲念的蛇,肯定會無師自通,獸性大發的。

重櫻斷然否決了這個念頭。她已經被宮明月強行扒了一次衣裳,絕對不能再被他第二次。

不能讓這條蛇知道金蠶蠱的存在,否則他一定會將她扒光取蠱的。

重櫻差點又要淚崩。

她真慘。

她忍住淚水,在腦海裡搜索著法子。宮明月收的幾個徒弟當中,有個叫宮七的,是位醫女,她或許有辦法,不如去找她。

重櫻安心了下來,閉上眼睛,不消片刻,意識混沌起來——

火。

到處都是火。

烽火燃燒的地方,鮮血浸透泥土,屍骸遍地。

重櫻在夢裡拚命地跑著。直覺告訴她,要想活命,彆回頭,跑!

她鼓動著全身的肌肉,邁開雙腿,耳邊風聲呼呼而過,“咻”的一聲,一道銀光擦著她的麵頰飛過。

重櫻雙腿一軟,整個人撲了出去,趴在了地上。

她從地上爬起來,抬起雙手,掌心的皮肉被石子割裂,鮮紅一片,泛著火辣辣的疼。

一支又一支飛箭從天而降,紮進她麵前的土地裡,箭尾不斷地顫動著。

重櫻雙手撐在地上,下意識地往後躲著。身體突然騰空而起,是一隻手將她提了起來。

“咦,哪裡來的小豆芽菜?”

重櫻雙腳淩空,用力蹬著,想要從那隻手中掙脫。

奈何那手臂堅硬如鐵,紋絲不動。

重櫻抓著那隻手腕,順著手臂望過去,乍然對上一雙熟悉的眼眸。

宮明月一襲紅衣,站在肆虐的烽煙裡,衣擺被風揚起,發出獵獵的聲響。他晃著手裡的重櫻,挑起唇角笑道:“小豆芽菜,告訴我,你是從何處冒出來的?”

“放、放開我!”重櫻氣惱地說道,“你才是豆芽菜!卑鄙無恥的老黃瓜!”

“這麼乾癟,不是豆芽菜是什麼。”宮明月掂了掂。

她的身體變小了許多,短手短腳,瘦巴巴的,的確像棵豆芽菜。宮明月隻用一隻手,就能輕易將她挾製住。